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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伐得到桩子来报的时候,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

谢琅此人虽然堪用,但这书生意气难以磨洗,不知圆滑处世。明明王焕已经说了此非良机,他却还是执意将蛮平粟的事情上奏了。居然还是通过御史中丞陆凌霜,由三老之一的钱建叶亲自上奏!这一下倒是确实引起了崔始宸的重视,却也同样引爆了皇帝的多疑。

他到底是该夸这书生为了造福百姓不惜放下过去和仇人交好、有大公无私的风范,还是该为了这讲不听的道理揍他?

推开醉仙楼雅阁的檀木香门,云伐皱着眉走进屋内。一抬眼,只见谢琅身穿绿色的御史官服,头戴皂纱抹额,端端正正地坐在桌旁。

云伐看着这书生的表情就想笑“你为什么一副准备慷慨赴死的样子?”

“我把蛮平粟的事情报上去了。钱大人特地派人和我说了一声,说是皇上很高兴,准备过几日就开设农学,在安京都外率先试种。”谢琅声调严肃,俨然端得一副大义凛然,“这是于国于民的大事,不管朝堂斗争方向如何,都不该推迟这种救命的大事!”

“知道了,知道了。”云伐坐到谢琅身边去,提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两杯水,“喝口水吧,你那么紧张作甚?”

“只要能在今年冬天多救活一个人,就算是申屠庸提着刀站在我面前了,我也一定会……”

“好啦!”仗着自己身量高,手脚修长,云伐一把拍在谢琅的脑壳顶上,还很不客气地揉了揉,“报了就报了吧,你看我和王焕拦你了吗?谢平治,我等不是铁石心肠之人,自然也乐意看到北三州因蛮平粟种能多活几条命。只是你上奏的时机不太好——你要救人,先得保证自己安好,对吧?”

“你不怪我?”被这人揉乱了头发,谢琅维持不住那副大义凛然的御史形象了。他想起王焕那个阴沉的脸色,心中怯怯,“那王焕也不怪我?”

“他可是‘白鹭庭’的‘鹭嘴’,就这点事还不至于同你置气。”云伐笑道,“王焕本来想找个能把你摘出去,又能确实将蛮平粟往上报的路子。你自个儿沉不住气,立马去求了陆凌霜。之前貌似听说有人想要撕烂那御史中丞的狗嘴,是谁来着?”

谢琅的脸“腾”地一下红了“那、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我去找他的时候,人家挺客气的,而且钱大人也在……”再说陆凌霜还救了他两次命呢。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如今他又人在御史台,便已经不太想追究陈年往事了。

谢琅到底还是个愣头青,就算穿着一身监察御史的官服也通身透着落第书生的稚嫩气。云伐嘴边的笑意化为了无奈,“你真的不恨陆凌霜了?”

“恨不恨的,其实我也没办法……”谢琅垂头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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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融二十九年,谢琅独身赴安京都赶考。徽州遥远,路途艰辛。他没有父母亲戚支撑,平日里又没存下什么钱财,一路风餐露宿,好不容易到了安京都外郊,却还被人偷了钱袋,窘迫地连饭都吃不起了。

进了安京都后,向售卖书画的摊子借了纸笔。谢琅本想卖几幅字来凑住宿钱,奈何他的字实在一般,瘦骨嶙峋的。今下流行的是行云流水般的飞白体,书生的字卖了好几天也没卖出去一副,眼看只能去端盘子做苦工了,突然眼前见到个熟人——说是熟人,其实也并非那么熟,只是在同一场诗会中有过一场较量,彼此难分胜负。而且那人似是番族混血:一头金棕色头发和青灰色的眼睛,高鼻深目,身形挺拔。对比周围的文弱书生们来看,不像才子,更像个武人。

因着这惹眼的外貌,谢琅对他印象极为深刻,当下便嚷出来“陆凌霜,陆凌霜是我啊!我是谢琅!你还记得我吗?”

陆凌霜自然记得他。当初诗会上那首“新云欲寝白银盘,旧月偏留四时风”写的极为娇艳情深,被博、徽两州的秦楼楚馆争相传唱,风头盛极一时。原本以为写出这种情致诗词的会是风流浪荡之人,谁知打眼瞧去,名叫“谢琅”的那人却满是青嫩的书生气,眼底干净得简直像一片清水,一眼就能看透了……

俗话说人生四大喜,其中就有一项“他乡遇故知”。陆凌霜本就看好谢琅,如今当然不忍见他落难,于是慷慨解囊,以银钱助之。不必再为吃饭和住宿发愁,谢琅有了大把时间温书,当然是突飞猛进了。

这日晚上,谢琅温书完毕,正觉得腹中饥饿,突然闻到一阵面香。木门吱呀一声,却是陆凌霜手里端着两碗鸡蛋面,递了过来“看你房中半夜还未熄灯,想来是饿了吧?一起吃点?”

书生欣然允诺。同窗好友坐在一起吃饭,免不了谈起理想。陆凌霜的志向很明确,他是博州下属县官的番族女婢所生,出身卑贱,还好主母仁慈,愿意抚养他长大读书。时光匆匆,他弱冠那年第一次赴考,没能上榜,回家时才痛闻家乡发了水灾。博州官府不仁,为了政绩故意瞒报,导致灾后损失极大,他的家人也被因此被削了官籍,一落千丈。这第二次赴考,是新帝恩科。他为了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决心抛售了原本在博州城的所有家产,孤注一掷,就是为了能考中,为了能做一名将天下民生上传天听的御史。

至于谢琅,他会的东西倒是多。策论也好,诗词也好,算学也好,甚至是黄老杂学都不在话下。按理来说应该是个能活的很滋润的人,却因为性子温吞糊涂又不长心眼,常常做被人卖了还替人家数钱的蠢事,实在是让人担心……

“谢琅,你若是考中了想做什么?”陆凌霜把自己碗里的鸡蛋夹过去。书生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吧。”吸溜着嘴里的面条,他突然想起今天发生的一则闲事来,“今早我去东市买墨,遇见宫里的老太监正给家人迁坟。那老太监幼年困苦,家人全部都饿死了,也没有棺木,只在如今的东市附近挖了个土坑埋葬。以前那片地方不知饿死了多少人,往往都没有棺木可用,现在要迁坟了,挖开土堆,骨头杂乱也分不清哪个是家人,很是可怜呢。”

“捡骨的仵作能辨别男女骸骨,再行滴血认亲之法,辨认双亲也不难。”陆凌霜顺着他的话头说了下去。

“并非如此。”谢琅摇头叹息,“那地是盐碱地,人骨被盐碱影响,就算拿猪狗之血滴上去也一样会相融,根本不能佐证。我看不下去那老太监把外人骨骇当自家人,便与他说了此事。还推脱不了,收了他十两银子的谢钱。”说着他便把银子拿出来放在桌上,“哝,这银子算我还给你的吧。”

盐碱会使骨血相融?这是什么说法?陆凌霜皱起眉,并没去拿那银子“哪里看来的古怪理论?我怎么从没听说过?”

“可难为你!”谢琅颇有些自得地笑,“我看过很多很多书——我爹走时一穷二白,就留给我整整三间房的书。哈哈,这下有件我比你厉害的事情了,快把‘博凌徽琅’位置调一下,把我放在前面!”

谢琅有了件可以揶揄陆凌霜的事情,兀自调笑不停,哪里知道后者却阴沉了脸色,突然对他说“如果我现在叫你放弃科考,你会不会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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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后来就成了这样?刚刚开考你就被他举报舞弊,乱棍打出来了?”云伐用一只手拄着下巴,挑眉问道。

谢琅想起当年受的委屈,忍不住红了眼眶“这下你知道我为何如此恨他。”

云伐不置可否,却也没有继续追问那时候陆凌霜到底为什么要谢琅放弃科考了。听书生讲了这一些话,他也有些倦了,便拿出一张银票扔给谢琅“拿着,买糕点的钱……你那蛮平粟的事情我已经报给十七爷那边了,暂且还没有回信。你先等着消息吧,十七爷之前带着身边人去了凉州,估计这会儿还在路上。”

书生穷到口袋比脸都干净,急忙把那银票小心翼翼地贴身放好。听到云伐提起安王,脑中灵光一闪,急忙问道“十七爷身边是不是有两个叫‘随舟弄浪’的人?”

云伐点头肯定,谢琅更疑惑了“你确定那盛丰斋的老板秦留月真的与你没什么关系?我可是亲耳听到过他喊这两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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