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章 憨憨(1 / 1)迷鹿姑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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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里没有人,唐桉也不急着回去,买了一袋猫粮在小区里喂流浪猫,她经常喂的那只猫是一只金渐层,叫“憨憨”。

唐桉是在初二那年看见憨憨的,盛夏季节多暴雨,唐桉回家时,风雨很大,她就在花坛边看见一团瑟瑟发抖的东西,当时她也不确定是什么东西。

走进一看,是一只猫咪,被雨淋湿后,显得更加瘦骨嶙峋,她一只手撑着伞,给猫咪挡雨,然后脱下外套单手把猫咪托起来,猫咪很敏感,感受到唐桉的触碰时,一个劲地挣扎,但由于淋了雨的原因,使不上多大的力,后来不再挣扎,只是不停的发抖。

唐桉没有抱回家,因为陆佳茵对猫毛过敏,再加上唐桉也不懂照顾猫咪,所以她直接抱着猫咪去了小区附近的宠物店。

宠物店的老板是位年轻小姐姐,她接过猫咪,用毛巾帮它擦干之后,检查了一下它是否有受伤,最后没发现什么伤口,小姐姐想用吹风机帮它把毛吹干,它听到吹风机发出的呜呜声,像是受到惊吓一般,开始嚎叫着,叫声十分凄厉,小姐姐把吹风机关掉,无奈地说道:“不吹干它会感冒的。”

“可是它好像很怕吹风机的声音。”唐桉也没辙,毕竟她是个门外汉。

小姐姐拿出吃的诱惑猫咪,试图安抚它的情绪,吃了点东西,感觉到猫咪没那么害怕了,小姐姐又打开吹风机,将风力调到最小,调到暖风,慢慢地靠近猫咪,这时候它没那么抗拒了,也安静许多。

“它是流浪猫吧!”小姐姐一边吹毛一边问道。

“是的,它是我在我们小区看到的。”唐桉用手抹了抹脸上的雨水,虽然打了伞,但因为一只手还抱着猫咪,所以身上还是被淋湿了。

“真可怜,金渐层都有人遗弃,不过,也有可能是走丢了。”小姐姐眼里是掩饰不住的心疼。

吹干之后,唐桉试探地摸了摸它,现在它没那么抗拒,逐渐安静下来,察觉到猫咪的变化,唐桉将它抱了起来,放在怀里,抚摸着它。

“给它再吃一点吧!”小姐姐拿着刚刚喂剩下的东西走过来。

“这是什么?”唐桉喜欢猫咪,但是对于猫咪喜欢吃什么,她还真是一窍不通。

“这是营养膏吧!猫咪淋过雨,心情可能会变差,食欲不振,喂点它喜欢吃的东西就可以了。”小姐姐把营养膏递给唐桉,“你来喂吧!毕竟你可是它的救命恩人呢!”

唐桉接过营养膏,挤出一点来,伸到猫咪的嘴边,但不知道为什么,它突然又开始抗拒了,唐桉依然保持着喂食的姿势,僵持了一会儿,它的小脑袋才慢慢靠近唐桉拿着的营养膏,嗅了嗅,最后伸出粉嫩嫩的小舌头舔了舔。

最后离开时,唐桉想要付营养膏的钱时,人家毕竟是开店做生意的,小姐姐说道:“不用了,就算我给这个小家伙的见面礼吧!”

雨来得快,走得也快,唐桉抱着猫咪来到刚刚的花坛,把它放在那里,“你有名字吗?”

“不如我叫你‘憨憨’吧!知道下雨了都不知道躲雨,以后一定要记得躲雨啊!”

猫咪记得唐桉,每次唐桉路过花坛时,都能在花坛上看见它,而它看见唐桉时,也会冲它叫唤一声,像是在打招呼,就这样,唐桉和一只猫咪结下了不解之缘。

唐桉经常会用自己的零用钱,给憨憨买些猫粮,她只要到花坛,不用出声,猫咪就自己出来了。

高二唐桉住校后,就很少有时间喂猫了,所以她就委托同样喂流浪猫的邻居奶奶帮她顺便喂一下憨憨,如此一来,向来独居的憨憨结识了不少朋友。

唐桉拿着猫粮找猫咪,还没走到花坛,她就看见憨憨趴在花坛上,尾巴一甩一甩的,路灯的光打在它身上,画面很温馨,这样一看,憨憨像极了一位等待子女归家的老人,其实她并不知道憨憨的年龄,邻居奶奶说它可能三岁了,相当于人类的十八岁,那它可比自己大一两岁。

憨憨看见唐桉走过来,立刻爬起来,弓起背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跳下花坛,围着唐桉转圈。

唐桉席地而坐,把猫粮倒在地上,看着憨憨吃得津津有味的,她脑海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江知舟问她的问题,喜欢一样东西,是什么样的?

其实她更想知道的是,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是不是真的像小说和电视剧里面的一样,浪漫,心动,目光所及之处都是那个人。

唐桉拍拍自己的头,觉得自己想的未免也太多了,她摸了摸猫咪,最后起身离开了。

回到家,客厅一片漆黑,她把钥匙放在鞋柜上,打开电视随便调到一个综艺节目放着。以前唐桉一个人在家时,不会睡自己的房间,而是睡在沙发上,放着电视,她才能睡着,就算这样,也睡得不安稳,时常会在半夜醒过来。

后来她逼着自己去房间里睡,但是要把所有的灯开着,包括主卧,安全感是自己给自己的,可这么久,唐桉也没能给自己安全感。

她的童年和留守儿童没什么两样,一句话总结,她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她不是不渴望爸妈陪着自己,但她懂事得早,知道父母这么忙碌是为了家庭,再加上初中住校,回家的时间少,所以她也从不要求什么。

其实夫妻俩对唐桉都很宠溺,因为唐桉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陆佳茵体质不好,怀的第一个孩子刚满两个月就流掉了,当时毫无预兆,对陆佳茵和唐皋的打击很大,那毕竟是第一个孩子。第二个孩子是个男孩,虽然平安降生,但也因为体质不好,两岁的时候夭折了。生唐桉的时候,陆佳茵已经三十岁,在当时算高龄产妇,而且还差点大出血,所以一家人对唐桉宝贝得不行,也就养成了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唐桉怕唐皋,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严厉,是因为他太啰嗦,对于唐桉做的事,总有说不完的话,唐桉觉得心里烦。

直到初三,唐皋和陆佳茵待在家里的时间多了,家才有了家的感觉,从那时起,唐桉终于可以在自己房间里安稳地睡一觉。

如果陆佳茵不对猫毛过敏,那她就可以把憨憨带回家了,这样也有人陪着她,对于这件事,陆佳茵感觉特别对不起唐桉,因为她一直想买个宠物陪着唐桉,这样她一个在家就不孤单了。

唐桉给自己热了杯牛奶,喝过之后,她就蜷缩在沙发上,身上盖着毛毯,她其实已经有些累了,可翻来翻去就是睡不着,最后听着电视里笑声睡着了。

“咚咚咚~咚咚~咚”

唐桉被敲门声惊醒,还没有开门,她就知道是张琳,因为这是她敲门的暗号,之前小区发生了几起入室盗窃的案件,据说他们是装作外卖员或快递小哥实行盗窃的,虽然后来加大巡逻的力度,但为了保险起见,唐桉还是留了个心眼。

“干嘛?还这么早。”唐桉睡眼惺忪地开了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大袋早餐。

张琳直接走到餐厅,把早餐放在桌上,又跑去厨房拿盘子。

看见张琳没换鞋,唐桉无奈地说道:“换鞋,我都说了多少遍了。”

“我给你买早餐,你就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张琳一脸幽怨地走到鞋柜旁换鞋。

“吃完我们就赶紧走吧!”张琳帮唐桉摆好早餐,一脸的殷勤样。

“去哪?”

“琴行啊!你不是每次放假都去琴行吗?”张琳拉着唐桉坐下,“快点快点!”

唐桉被按坐下,她又站起来,说道:“我没洗漱。”

洗漱完,唐桉边吃早餐边刷新闻,分科之后,她关注的东西就开始明显偏向文科,积累政治素材是其中之一,而张琳则托着下巴,笑意盈盈地看着唐桉。

“大姐,你觉得在你这样的注视下,我能吃得好吗?”唐桉被张琳笑得汗毛都竖了起来,一大早就来这出,很吓人的,好不好?

“就是那个男生,你认识吗?”

“什么男生?”

“就是你经常去的那个琴行,有一个男生在那里兼职的。”张琳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她可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才决定再去一次的。

原来一大早这么殷勤,是为了那个男生啊!她就说,平时比她起得都晚的人,今天不仅起这么早,还买了早餐,原来是有色可图。

“你不是不喜欢学音乐的男生吗?好像是觉得他们太肤浅了,对吧?”

张琳才不管唐桉对她的调侃,“他只是兼职的,又不是去学音乐的。”

“那家琴行招工只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有一样擅长的乐器。”唐桉慢条斯理地嚼着烧麦。

“诶呀!我不管,反正我就……”张琳现在才反应过来,她刚刚居然就顺着唐桉的话说下去了。

“就什么?”唐桉不怀好意地笑着。

她见张琳不再说话,也没有逗她了,说道:“好了,待会带你去。”

那个男生她印象还挺深的,不过并不是张琳口中说的是去那里做兼职的,他是老板的侄儿,有时候会去那里帮忙,好像是在一家私立高中读高三,不过她感到疑惑的是,高三不是应该很忙吗?他怎么还会有空闲时间去帮忙啊?不懂,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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