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葵再见到孟珩之的时候,是在隔天上午。
他站在施工队伍的中间,村民们都围聚在一起。
倾葵昨晚就听村长说了,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会住在安置房里,等新房子建好了就搬进去,连装修都不用自己费心。
倾葵听得出来,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是何等的开心。
金凤村很贫穷,村民们世代都是面向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要靠自己的本事盖一栋房子很难。
而孟氏集团,轻而易举的实现了他们最大的心愿。
倾葵也替他们感到开心,生活改善了,好日子也就不远了。
垂眸看了一眼怀里的野花,她一大早去小山坡上采来的,清晨的小花是最新鲜的,露珠子都还附在上面。
倾葵想,这大概是最后一次去采花了。
谁知道以后的金凤村会是什么样子?
扬起笑容,倾葵慢悠悠的朝人群走去。
“葵丫头,又去采花啦?”杨婶儿笑道:“你说说你,从小到大这习惯就没变过!”
小时候的倾葵就爱一大早跑到那小山坡上去采花,时常能听到她奶奶喊她回去吃早饭,可见这丫头是睁开眼睛就去了。
昨晚在她家歇着,今儿早上睁开眼睛就不见了人,一猜就是去采花了。
“杨婶儿,这是好习惯。”倾葵笑笑,将怀中的花束递给杨婶儿,甜甜道:“祝杨婶儿青春永驻,一直漂亮美丽!”
倾葵一句话,乐得杨婶儿合不拢嘴,轻轻拍打着倾葵的肩膀:“你这孩子嘴里没个正行!”
“这是我的真心话嘛!”倾葵笑道。
不过,那花儿杨婶儿可没接,她对倾葵使了个眼色,小声道:“喏,借花献佛,你去送给孟总,代替我们感谢一下人家。”
倾葵:“……”
送花给孟珩之?
倾葵扭头看向孟珩之,他今天穿着简单随性,黑色的羽绒服、休闲裤和运动鞋,黑色显身材也衬肤色,这样一看,他的皮肤似乎比很多男人都要白。
“去啊!”杨婶儿推了一下倾葵。
倾葵点头:“知道了。”
工作人员正在给孟珩之讲最先动工的地方,视线里闯进一个小姑娘,他忽然噤声。
孟珩之看向倾葵:“去哪儿了?”
一来就没见到她。
孟珩之没意识到,他对倾葵说话的语气里,透露着熟稔,这让旁边的工作人员惊讶了一下。
倾葵举起手里的花束,笑道:“喏,借花献佛!”
花束在两人之间散发出清香的味道,淡淡的很香味,很迷人。
孟珩之收下,嘴角有浅笑:“你说我是佛?”
“不。”倾葵摇头。
忽而,她踮起脚拉近了两人了身高差,俏皮道:“你是金凤村人民心中的恩人。”
这个感觉很熟悉,孟珩之脑海里涌现出倾葵第一次在他面前垫脚的样子,就连味道都不曾变过。
孟珩之心中闪过一丝难以捕捉的异色,他抬手压下了倾葵的肩膀,笑意不减:“不是资本家了?”
“嗯哼!”倾葵摇头头:“孟总真小气,开个玩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