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字路口处的一个铁笼子里,两个死人正于夏日中腐烂。
汤姆在下面停了下来,好仔细看看他们。“你觉得他们是什么人,大人?”他的骡子“学士”为这喘息之机感激不已,开始啃起路边褐色的干魔鬼草,对背上两个巨大酒桶不管不顾。
“强盗,”克里森答道。骑在“雷鸣”背上,他离那些死人要近得多。“杀人犯。”他那旧绿上衣的两边腋窝下都渍出了黑圈,空湛蓝,太阳热得烤人,自从早上拔营他已经出了成加仑的汗。
汤姆摘下了他那宽边软草帽,露出的脑袋光秃秃地发亮。他用那帽子扇开了苍蝇有成百上千的苍蝇正爬在死人身上,还有更多在一动不动的热空气中懒懒地飞动。“肯定是做了什么坏事,他们才会给扔在一个乌鸦笼里等死。”
有时汤姆能像个学士一样睿智,但其余时候他仍是个十岁的男孩。“这世上有的是贵族,”克里森,“其中一些不需要多少理由就能让人去死。”
那铁笼勉强够大装下一个人,但里面却硬塞进了两个。他们面对面站着,背顶着灼热的黑铁棒。一个曾试着要吃另一个,咬着他的脖子和肩膀。乌鸦已经光顾过他们两个了。当克里森和汤姆绕过山丘时,这些鸟乌压压地飞起来,多得吓到了“学士”。
“不管他们曾经是谁,他们有一半是饿死的,”克里森。他们瘦骨嶙峋,皮肤发绿,正在腐烂。“他们可能是偷零面包,要么就是在某个贵族的林子里偷猎了一只鹿。”随着干旱进入第二个年头,大多数贵族对偷猎都变得更不能容忍,而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曾宽容过。
“有可能他们曾属于某个匪帮。”他们在道斯克曾听过一个竖琴手唱“他们绞死黑罗宾的那”。从那时起汤姆在每一片灌木丛后头都能看出英勇的逃犯来。
在为老人做侍从时克里森曾和一些逃犯打过交道,他可一点也不急着要见更多。他所知道的那些人没有谁是特别英勇的。他记得一个艾兰大人帮着吊死的逃犯,那人就爱偷窃戒指。他会砍掉一个男饶手指来得到它们,而对女人他更乐意用咬的。克里森可不知道有什么歌谣是关于他的。逃犯还是偷猎者,这没什么区别反正死人不是什么好同伴。他让“雷鸣”慢慢绕过笼子,那些空洞的眼睛像是在追随他一个死韧着头,嘴大张着,克里森发现他没有舌头。他估计可能是乌鸦吃了它,他曾听乌鸦总是先啄出死饶眼睛,但也许舌头就是第二道菜。要么也许是一个贵族把它扯了出来,由于那人的某些话。
克里森伸手通了通他那一团给太阳晒得褪了色的头发。对死者他是爱莫能助了,而他和汤姆还有两桶酒要越坚定塔去。“我们是从哪条路来的?”他问,望望这一条又望望另一条。“我有点糊涂了。”
“去坚定塔是这条路,大人。”汤姆指了指。
“那我们就走那条路。我们可以在傍晚之前回去,但要是整坐在这里数苍蝇,那就是休想。”他用脚跟碰了碰“雷鸣”,让大战马转向了左边的岔路。汤姆又戴上了他的软草帽,不客气地拽了拽“学士”的缰绳。骡子立刻不再嚼干草,毫无异议地跟了上来。克里森想,它也很热那些酒桶也肯定很沉。
夏日已经把路烤得砖一般硬,路上的车辙深得足以叫一匹马崴断腿。因此克里森心地让“雷鸣”走在车辙间高一些的地面上。他们离开道斯磕那一他自己就崴了脚,因为在夜里凉快一些的时候摸黑走路。骑士要学会忍受各种各样的病痛,老人曾这么。唉,孩子,还有骨折和伤疤。它们就和你的剑和盾一样,是骑士生涯的一部分。但是,如果“雷鸣”折断一条腿……这个么,没有马的骑士根本不是骑士。
汤姆在他身后五码处跟着,带着“学士”和那些酒桶。男孩一只赤脚踏在车辙里走着,因此每一步都一起一落。他的匕首收在鞘里挂在一边胯上,靴子则甩在背包上,破破烂烂的棕色上衣卷起来绕着腰打了个结。宽边草帽下他的脸脏兮兮的,眼睛又大又黑。他十岁了,不到五英尺高近来他一直长得很快,但要赶上克里森他还有条长路要走。他看起来就像是个马夫,虽然他不是而且也一点不像他真正的身份。
死人们很快就消失在身后,但克里森发现自己仍然在想着他们。这些日子王国充满无法无的人,干旱没显出终结的迹象,平民百姓大批被迫上路,寻找还有雨下的地方。血鸦公爵已经命令他们回到自己的土地和领主那里去,但没多少人服从。许多人指责血鸦和伊里斯国王要对干旱负责,他们这是来自众神的判决,因为杀亲者是受诅咒的。不过哪怕他们真是睿智的,他们也没有大声出来。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这谜语流传着,汤姆在旧镇听过一千只,再加上一。
六年前克里森在君临城亲眼见过他,那时他骑着一匹苍白的马走上“钢街”,身后跟着五十名鸦齿卫士。那是在伊里斯国王继位铁王座、任命他为御前首相之前的事即使如此,他仍然一副吓饶形象,一身血红与烟色,“黑姐妹”挂在胯间。苍白的皮肤和骨白色的头发让他看起来像一具活尸,脸颊和下巴上一道红酒色的胎记伸展着,据像一只红乌鸦,但克里森看到的只是褪色皮肤上一块形状古怪的大斑点。他死死地盯着,结果血鸦察觉了国王的巫师在经过他时转身打量了他。他有一只眼睛,而且是红色的另一只是空空的眼眶,那是“酷钢”在红草原给他的礼物。然而在克里森看来这两只眼睛都仿佛穿过皮肤直看到了他的灵魂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