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琳娜选的位置很好,既能咬住蛇的要害,又因为角度原因不会被蛇咬到。
双方僵持了十几分钟,那条蛇终于没动静了。
瑟琳娜颠儿颠儿地跑过来,向主人邀功。
夜宸宠溺地摸了摸瑟琳娜的脑袋,说道:“你已经不是小奶猫了,要学会自己捕猎生存,现在,享受你的猎物吧。”
瑟琳娜疑惑地看着夜宸,这次的命令它倒是听懂了,不过它现在并不饿,临出发前,它可是吃了一大块牛肉。
可惜主人的命令不容违逆,瑟琳娜走过去,随便撕咬了几块肉,算是完成了主人布置的任务。
蛇的基因序列瑟琳娜依然没办法整合,只是增加了一点儿灵敏性,顺便填充了下瑟琳娜的基因库。
激烈的搏杀就这么结束了,夜宸心中的疑惑却依然不解。她感觉这条蛇的攻击性好强啊!
一般来说,除了受到袭击,至少是蛇自认为的袭击,它才会攻击人类。人这种生物那么大,一米长,拳头粗细的小蛇根本吃不去,它只能是为了自保。但在刚才的战斗中,夜宸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这条小蛇拥有着旺盛的攻击性。
这也是这场异变带来的结果?
夜宸走过去,想要检查下这条蛇的尸体,看能不能发现点儿什么。结果就在她的手指触碰到这条小蛇时,试练者之戒微微发烫。夜宸连忙打开任务界面,发现出现了两个新的功能:“扫描”和“兑换”。
下面有对这两个功能的描述。这其实就是游戏中的商城:通过扫描战利品,可以将其卖给游戏商场,获得灵能水晶;灵能水晶就是游戏货币,用灵能水晶,可以在商城里买到各种各样的东西。
夜宸翻看了下,游戏商场里的东西都还没有解锁,图标是灰蒙蒙的一片,看不清楚,不过“生物”“材料”“武器装备”等等这些分类来看,商城里售卖的东西还是挺多的。
夜宸尝试着开启扫描,将这条被瑟琳娜啃了几口,还算完整的小蛇的尸体卖给了游戏商城,获得了两块灵能水晶,并且还解锁了商城里的几样东西。
新解锁的卖品位于游戏商场生物类,动物界,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爬行纲,双孔亚纲,蛇目,新蛇亚目,闪鳞蛇科,闪鳞蛇属,异变闪鳞蛇种的界面内,分别是异变闪鳞蛇毒液,异变闪鳞蛇毒牙和异变闪鳞蛇胆。
看了下价格,夜宸一脑门的黑线,商城简直太黑了。一条基本完整的异变闪鳞蛇就卖了两块灵能水晶,结果一毫升异变闪鳞蛇毒液就要一百块灵能水晶,更别说异变闪鳞蛇毒牙和异变闪鳞蛇胆了。
夜宸嘴里嘟囔着游戏商场太过奸商,商城卖品的解锁条件倒是明白了:需要将卖品对应的东西通过扫描兑换给商场,才能解锁。不过有个问题,生物类,材料类的还好说,武器类的商场卖品也需要自己打造一件,卖个商场才能解锁吗?这不合理啊!也许有什么其他解脱商场卖品的方法,只是自己还不知道罢了。
游戏商场的卖品分类十分庞杂,夜宸大概地浏览着,翻到最后,整个商场最后一件卖品也已经解锁,或者说解锁了一半。名字和图标解锁,那是一个卷轴,名字叫回归卷轴,作用就是让试练者回归第七空间。
看到这个,夜宸松了口气。原先因为任务介绍太过简略,她还想着这个任务又需要试练者自行探索完成任务的方式,没想到刚过了一天,自己就找到了。确实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也许是条件不满足,回归卷轴只解锁了一半,最关键的兑换条件没有解锁,只有三个“?”。
不着急,夜宸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凭感觉就知道,这又是个大型综合任务。完成这种任务,花上几年的时间是常有的事,十几年,几十年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不用着急。
刚出来就有这么大的收获,极大地激起了夜宸的兴致,她带着瑟琳娜,继续朝林子深处走去。
随着夜宸和瑟琳娜的深入,人造林的痕迹在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充满莽荒气息的原始森林。相应的,森林里的动物也越来越多,野兔,野鸡……夜宸还遇到了一头野猪,幸好她反应灵敏,及时爬到了树上,甩开了那头野猪。否则被它撞到,或者啃一口,也是要命的事。
坐在树杈上,夜宸对瑟琳娜说道:“我们得回去了。”
这里的野生动物已经可以威胁到夜宸的生命安全,不能继续深入丛林了。也是因为她带的武器不合适,棒球棒对付人类很好用,但和丛林中的捕猎者搏杀,就和吃亏了。别说热武器了,只要有个趁手的冷兵器,比如说长矛、弩箭什么的,夜宸也敢拼一下。
就这么回去,夜宸感觉有些懊恼。别看她走了几个小时,如果按照直线距离来算,她深入丛林还不足十公里,即便就加纳斯森林公园而言,也不过是在林地外围,根本没有深入其中。
也不知道丛林深处到底有什么,夜宸心里感叹。
突然,一声狼嚎之声响起,紧接着,又有诸多狼嚎之声传来,让夜宸心中一惊。狼群!这里还有狼群,那可是危险的捕猎者。就凭自己的小身板和一根棒球棒,遭遇野狼群袭击说不定就死在这里了。
确定野猪已经走远了,夜宸朝瑟琳娜招呼了说一声,顺着原路往回赶。
回去的路并不遂,那些动物好像疯了一样,拼命攻击着周围的一切,也包括顺路返回的夜宸。
好不容易摆脱那些野生动物,夜宸骑着自行车,离开了森林公园。
进入市区后,夜宸呆住了。
路两边,很多商店的橱窗被砸烂,街道上堵着汽车,一些好像混混的家伙游手好闲,勾肩搭背的混着。
看到夜宸一个单身的女孩儿,一小撮混混走了过来,为首的黄毛说道:“这位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夜宸笑了笑,没有说话。居然还有人来招惹自己,野猪打不过,这些混混总能对付吧!
见夜宸没有答话,旁边一个混混走上前,指着夜宸大骂道:“没长眼睛还是没带耳朵,没听见我大哥说话吗?你……”
小混混一句话没说完,夜宸抽出随身携带的棒球棒,劈头盖脸朝他砸了过去。
那个小混混完全愣住了,他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一时反应不过来。结果棒球棒狠狠地砸在了他头上,鲜血直流,那个小混混两眼一翻,倒在了地上。
黄毛小混混看了看夜宸,又看了看地上躺着的同伴,一边后退一边说道:“这位小姐,我们没有恶意,只是过来打个招呼,我们这就走。”说完,朝手下的小混混使了个手势,黄毛小混混一点儿不客气,扭头就跑,完全不理会他手下的混混。
黄毛手下的小混混同样没想到老大会这样,愣了有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如乱蜂一样飞舞逃窜。
应付完那些小家伙,夜宸试探了下最开始那个混混的呼吸。不错,还活着,只是眼看着出气多进气少,也不知道能撑多久。这里这么冷的天,如果没人管的话,估计熬不了几个小时就死了。
但这和自己又没有关系!
夜宸骑上自行车,打算回家,顺便看看这座城市的秩序怎么样了。
结论是很不理想,今天早上还能正常运转的社会秩序,一个白天过去,已经陷入到了崩溃的边缘。到处都能看到商家被砸的场景,平日里躲在阴暗处的那些游手好闲的混混此时都出现了,打砸抢烧,无恶不作。面对这些恶徒,钮伦市市政厅完全没有办法,甚至现在还不知道。
不是所有人都会坐以待毙,没有等到市政厅派人来维持秩序,一些商家、小区的居民开始报团取暖,面对暴力的欺压,他们用原始而直接的方式回应。夜宸就亲眼看到一伙混混和一个商家组成的小团队在打群架。
这种时候,夜宸一个女孩儿独自一人在街上,同样引来了不少混混,有的想劫财,有的想抢人,面对这种情况,夜宸懒得废话,拿起棒球棒就砸了过去,而且专门向要害的地方砸。
经常打架的混混都知道,哪里是可以打的,哪里一打就会要人命。见夜宸完全疯了一样,不顾后果的乱砸,那些混混反而不敢上前,这也算是横的怕愣的。
夜宸完全是一路打过去的,这严重拖慢了她的速度。等回到天堂小区,太阳已经垂到西山,晚霞翩飞了。
天堂小区大门口,保安队长带着一些热心肠的业主把守着。社会秩序一下子混乱起来,遭殃的除了马路两边的商家,就是这种居民小区了。要是被一群混混溜进来,撬锁偷盗,抢劫威胁,没人知道他们能干出什么来。天堂小区的保安队长还是很负责任的,召集手下的员工,发动了一些业主,算是把小区的大门守住了。
见夜宸骑车过来,保安队长连忙说道:“你怎么出去了?太危险了,这几天就躲在家里吧,工作什么的先放一放,保住生命安全最重要。”
夜宸抬头看过去。保安队长大概四十多岁,黑红的脸膛一副饱经风霜的样子。
保安队长也是出于关心,夜宸点头说道:“好的,我会注意的。”
“那就好,那就好。”保安队长松了口气。
这位小姐算是很好说话的了,不是哪个业主都听他的劝,暂时放弃工作。主要是他们根本不相信,社会秩序会持续混乱下去,几天不上班,丢了工作怎么办?这年头找个薪水高,适合自己的工作还真不容易,哪能轻言放弃,不工作了,以后怎么养家糊口?
回到4栋7楼704房,夜宸小心地检查了下门锁。还好,这扇防爆门的质量很过硬。
就在夜宸要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时,旁边了703号房门突然打开,窜出来一个高瘦的男人,抓住夜宸的胳膊就往703号房拽。
一开始夜宸吓了一跳,她是真的没想到,在家门口也会遇到袭击。不过马上,她就做出了反应,不是反抗,而是顺势被那个高瘦男人拽进了隔壁。有这么一群心怀不轨的家伙住在隔壁,简直让人寝食难安啊!
被拽进屋里,夜宸扫了一眼,地毯上,墙纸上,天花板上都溅着大量的血,想来这个房子的原主人已经被害。现在占据这里的,除了拽夜宸进来的那个高瘦男人,沙发上还坐着一个胖子,窗户边上站着的墨镜男。
才一天,就敢入室杀人,真是悍匪啊!
高瘦男人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一脸骄傲地对胖子说道:“老大,我把人……”
既然进来了,夜宸没打算和这些家伙聊天探讨,她反手抓住斜插在双肩背包里的棒球棒,抽了出来,顺势朝高瘦男人的脑袋砸了下去。
“小心!”胖子大声提醒道,但已经晚了,一声闷响,高瘦男人后脑渗出大量的血,倒在地上,后脑受了如此重的伤,高瘦男人恐怕凶多吉少啊。
“贱人!”胖子大骂了一声,抄起茶几上的带血的匕首,朝夜宸扑了过去。
夜宸没有躲闪,而是双手握住棒球棒,用力一顶,顶在了胖子的心口。
突然来这么一下,胖子一时间喘不过气来,剧烈咳嗽了几声。
因为胖子微微弯下了腰,夜宸抡起棒球棒,朝胖子的脑袋砸了过去。
“不许动!”另一个声音传来。
夜宸没去理会,你说不许动我就不动了?她双手握住棒球棒,狠狠地砸在胖子的耳朵处。
咔嚓一声脆响,是胖子的颈椎被砸断了。这么胖的人一棍子就砸断了颈椎,由此可见,夜宸出手也挺狠的。
“不许动,我让你不许动!”夜宸背后传来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
夜宸转过头,看到墨镜男手里居然有一把枪,只好举起双手,说道:“别生气,冷静,这其实是误会,都是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