返回255木森的流浪之旅(1 / 1)懒虫慕晓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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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你喜欢她什么,而是她身的所有的东西都吸引着你。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因为喜欢的时候,所有的不好都变成了好。

曾有这样一个笑话:拥抱的时候,人的幸福感会大幅度升,所以有对象的人总是比没对象的更加开心。

木森觉得这是对的,因为跟东沐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很开心,总是比平时的时候更加在意身边的风景。

木森走在公园里,想着一些有的没的,时而开心,时而难过。

他的心里实在有太多的事情,藏着太多的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痛苦。时优良常常说:“这个年纪,就该任性一些,没什么是值得难过的,也没什么是值得挂念的,我们都还这么小,何必要把自己的人生弄得那么糟糕。”

从各种角度来说,木森都很羡慕时优良,他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用一句:“我很好来结束,也可以以一句我喜欢来开始大部分的事情。偏偏,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木森就是做不到。”

而时优良觉得,他所有的痛苦根源,都源于他想的太多了,太成熟的人,往往会感觉不到这个世界的善良,因为成熟的人,往往会蜷缩起身子来保护自己。

蜷缩在一个角落里的人,看到的风景是黑暗多余光明的,一双见不到光明的眼睛,我们又怎么可以期望他比全世界都善良。

在一处亭子里,他捡起了几页书稿,面写到这样一段:

军医带凤凰君去止血疗伤。轩辕不歌跟着紫电风雷棍到了轩辕城内一个叫‘梧桐酒家’的酒楼。

梧桐酒家,也就是在这里,轩辕不歌迷恋了轩辕城。

梧桐酒家坐落在轩辕城北城,占地三十余亩,曲觞流水昼夜不息,是达官贵人聚集之所;被称为城中城、小不夜城。

梧桐酒家的后院,是五六亩的竹林和梧桐树;一根根修长挺直的翠竹拔地而起,一颗颗枝繁叶茂的梧桐箕踞而坐;参差交错的翠竹和梧桐林间,嵌入了两三间木屋,彼此辉映正如金镶于玉。

紫电风雷棍带着轩辕不歌走进了其中一间:

“不歌公子要吃喝些什么?”

梧桐酒家终日喧嚣,此林间却像是另一个世界,与外面的喧嚣完全被隔绝了的世界。轩辕不歌喜欢这样的宁静,紧绷许久的心弦松了一些:

“随便一些就好。”

轩辕不歌站在窗边,背对着紫电风雷棍,手里的剑也没有放下。他绝不会对任何人展露出弱点,这是他的强者之道。

紫电风雷棍说了句:“稍待。”转身出去了。

轩辕不歌转过身来,见到房间里的一把古琴。金丝凤栖梧做的身,北海宝蚕丝织的弦。琴面烫金篆写了纣王题于行景宫的诗句: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

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

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

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字体是十分少见的古体,洋洋洒洒的点缀在琴面。

古琴没有时间沉淀的神韵,也就是说这是一把仿造的古琴。但是它仿真的程度,甚至比原品更加珍贵难得。

轩辕不歌起手轻轻拨弄了琴弦,传出一声呕哑难听的声音来,惊得连忙收回手,心不安的跳动着。

“实在不敢想象,这世竟有人用天下最好的琴弹出了天下最难听的音。”

是个女人的声音,就在门外。梧桐酒家是风尘之地,有女人是当然的。

轩辕不歌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

彼此默了稍许,门外的女人又说:“冒犯公子了。见到屋里有人影,以为是哥哥回来了。”

轩辕不歌转过身来,微微躬身:“轩辕不歌承蒙凤凰君招待在此叨扰。”

轩辕不歌的脸依旧像是冰柱堆成的,但他的心,在见到这个女人的瞬间就炙热的像是正在喷发的火山。

女子的脸颊微微泛起红晕,见礼道:“小女子轩辕家清河这厢有礼了。”

清河这个名字,轩辕不歌是第一次听到;但在他转过身的瞬间就已很肯定:这世绝不会有比眼前的女子更美的人,也绝不会有比‘清河’更配得她的名字。

清河:至清至洁之河;是根本不存在这个世的河流,就如同轩辕清河的美貌,是本不该存在于这世的东西。

轩辕清河吃惊不小:‘剑绝天下轩辕不歌’的名字她是听过的,跟眼前这个剑眉星目、身高七尺,却穿着一身破烂的衣衫,冷冰冰的像是扯线木偶的男子实在不怎么相符。

轩辕清河以为:‘剑绝天下轩辕不歌’应该是个更加狂妄不羁、邪魅血腥的人,毕竟,一个敢对天下武人广发名帖,从龙都一路杀到轩辕城的大剑客,谁也不会相信他是个‘普通人’。而眼前的这个男人比普通还要不如,如果不是他手里拿着剑,轩辕清河会以为他是个要饭的。

轩辕清河好奇的打量着轩辕不歌,她对这个男人实在很好奇。如果说他的衣着是一路厮杀的勋章,拿他的神情就实在有趣了!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在见到轩辕清河的脸之后不露出半点神情的。

轩辕清河进到屋里,在古琴后面坐下来:“公子想听什么曲子?”

“我并非是个懂得音律的人,姑娘若有兴致,就请随便弹弹吧。”

轩辕清河再次吃惊,轩辕不歌的声音听起来一点也不冷,甚至有几分多情人的温柔。然而,他的脸依旧见不到半点笑意。

“或许,他只是戴了一张绝不会露出任何表情的面具。”轩辕清河这么想着,不由觉得有些失望了。胡乱的拨动琴弦,弹了一支似是而非的曲子。

轩辕不歌听得很认真,每一个音符都牢牢的记在了心里。琴声停下来的时候,轩辕不歌说:“真是悲伤。”

轩辕清河的心怯住,搭在琴弦的手收不回来,也无法继续抚琴。

轩辕不歌说:“我是说你的脸,看起来真是悲伤。”

轩辕清河低垂着眼皮,她不敢看轩辕不歌的脸,害怕在那张‘绝不会露出任何表情的面具’见到什么多余的神情。

轩辕不歌也没有再说什么,移步过去窗前,迟迟的望着屋后的翠竹和梧桐。

屋子里寂静了好一会,轩辕清河的心完全平静了下来,问轩辕不歌:“公子还要听曲子吗?”

“不了,就算听了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话来赞美,是该赞美小姐的琴艺,还是该赞美这把琴。”

轩辕清河噗嗤的笑了:“公子何必在意。琴也好,琴艺也好;都不过是‘为悦己者容’而已。能为公子抚琴,是清河平生以来最以为幸之事。”

“姑娘既如此说,就请再弹一遍?”

轩辕清河不解:“再弹一遍?”

“嗯,再听一遍,或许就想得到赞美话了。”

轩辕清河再一次笑了,脸凝结许久的阴霾不见了踪影,跟轩辕不歌说:“我倒是希望公子永远也不要赞美我的琴声。”

“却是为何?”轩辕不歌依旧望着窗外,声音也听不出跟之前有什么不同,但轩辕清河知道,他是吃惊的。

轩辕清河说:“只因我实在听见了看见了太多的人心险恶;赞美的话听得太多,让我都觉得有些害怕了。”

轩辕不歌问:“人心险恶吗?我没见过。”

轩辕清河怯住,然后笑了。她在轩辕不歌的身找到了许久不曾见过的东西,跟轩辕不歌相处,让她忘却了人心的险恶,让她甚至在想‘这个世界或许没有那么多的尔虞我诈’。

然而,轩辕清河实在再清楚不过了,人心人性为何物。

“人心有多险恶呢?第一次听到‘此曲只应天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的时候以为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赞誉了。

但原来:当初写出这千古绝句的人是用它来骂人的。

而且,是一个只知道点评江山的人,写了来咒骂一个战功赫赫的将军的。

可是谁在意过呢,世人都喜欢看见美的东西,而不会去在意这华美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不堪,哪怕是腐烂的尸体和寄生其的蛆虫。”

轩辕清河似是在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在跟轩辕不歌说话。

轩辕不歌说:“人心险恶吗?人性会趋向于华美吗?我不知道。但我听过最好听的声音,是剑没入身体热血喷涌的声音,随着这声音渐渐消逝,一个灵魂踏入黄泉之国;不论他活着的时候经历过些什么,美或者丑都只留在后人的笔录之中。

但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作为本源的人已经死亡,这诸多附加于生命的东西,反而凌驾于生命之;于死去的人而言,实在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轩辕清河说:“可若不如此,人死万事空岂非是太凄凉了。”

轩辕不歌沉默,他拼尽全力活着,不过是为了淬血开锋。至于生死为何?他从来都没有思考过,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在死后给这个世界留下些什么让别人记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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