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思安,现在除了这条路,还有别的方法吗?
“没了。”
那还选毛线啊,咦,我是不是精分了。
从箱子底层掏出匕首,摸了摸套,江思安把它从里面唰的拽出。
啧,磨的不错,匕刃在阳光下甚至可以反光,薄如蝉翼……是不可能的,但是也足够灵巧锋利了。
这可是她托人打造的新款式,听说造型那叫一个潮流,而且材质坚不可摧,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的必备产品。
价格也不高昂,只需10000……就可包邮回家哦,真的是太好……呸!
江思安啐了一口,就这玩意还卖那么贵,早知道自己还不如找穆雨她朋友做一把呢。
拿在手里一点感觉没有,总之,不适合自己!
反正,凑合用吧,下次还是得看着点,这年头,出来出任务的装备可得找个靠谱的人做,不然!
害人害己哦!
“让我找找,应该还有别的,坏了,不会是出门忘带了吧。”
手提箱的层次比较多,不用说,也是江思安找人改造的。
虽然是她亲手设计的,可她自己都忘了,哪层是哪层了。
早知道当初,就不做这么多层了,真是坑人,这还没伤到脑子就老年痴呆了,下次,下次一定得好好琢磨一个更方便的箱子才行。
很多人都觉得,像江思安这个职业,不是个话唠,就是个沉默者,但是江思安想说,他们认为的对。
做这个职业,她还真得心大,不然能把自己憋死。
她这个自言自语,自娱自乐的毛病,就是在无数个森林里得上的。
人,毕竟是群居的,谁能一天到晚不说话,沉稳如顾晓,偶尔还得发发牢骚,更何况是她。
因此,话多一点,方便思考,有利无害吗。
“哎呦,找到了,这还像个样。”
近战的匕首有了,自然得来个远程的枪吧。
江思安为了出任务,可是下了血本,每一样东西,都是新换的。
顺不顺手不说,但随便一件,扔出去,都是能搅动这莫测的风云的物品。
市场上独一份,除了她自己,没人知道这些东西最隐秘的部分是这么制成的。
这,也是暗阁的独门秘技。
“瞧瞧咱这枪,自带消音,杀人于无形,手段越高,枪的威力就越大,再加上这炫酷的银色外壳,当然,还有低调的黑色外皮,绝了。”
好,有了这些东西,她和何良逃出生天的把握就更大了。
也不算枉费了她花的那些血汗钱了。
对了,得检查一下弹夹,和剩余的子弹量,可别到时候开枪开的太爽,没了子弹,尽管她没了枪也无伤大雅,可是,这样,有失她高手风范啊。
哦,我说何良怎么有时候那么骄傲,原来大家都一样啊,这叫什么来着,偶像包袱。
顺手揣了俩弹夹在怀里,枪则别在腰后,那里是最容易取到的位置,上膛啥的也最快。
至于匕首,套回鞘里,提在手中,预备随时用上。
箱子里还剩下最后一批药物,要紧的,都得放到腰包中,可以简单止血的东西不能丢。
那都是命啊。
“好了。”
拍了拍土,江思安把能带的东西都带上后,最后看了一眼箱子。
心仿佛在滴血。
很贵的一个东西,而且还是自己亲手设计的,意义非凡啊。
就这么扔在这,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找回来了。
罢了罢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反正自己也不再需要它了,没什么好可惜的。
江思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要是她喜欢,一掷千金又何妨,只要自己掏得起,多少都买。
要是她不喜欢,路边白送她都不要,再贵重,若不能入她眼,那么扔了也没什么。
一脚把箱子踢开,由于是弯着身,所以她用了很大的力气,能滑多远,全看箱子本身。
而她吗,只是为了借它的东风去引开狙击手的注意力。
腿一松劲,几乎是匍匐在地,向前行进了,动作不敢太大,在这里,她可不是唯一的狩猎者。
每一处,都不知道有多少人埋伏在那里,等着取走自己的性命。
突然有一种全民公敌的感觉,可惜,如果自己不是碍于何良的安危,一定可以大杀四方的。
一下一下,手臂与脚背的协调运动,使她的身体始终处于容易发力却又不吃力的状态,没费多少力气,便绕到了花园另一侧。
照旧先看楼顶,暗处藏着的威胁永远是大而致命的。
望远镜这么重要的东西,自然是不能丢了,江思安把它挂在脖子上,避免行动中丢失而失了先机。
现在要拿起的时候,上面盖了一层薄土,一定是刚才蹭的。
忙低头检查一番,幸好,衣服没脏,不然一会儿怎么见人?
她的宗旨一贯是,头可断,血可流,仪态不能丢,无论何时,都得保持自己大方得体,死,也得死的有面。
虽然,这想法听起来不太科学,但是江思安本来就是个不科学的人,脑回路不是一般的大,所以有此想法,好像也不奇怪。
闭上一只眼,到了这里,就不能在马虎了,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预判下一幕的走向。
没有人,她心下稍安了一点,也许是因为草木较多,房梁与房梁之间距离宽广不易行动,以至于没人愿意守在那里。
但这并不能排除草木中的危机,但利端同样也是弊端,在这里,望远镜根本望不进里面。
只能自己亲自去试探一圈了,唯一知道的,就是明面上只有三四个人在这边。
如果不是他们的人手不够,就是他们过于自大,觉得没人能从这里进去。
但,他们遇到的,偏偏是自己。
自己是谁,什么没经历过,别说一个花园,就是地道她也钻过。
泥潭,水池,沙漠,雪堆,只要能藏人的地方,她一定都试过。
下场吗,不提也罢。
用她曾经交过的朋友的话来说,应该没有人会傻到这个地步吧。
然而,她,就傻过,也为自己傻过而自豪。
毕竟,人生短短数十年,总要有些值得去做的事情,和能拿来吹嘘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