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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弯刀和戒指外,还有一件眼熟的物品却是让黄洛风哭笑不得。

名称:肯打鸡全家桶】

类型:食物】

品阶:灰岩】

使用条件:无】

功用:填饱肚子,补充营养。】

备注:问题3的回答奖励】

“早知道我就说爱好修仙了,说不定会给本功法秘籍呢。”黄洛风心中想道,他有些后悔说爱好肯打鸡了,如果当初知道是这种游戏,他肯定会深思熟虑后再回答的。

有位伟人曾经说过,只有吃饱了才能有劲干活。

玩游戏也是一样,为了玩游戏而不吃饭,会损害身体甚至猝死。

黄洛风席地而坐,开始吃起肯打鸡。

他本来点的是一个单人份肯打鸡套餐,还没来得及吃就进了游戏,现在却能独享贵了三倍的肯打鸡全家桶。

这样算起来,他还赚了。

美滋滋地享用完高级大餐,黄洛风伸手抚摸帐篷,亚麻布粗糙的质感从掌心传来,这一切的感受是那么真实。

长出一口气,没有再过多纠结,他戴上魅银戒指,将法式弯刀挂在腰间,提着油灯撩开帐篷的帘布走了出去。

「试练:法国大革命」

「目标:存活一个月」

「在这个阶级矛盾最为激烈的时代,穿越时空而来的你将如匹夫一般苟且偷生,还是挺身而出成为英雄,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成为时代巨轮的领航者?」

在到达外面的瞬间,一段稍显中二的台词在脑海中响起,黄洛风嘴角不由扬起,他联想到了“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这句老套中二的开场白。

“没想到第一场试练竟然是‘法国大革命’,正好巴黎圣母院发生火灾毁坏了,我还没去过,这下有机会实地游览一下了。”

不管怎么说,黄洛风悬着的心算是放了下来。

“以我的情况,要是开局就是生化危机那种恐怖世界,恐怕一关都过不了吧。毕竟我只是一名普通大学生,在生存和战斗方面没有任何特长,而且从来不敢一个人看恐怖片,别说身临其境了。果然,游戏关卡的难度是根据玩家的综合评价安排的。”

耳边传来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和马匹的低鸣声,黄洛风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野外营地中,五顶亚麻布帐篷围绕着一堆篝火。

一位中年大叔正坐在篝火旁烤着面包,他头发胡子花白,但身体依旧健壮。

营地的四周一面是茂密的森林,另一面紧邻大道,路边还停着七辆装满货物的马车,几名扈从正在喂食马匹和整备行装。

黄洛风接着将视线移往远方,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云霞染上了绯红,林间鸟儿穿梭飞翔。

他不禁深吸一口气,带着草叶、泥土还有面包焦香的空气沁入肺腑,顿时感觉神气清爽,初来异界的不安也退去了许多。

“不知道其他玩家在哪,一个人的话,总觉得有点慌啊……难道要我一个人单刷么?”黄洛风没有看到其他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人。

“准备准备就上路吧,应该可以在中午前回到巴黎城。”

就在黄洛风发呆的时候,中年大叔递了一块烤过的小麦面包过来,热乎乎的还有点烫手。另外他注意到中年大叔说话的口型,明显不是,但自己依然能听懂,显然是被那个叫启示者的智能AI翻译了。

“恩。”黄洛风一愣,接过来咬了一口。

小麦面包被烤得外焦里嫩,松脆甘香,口感十分的好。但是他刚吃完肯打鸡全家桶,处于饱腹状态,只好走到隐蔽处悄悄将面包放入黑戒。黑戒自带一立方米的储物空间,后续还可以花费游戏点数增加。

还不赖,开局就送NPC伙伴,至少食物和住处有着落了,他心想。

黄洛风现在位于法国大革命时代的巴黎郊区,加上有商人阶级的亲友做后盾,这个开局他觉得还是比较幸运的。

……

马车在泥路上颠簸得厉害,这让没有乘坐过马车的黄洛风感到有些不舒服,不过总比徒步行走要强多了。

两旁是高大的梧桐和虬结的橡树,前方远处地平线依稀可见大片欧式建筑群,他知道那里就是法兰西的首都——巴黎。

黄洛风回忆了一下之前启示者传来的信息,在这个世界中,他的身份背景是一名华裔。

母亲在生他时难产而死,父亲则是和中年大叔交好的清国商人,在一次海盗袭击中不幸身亡,于是没有子嗣的中年大叔就收养了朋友的儿子,把他接回法兰西当做亲生儿子抚养长大。

由此可见,黄洛风相当于从概念上代入了原有人物,继承了原有人物的身份和人际关系。

经过和大叔的一番交谈后,他得到了两个重要讯息:

第一,今天是179年7月14日,这在历史上是巴黎民众攻占巴士底狱的日子。

第二,和他在一起的大叔名叫贝尔纳·罗伯特,法兰西人,是一位大商人,在巴黎拥有很多店铺产业,同时也是制宪议会的议员。

其实以贝尔纳的身份,本不必亲自带领商队了,但是跑商对他来说,已经成为了一项爱好以及生活的一部分。

“呜——呜——”

几声狼嚎传来,贝尔纳眉头不由皱起,右手不自觉摸向了插在腰间的手枪。

“都打起精神来!伙计们,握紧你们的枪,把子弹上膛,小心野狼!”贝尔纳喊道,同时四处张望着。

在声音的源头,一棵足有几人合抱之粗的大银杏树下。

一个年轻人背靠大树,面对狼群的步步进逼,似乎陷入了绝境。

光看那个时髦发型,一头白发加上最近流行的锡纸烫,就知道他绝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和黄洛风一样,他也是玩家。

然而白发年轻人的遭遇就比黄洛风惨多了,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后,没走几步路就遇到了一群饿狼。

当时白发年轻人立刻开枪打死了一只,趁着狼群受到惊吓退开的时机狂奔而去。

但狼是一种非常狡猾的野兽,它们没有轻易放过猎物而是远远地跟在后面。

狼的耐力很强,远超人类,哪怕是博尔特那个等级的跑步高手,短时间内或许能拉开距离,但迟早会被追上。

所以白发年轻人眼见无法甩开狼群,便跑到这棵大银杏树下,准备殊死一搏,而背靠大树可以免去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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