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大妈还以为是劫道的,赶忙说道:“我不是什么寅兔中将,你要找她去别处吧……”
“寅兔中将?”胖大妈这才反应过来,暗自揣摩道,劫道的就是胆子再大,也不可能打寅兔中将的主意啊。
想到这,胖大妈刻意清了清嗓子,挺胸抬头说道,“没错,我就寅兔中将,你有何事?”
“去你的吧!”索尔骂道,“都知道寅兔中将美貌如花,怎么可能像你这样子,你当我傻?”
索尔掐着胖大妈的脖子,厉声责问,“老实交代,你是什么人?”
“我……”胖大妈着急忙慌,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什么也不是,您老人家放了小女吧。”
“呸!”索尔大骂一声,声音之高,惊动了几十米之外还未走远的女武神等人。
她们以为是寅兔中将又折回来了,于是快速跑了过来。
见到胖大妈,叶限惊讶不已,“妈?”
“妈?”索尔也喊了声。
“我……我不是你妈。”胖大妈结结巴巴说道,余光瞄到叶限,忙喊道,“闺女,快救救你妈。”
叶限跑过来,柔声说道,“索尔叔叔,你误会了,她是我妈。”
索尔盯着叶限,又看了看胖大妈,更加不可思议,这两个人根本不像好吧,“你确定她是你妈?”
这还用确定吗?“当然是我妈。”叶限说道。
索尔还是不相信,继续问,“你亲妈?”
“当然……”叶限顿了顿,改口道,“不是。”
“家父有一妻一妾,后来家父家母相继去世,是她一直陪我长大。她不是坏人,索尔叔叔,您放了她吧。”
索尔这才明白,于是松开手,提醒道,“首先,你应该叫我哥哥,而不是叔叔。其次,叶子姑娘,我可不是挑事儿的人,刚才我可真真地听到,她可是说过要把你的大鱼炖了熬汤喝的哦。”
三个女孩子全都望向胖大妈,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人竟然如此狠毒。
唐闺臣喃喃道:“为什么所有后妈都这么狠毒?我还以为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这种狗血剧情呢。”
“是真的吗?”叶限不愿意相信她会做出这种事情,严肃问道。
天气虽然寒冷,胖大妈却大汗频流,“可爱的小叶子,妈妈是开玩笑的,你可别当真,我保证不吃你养的鱼。天色不早了,我和妹妹一直担心你的安全,所以才出来找你。”
叶限信了她的话,看夜空,大约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今天确实有些很晚了,便挽着胖大妈的胳膊回家。
望着胖大妈远去,索尔反倒抱怨起来,“唉,都怪我当时胆小,一直躲在大鱼的肚子里,没有一睹寅兔中将的真容,可惜了。”
与此同时,寅兔中将正带着北部港口与西部港口赶来的十一名中将,骑着斑马连夜赶往炎火支部。
深夜漫长,索尔辗转反侧,一直睡不着觉,直到天亮,东方泛起了鱼肚白,他才呼呼大睡起来。
清晨,哪吒街上像往常一样,又聚满了人。
林之洋早早的来到街市上,认真瞅着路过的每一个漂亮女子。
有些女子注意到他,暗地里骂他一句,又迅速离开。
林之洋忍着骂名,足足等待了两个小时,终于见到从正东方走过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白衣女人。
但见这女子略显富态,穿着端庄,一看就是有钱人。
他凑到这人身边,陪着笑脸打招呼道,“这位美女,我这里有个宝贝,您要不要?”
白衣女白了他一眼,“别叫我美女,我讨厌这两个字。”
林之洋忙改口,“这位大姐……”
白衣女大怒,抄起玉簪就要扎他,“你那么老,敢叫我大姐?”
林之洋再改口,“妹妹饶命,我再也不敢乱叫了,你让我叫什么我就叫什么,行不?”
白衣女不屑一顾,“谁是你妹妹!有事说事,别乱套近乎。我最烦你们这些狡诈商人,为了把东西卖出去,什么都敢乱说。说吧,你又想推销什么?”
“也没什么,”林之洋微微一笑,见她转身就要离开,忙拿出金缕鞋,朗声说道,“林某还真有东西要卖给你。”
白衣女回头看到金缕鞋,笑靥如花,忙抢过来,坐到旁边小摊的马扎上,脱下鞋子试了试,却发现根本不合脚,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林之洋挠挠头,心说不应该啊,我这个人看人最准了,这人明明就是37号的脚,这鞋子也是37号的鞋子,怎么就不合脚呢。
眼看着到手的生意就这么吹了,林之洋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他压低了声音问道,“姑娘,您多大的脚?”
“无聊!”白衣女大骂一句,站起身来就要离开,任凭林之洋如何挽留,都不管用。
林之洋叹息一声,捧着金缕鞋迟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却在这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书生。
他见到林之洋手中的金缕鞋,悄悄凑过来,“先生这只鞋子甚是精美,可否卖给鄙人?”
林之洋纳闷,心说他一个男人买这种鞋子干什么,没有搭理他。
书生又凑过来,再问了一遍,补充道,“先生到手的买卖别拱手让人啊。我虽是男人,可这鞋子精美,我拿来当装饰品也行啊,你卖给我吧。”
林之洋勉强说道,“得,四万贝里卖给你,算是开张。”
书生大喜,付了所有的钱,总算买到了这只漂亮的金缕鞋,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就是因为这只鞋子,后来竟然引发了一系列光怪陆离的事情,而他本人竟然也因此身陷囹圄,实在是可惜可叹。
且说此时,书生接过鞋子转身向着南面跑去,直到彻底不见了踪影。
而在远在南部山区的孙兴哲等人,此刻仍在招降山贼。
虽说已经有四十多名山贼被孙兴哲招降,可在这一场场战斗中,他与新招来的队友一次次聊天,却发现炎火大将三大将的事迹颇为诡异,甚至让人摸不着头脑。
几人正聊着天,已经又飞到了一个山贼的地盘。
与其他山贼的地盘孑然不同,这里虽说是群山连绵不绝,可依旧有很多户人家居住在这里。
抬头远眺,但见这座山高耸入云,有种与众不同的气势。
据新招降的山贼说,这座山名叫炎火大山,是整个炎火岛最高的大山,曾经是炎火岛的圣山,也是陀汗王国的故都所在地。
现在这片山区的主人,是整个炎火岛屿实力一流的大山贼,据说就连醉象大将都要给他三分面子呢。
“要不我们撤退吧,反正我们这些人已经足以抗衡三大将了。”呼延灼认怂道。
公孙越轻蔑笑道,“原来我们怕他,现在我们有三十多个队友,难道还怕他不成?呼延怂,你尽管看着就好,我们妥妥地把他降伏。”
“你!”呼延灼气得脸红脖子粗,却不敢骂他,谁让他是这二十多个人中战斗力最弱的呢,“你说得对!我就看着!有本事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