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料我们大地主平日抠门的要命,却也会施舍乞丐?”凌罗望着乞丐远去的背影打趣。
“同样是乞丐,那些还缩在墙根睡觉,而他却可以起早守在这,抓住了机会,有上进心的乞丐,我喜欢。”唐隐顿足,转身笑语“再说,我也不能被我家小姑娘的志向比下去呀。哎哎,人家的志向太远大,还要施粮济世,日后你我真的成了一家子,你这粮食泼水似的施舍下去,我不得挖心割肉般的一天疼他个十万八千遍?”
说着,他就捂住胸口做出了痛苦状。
凌罗看见唐隐的胸口,没有丝毫血迹渗出,看样子真的愈合了,也不知是他的愈合能力先天强过他人,还是那金疮药如此神效。
凌罗脸颊一红,嘟囔“谁要和你一家子!”言罢迈腿错开身影,不好意思再在唐隐身边行走。
“咱们接下来去哪?”
“去找何大人,给他们一袋大米。”人家帮了这么大的忙,一袋大米终归是要给了,尝尝鲜的。
“对了唐隐,霍家到底有几个兄弟,都是什么样的人呢?”好歹了解一下,省的日后碰在街头,万一得罪了人家,可不妙。
“霍家共有三个兄弟,一个是霍大少霍子川,年纪二十出头,精于营商,将纯县管理的井井有条,法纪严明,是个厉害的主。”
能被唐隐夸赞,看来这位霍子川霍少爷,确实是个厉害角色,而且凡间不重视商业发展,能以商业治理地区,还威胁到朝廷,果真不是一般角色。
“看来是个精明之人。”凌罗抬头“比你如何?”
“自然是本地主更英俊潇洒,洒脱大气。”
凌罗很自然的赠送了他一记白眼。
“其二是霍二少,那个傻子就无需我费唇舌介绍了,他就一个字,傻。”
这说的是乖乖,乖乖是霍家二少爷。
“其三,就是霍三少爷,霍子菁,年有16岁,是个不务正业的纨绔公子哥,一般你在别人口中很少听到他的消息,只因他从不做好事。”
“哦?那坏事也传不出来吗?”凌罗问。
“坏事都已被他抹杀。言外之意就是,他做过坏事的受害者,都被他杀了。”
果真,还是很有霍家家风的。
“那么霍家人都是蓝色眸子?”还有蓝色血液。凌罗疑惑。
“据说,霍家来自异族,并不是中原人士,所以整个家族都是蓝色眼睛,蓝色血液。但霍三少霍子菁例外,他于正常人无异。”唐隐道。
还真奇特。想来三少爷是随他娘了。
正说到霍家,就见霍家属下何雨一身黑袍,领着身后四人抬着轿子漫无目的走在路上,东看看西望望,却见到凌罗的时候一顿,大喜过望间飞奔至脚下道“罗姑娘!”
罗……罗姑娘……?显然乖乖经常叫萝卜,被何雨误会了凌罗姓罗。
“哎呦罗姑娘啊,我们家二少爷正找你啊,这几日茶不思饭不想,寝不能寐,吵着嚷着必要见你啊!”何雨激动的摸了把脸,这是他惯性动作。
“你看,这轿子已经在路上走了快一天了,就是准备随时接你去霍家的。”
去霍家?凌罗摇头,她没心情去霍家,眼下刚得到了北荒山与两粒仙种,正想回去大显身手,谁知道玉帝老儿啥时候派发新的任务,她的赶紧准备起来。
至于乖乖手里的仙种,待她将地种出来,再去要回也不迟。
“何大人没事也该多提点你家二傻子,天天缠着姑娘不放,有辱家风。”唐隐面露愠色。只要涉及其他男人与凌罗有交集,无论他有多开心,都会晴转多云。
“哼,没皮没脸的土地主,如不是罗姑娘在此,我定一拳轰死你!”只因何雨见识过唐隐的真正实力,却也不敢对其动手,与其说是不愿动手,也可以说是不给霍家惹麻烦,这唐隐身上的秘密太多,何雨虽粗鄙,却不是鲁莽之人,他明白轻重。
但二人见面必须要掐一架,否则意难平啊。
“何大人来的正好,我正有东西要送给何大人。”凌罗眯着眼笑盈盈道。
很快,一个十字路上几人道别,凌罗与唐隐回了家,而何雨轿子中正躺着一袋大米,被他带回了霍府。
三天后。
从顺县回家之后三天,凌罗便利用金锄头开垦荒地,将蟠桃仙种与糯米仙种种了起来。
依旧是种植大米的方法,凌罗将这些田地开垦、施肥、收集光照及泉水,很快,这些种子便露出了新芽,长势喜人。
三天前回到家,凌罗便将收成的水稻杆从葫芦里拿了出来,二六二七美滋滋的将稻壳与稻秆切碎,堆了满满一草屋子的柴火与猪饲料。
因为卖粮食有了钱,凌罗将欠下的债全部还了下去,置办了家用,提高了衣食住行的质量,整个人家成了村中耀眼的富户。
但凌罗只将获得了一万两银子的事告知了家人,且与冯兰商议,这钱除了家用与预存下来大事要用的外,全不动,她还有大计划。家人们自然也欣然接受。
这三天的时间,外敷烫伤膏,内用仙米滋养,冯兰的烫伤好的超快,且竟然没落下任何疤痕。
冯兰大喜过望,她讶异一般烫伤膏只能愈合伤口,她这只烫伤膏却还附带去疤痕效果,真是神奇。
自然,这些都归功于仙米,只是凌罗笑笑,没说出来。
而这季节也是农忙季节,家家户户也开始种植起来,只是大家的种子多数刚刚种到地里,覆盖好土壤,而凌罗的小苗已经开始节节长高了。
凌罗也在田地附近发现了一棵不同寻常的植株。
这棵植株长势健硕,外形只是一般的水稻植茎,却要高出普通的水稻植茎多倍,叶子也油亮。
凌罗仔细观察,这植株正是自己的一阶稻米的植株,想来是上次收获稻米的时候,不小心落下的一粒大米,又重新长出来的植株。
但奇怪啊,自己的大米从来都是不能循环生长的,生产出来的大米只供给吃食,无法继续作为种子生长,可是这株植茎是怎么回事?
却看见这植株旁边,有一根木棍插在旁边,木棍上方是一条布条。
凌罗猛地想起,这木棍与布条,都是当时乖乖留在山上的,他要将此地占为己有,所以留下了布条。
也幸好他只是说说而已,否则别说自己这座小小的北荒山,就是他想要皇宫内院,就凭霍家实力,与霍子川的宠弟狂魔的样子,也能给他弄去。
话说回来,当时这地上是因为滴答上了乖乖的蓝色血液,所以乖乖才将此地占为己有的,那植株可不就是乖乖滴答血液的位置吗。
乖乖滴答血液的土壤上,能长出自己仙种的植株……
这说明,自己的仙种可以在乖乖血液的滋润下,得到二次生长。
凌罗大喜,简直是神级的发现,这乖乖是何方神圣?竟有如此神力!
凌罗小心的将那植株利用周围的土壤培了起来,生怕不小心折断了。
对此重大发现,凌罗还不能一锤子敲定,她还得慢慢去研究这事的靠谱程度。
再看面前大约二十亩地的小苗绿油油一片,老远一看犹如一片碧色的湖水,生机盎然。凌罗欣慰。欣慰之余却又隐隐担忧。
只是这仙苗虽茂盛,却也不是无坚不摧,万一有坏心眼的人从中作梗,将自己的田地给毁了,可如何是好?
所以得像个办法守护才行。
突然间凌罗想到了什么,响指一打,有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