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茵一愣,随即笑了笑:“以后可以再来玩,你爸爸的身体重要。”
霍亦城看着林茵,心里下了某个决定。
霍家本来就有钱,所以也不稀罕收拾什么衣服,只是把一些重要的东西打包好,车子停在了门口,他们准备回京城了。
京城,距离这里好远的。
霍亦城也才十八岁,没几天就要开学了,他应该也要上学了吧。
王叔还特意把白老爷子请来了,白老爷子知道找到了人参,忙不迭赶过来,看到东西的时候,激动的语无伦次。
“这这这……好啊!没想到老头子有生之年竟然能见到这么好的人参!”
能让白老爷子激动成这样,可见这人参的好。
白老爷子要跟着霍亦城去京城救人,所以也简单收拾了几件衣裳带着。
霍亦城要走了,林茵和他告别,白老爷子的眼睛都要长到人参上了,根本没心思往这边看,王叔也有自知之明不打扰他们俩。
看着霍亦城怀里的小兔子,林茵伸手逗弄着:“没想到你竟然还留着它。”
这是之前他们抓到的兔子,林茵给了霍亦城,本以为霍亦城会把它丢了的,没想到不但养着了还养的胖乎乎的。
大兔子比第一次见的时候胖了一大圈,此时它懒懒趴在霍亦城怀里打盹,霍亦城纤长的手指轻抚着它小脑袋上的短毛。
“嗯。”霍亦城应了一声,看着怀里的兔子,嘴角微微上扬。
这可是林茵送给他的礼物。
看王叔把东西收拾的差不多了,林茵不好意思的笑着:“有时间一定要回来,我挺喜欢和你在一起相处的。”
听到这话,他的眼睛嚯的一亮。
其他话都被他自动忽略了,脑子只跳着听见了“我”“喜欢”“你”。
“丫头。”他叫她。
“嗯?”
“你知道我做过最疯狂的一件事是什么吗?”
“来这么穷的小乡下找人参?”林茵猜着。
毕竟霍亦城是城里的大少爷,如果不是因为父亲生病,他可能好吃好喝一辈子都不会来这种穷乡僻壤。
“不是。”霍亦城摇头。
林茵还准备问,就听他继续开口:“我这辈子最疯狂的可能就是喜欢上了一个小我六岁的丫头,想和她在一起一辈子的那种喜欢。”
霍亦城十八岁,小他六岁……
这……林茵瞪大眼睛!
就知道她是聪明的,立刻明白了自己的意思,霍亦城笑的温柔,把手上的兔子突然塞给她。
林茵一脸懵逼的接过兔子,才刚抱在怀里,霍亦城紧随其后把她抱住,兔子夹在了两人之间。
“丫头,等你十八岁的时候,如果我对你还保持着现在的感情,我一定会带你回京城,你逃都逃不掉的那种。”
“现在不行,你还太小了。”
林茵通红着脸,第一次被人这样表白,她竟然鬼使神差的同意了:“好……”
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霍亦城心情大好,松开她捏了捏她的鼻子。
“以后在外面不要太聪明,装蠢一点。”
林茵不解,下意识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