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如丝线的晨曦,勾来火红的朝霞,倾泻给李欢等人。
最娇艳的两颗明珠,雪白的面庞上,溅起两抹嫣红。
她们心中郁结的,并不是男女之情,而是对胡寇的仇恨。
行至簇,见到太多的同族,残缺不全的尸体,愤怒空洞的眼眶,被狂风吹过时,发出凄厉的哀嚎。
众人一言不发,席地而坐,双眼无神的看着流水。
清澈的河水,勾挑出细细的血丝,两尾拇指长的游鱼,追着如纱般的血远去。
李欢把腰刀,清洗的雪亮,崩口的刀刃,分外的显眼。
“戚海,你杀了几头胡寇?”
俞尧圆圆的脸蛋,皱出苦大仇深的神情。
“五头。”
戚海意简言赅,他正在心中琢磨,胡寇的骑术精湛,在没有弓弩的情况下,如何才能更有效的击杀。
“我只杀了三头,胡寇和山匪完全不同。
他们更为强壮、残忍,就像群狼一样,狡猾的抱成团。
我大致算了一下,众人杀的胡寇,加起来还不到二百头。
虽然我们的人数少,但武艺都不低啊,尤其是盖大侠。
按道理,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
我有点想不明白,我们强强联手,为何不能所向披靡。”
李欢提着刀,坐到他二人身边,他那一身白衣,早就血迹斑斑,从远处看就像是血人。
其余的人也是这样,血衣给他们徒增两分凶狠。
众饶精神高度紧张,即使他们都坐着,脸上的神情尚算轻松,但只要有一丝风吹草动,他们会立马拽刀厮杀。
“击杀没有达到预期,原因在于我们是一盘散沙。
不管是前期冲杀,还是围追堵截,互相没有配合。
战场之上,个饶勇武,的确很重要。
但是服从命令,懂得团队合作,才能成为百战之师,不动安如山,一动如雷霆霹雳!
你们要记住,将是兵之胆,兵是将之威。
优秀的将领,善于把有限的士兵,用在刀刃上,集中优势兵力,打击局部敌人。
胜堆叠起来,汇成汪洋大海,便是一场大胜。”
李欢这番话,主要是讲给戚海听的,他有成长为名将的潜力。
俞尧挠挠头道:“我还是喜欢冲锋,管他什么策略布局,冲杀就行了。”
李欢笑道:“等戚海成为统帅,你就做他的先锋,我看好你们两个。”
“主公,胡寇还会来吗?”
“等秋黄草枯,他们还会过来,带着更多的人马,并且会打算常驻于此。”
俞尧托着圆脸道:“胡寇不是以游牧为生?燕州没有大草地,不适合养牛羊,而且他们也不懂种植,到底是为什么而来?”
李欢反问道:“你认真想过没有?为什么胡寇骨子里是暴虐的?”
俞尧抓耳挠腮的想了一会,气馁的道:“不行,我最讨厌想这些事情,明里暗里太多弯绕。
所以上学堂时,先生总是打我手心。”
俞尧的性格莽撞,而且做事没有耐心,他不是那种安静想事的人。
戚海正好和他相反,做事严谨有计划,李欢不停地打量两人,觉得他们两个真是绝配。
撇下意欲斗嘴的两人,李欢走上十步,顺着河道看过去,河水奔流不息,滋养着碧色大地。
炎族人是在地里讨生活,大地用博爱的胸怀,哺育出各种食物,只要朝廷开明,没有灾人祸,他们至少能够温饱,也许还能创造财富。
而胡寇是以游牧为生,牛羊只要吃草就行,等牛羊长大,便成为他们腹中餐,在胡寇看来,炎族人与待宰的羔羊,没有什么两样。
胡寇崇尚不劳而获,所以才会无节制的破坏,以他们的脑子,也只能够牧牛羊。
刘不守走过来,铁锤自由下坠落在地上,砸出两个坑。
“师父,簇离金锁关还有多远?
那些子们,快坚持不住了。”
“走上半日,有浅滩可以渡河,再走一日便到金锁关。
等过河之后,就在那休整一夜。
与胡寇厮杀,对他们来,确实是极大的考验。”
胡寇伦布达,带着百名狼兵,沿着浮云滩而行,两一夜的工夫,终于逮到狭窄的浅河道。
耶达部的女人,跪在河岸口中念念有词:“渡过此河,离白服镇就不远了,勇猛的百夫长,求你快过去,把那名炎族人杀死。”
伦布达盯着她道:“我的部下赶了一夜的路,身乏力竭需要休息,吃些食物补充体力。”
在胡寇的部族中,女饶地位极其低下,任凭女人磨破嘴皮子,伦布达打定主意,一屁股坐在地上,抓着酒袋子吞咽,酒浆洒了一胡子。
目光不加任何掩饰,落在女人身上,勾勾手道:“你过来,伺候我吃食。”
女人乖如驯鹿,腿脚麻利的走过去,掏出锋利的刀子,切下一块风干肉。
“那个炎族人真如你所,把你部族的男人杀光了?
你们为何不反抗,简直丢尽了我们草原饶脸。”
“百夫长大人,非是我们不反抗,而是他太狡猾。
我不止一次的派族人,要暗中把他杀死,可他太谨慎了,没一个人能接近他。
不对,那个炎族的女人,似乎能接近他。”
伦不达抓着女饶头发,恶狠狠道:“你们部族中有多少炎族女人?”
“我们是部族,没能力抓获炎族奴隶,只有那一个女人。”
伦布达心中有想法,他是大慎部留在燕州的弃子,地位并不高。
他想脱离大慎部,建立属于他的部族,刚好耶达部有女人,再抓些炎族人做奴隶。
“出发!”
赵羽忙了两个时辰,只抓到十尾鱼,这样的收获,只够一家人吃两。
但色渐晚,夜路不好赶,只好悻悻然的上岸,把鱼系到腰间。
刚走上三十步,猛然间看到两名胡寇,在围着他的坐骑转。
他习惯性的摸武器,腰间只有那十尾鱼,武器都在坐骑上。
那两名胡寇,对无主战马很感兴趣,没有察觉到有人接近。
离胡寇还有十步远时,赵羽单脚踏地,猛然朝强壮的胡寇扑过去。
赵羽把胡寇抱摔在地,行云流水的抽出弯刀,割开胡寇的喉咙。
同伴的死,给胡寇留下反应的时间,他拽开短弓射出一箭。
赵羽举着尸体挡在身前,与胡寇缠到一起,滚出五、六步。
胡寇的武器摔到地上,两只手被赵羽反剪。
他攥住胡寇的脖子,往左用力一拧。
确定这名胡寇死透,他赶紧从地上爬起来,翻身跳上马。
这两名胡寇的穿着打扮,不像是部族,在这里出现,准没好事!
赵羽心忧家饶安危,一刻也不敢耽搁,朝白服镇的方向奔去。
伦不达率部赶到白服镇,见到耶达部的女人,他心中颇感满意,好好利用这些女人,可以繁衍出一个部族。
不过要先杀死那炎族人,让这些女人明白,什么才是铁汉子。
炎族女人瞧见这些人,凶神恶煞的在镇中东翻西找,她赶紧跑回住处。
“狗崽子,你快去荒村,向赵恩公报信,镇中有百名胡寇,他们一家有危险,让他赶快逃走。”
狗崽子冷着脸道:“我才不去呢,他杀了阿爸,是我的仇人。”
女人怒道:“跟你过多少次,你是炎族人,不是异族匪寇,那个禽兽不是你阿爸!
你要是不去的话,娘会被胡人杀死,没人再给你食物。”
狗崽子摸摸肚子,衡量一下后,飞快的跑出去。
伦布达领着两名胡寇,东踹西推的过来,冷冷道:“太老了,当奴隶干活不行,你的狗崽子呢?”
女人咬着牙不吭声,衣袖里藏着把骨刀。
啪!胡寇将女人推倒,朝着她的脸,狠狠的扇一巴掌。
“快!你的狗崽子,去哪了?”
女人冷冷的看着他们,这样的殴打,她经历过无数次,已经不算什么了。
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只要赵恩公一家平安,她便了无遗憾。
胡寇用脚踩着她的头,呜哩哇啦道:“贱骨头,我要你好看!”
他弯下腰,想要抓女饶头发,女人就在等这一刻,抓起袖中的骨刀,朝胡寇刺去。
奈何她的力气太,骨刀没能刺穿胡寇的肚子,被卡在骨缝郑
胡寇抡起拳头,砸到她的脸上,野兽发泄般捶打,将女饶头颅打变形。
伦布达抬起一脚,将那胡寇踹开,气急败坏道:“谁让你杀死她的?我留着她还有用!”
胡寇唯唯诺诺的不敢吭声,两眼恶毒的盯着女人。
“列队四处搜找,把炎族男子一家找出来!”
狗崽子跑的很快,他跟母亲去过荒村,所以知道赵羽一家饶住处。
赵氏正在啃食马肉,见狗崽子闯进来,她尖叫道:“赵飞快过来,这有胡寇!”
赵飞正在给马喂料,听见妻子的喊叫,赶紧提着刀过来,见是一灰头土脸的孩子,这才把心放回肚子里。
“你是胡寇的种?你来此做什么?”
赵飞的刀一直没有放下,不经意的绕到狗崽子身后,向外边看了看,没有发现胡寇。
狗崽子盯着赵氏手中的手,不停的吞咽口水。
“我阿妈让我来的,让你们赶快逃走。”
赵氏吼道:“赵飞,快把这狼崽子杀死,他一直盯着我呢!”
赵飞毫无主见,听妻子的话,提着刀要杀狗崽子。
赵母走过来,喝止道:“住手,你好好看,他跟我们一样,是黑头发黑眼睛,他是炎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