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龚滩古镇(1 / 1)文乀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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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就要过去,天气仍很暖和,金风飒飒,雁字横斜。

庄泽这些天的习惯性动作,就是仰望蓝天,白云停留一会儿,就又很快散尽,剩下的,依然是蓝。

一阵摇晃,欸乃的橹声又冲破一个浪头,碧波像大匹软缎,荡漾舒展。船头水声,船梢摇橹者的断续语声,显得异样宁适。

他不愿进仓去,独自靠前舷而坐,两岸山色墨一样的苍绿中,杂着几斑艳红,水中的倒影鲜活闪袅,迎面的风又暖又凉。

小镇的独特声息渐渐大了起来,这种类似于琴瑟的音乐之声,古老、优雅、节奏鲜明,与都市奢靡庞杂的音乐能量不同,它代表了清淡、恬静的基本秩序。

他不是初到此地,可每一次来,都能感受到不一样的闲适与安逸,这或许就是依江而建的龚滩古镇独有的魅力!

小船很快靠了岸,作为一个独身走江湖跑码头的散客,可没有人帮忙安排食宿。

庄泽整了整衣冠,先众人一步下了船。

已经是未时,从昨天夜里到现在,他只是干嚼了两袋方便面而已,也是时候犒劳一下自己受了委屈的胃了。

好在小镇没有食不过午的规矩,沿街的小吃摊位依旧不少。不过多以卤豆腐和粉条为主,像他这样一个对米饭有着很高需求的人,是没有考虑这些的。

没有吆喝的叫卖声,也没有嘈杂的喧闹声,漫步行走于青石板道上,看这街景也是极为舒适。当然,如果肚子不饿的话,就更好了……

“早知今日地价高,拉几根老树枯柴,先架出空中楼阁;

莫嫌农家滋味薄,吃一碗粗茶淡饭,才入得世外桃源!”

转角店的对联,在小镇里并不算独特,大抵也是龚滩旧习,每家店大都自己写上那么副以作装点,但这家门面上的,尤其合他心意。

因为实在是饿了,也就没有多在门口耽搁,踏步而入。看看价位,又探了探干瘪的钱袋,念及还有一段路程要走,最终还是叫了一碗炒饭,然后独自一人坐在靠窗的角落里,仔细打量起店里的环境。

倒是干净,三十几平的小屋被四扇镂空的屏风隔开,墙上钉了几个木台,陈列着几本书和两盆绿萝,简约而清爽。

不知是不是这家店的大厨实在手艺出众,很快吃下一碗炒饭后,庄泽还有些意犹未尽。不过也没有再多吃了,有七分饱,已经足够。

随后便在小镇上闲逛起来,龚滩颇具古风,大大小小的吊脚楼,鳞次栉比,木柱板壁。

唐宋格局,明清街院,活化石一般的小镇里,似乎每一扇木门、每块青石板,都活出了属于自己的千年气象。

甚至连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也是盘虬错节,苍黄古朴。

在镇口远望,乌江黛绿着静静地西去,乌江画廊的各种奇特山峰绝壁,依然在云雾缭绕里伫立守望。

复建的古镇,严格按原来的比例、位置,利用原建筑拆迁后的所有材料,基本还原了旧貌。

绕着小镇行进,又连着穿过好几条街巷,鼻子突然受到一股腥臭味的刺激。好在这两年,他也来了不少次,多少还能忍受!

径直走到一个摊位前,装模作样的说了句:“老板,来五斤排骨!”

摊主四十五六岁吧,手里拎着剔骨刀,身上的灰色皮围裙还沾着肉沫、染着血迹。

其人倒不像别的屠户那般腆着个大肚子,但身材也是高大匀称,一双膀子粗壮得胜过庄泽的小腿,凸起的青筋彰示着它蕴含巨大的力量。刚毅如同刀削一般的面庞上,深青色的胡渣,让他带上了一股中年男人独有的沧桑。

正忙着招呼上一位顾客的他,熟稔地回了一声:“好嘞!马上!”

手上功夫不停,普普通通的剔骨刀在他的手里都玩出花来了,基本划一刀就骨肉分离,然后上称,分毫不差,从来不出第二刀!

装袋往摊外一递,看见是庄泽,屠夫先是一愣,随后突然把脖子一梗,眉头一横,眼睛瞪得像铜牛。

让外人觉得他可能随时会把庄泽当成他案板上的肉,不免有些担心。却不料,那屠户一把把刀扎在案板上,扯下皮围裙,没好气地哼了一声,转身就走。

庄泽倒是半点儿不惧,立马拿着那五斤排骨,笑着跟上去,倒像是早已相熟。

很快就越过了小镇中心,到了靠山处的一个小院,两间灰瓦房,一间旧棚栏。

院外用土篱笆圈的一个半圆形的圈里养了几头猪。圈旁还有一头老黄牛,就拴在棵涩柿子树上,懒散而随意。

猪粪估计很长时间没清理了,隔了上百米,都闻得到一股刺鼻的骚臭味。

庄泽跟进了院子,看样子是到家了。

屠户刚进院子,如洪钟大吕般的声音就响了起来:“石头,把肉拿去炖了,再去买两坛酒!”

“诶!来了!”,一个年轻的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同时出来的,还有声音的主人。

那是个面容还有些青涩的少年,十九岁吧,一米七的个头,看身板也有一百三四的体重,身材很是不错,就是脸上几块应该是烧伤的疤痕有几分骇人。

瞧见庄泽,眼神带了几分玩味,从他手里接过排骨的同时,又小声地揶揄了句:“又来啦?这次打算睡几天?”

庄泽被他说的面子有些挂不住,瞪了他一眼:“去炖你的肉去!喝不过赵叔,我还能放不倒你?”

青年撇撇嘴,没有底气地嘀咕一句:“那可不一定!”

不过也没有再争辩什么,拎着排骨进屋了,然后很快出来,到镇上买酒去了。

“进来吧!”,屠户语气不善地唤了一声。

庄泽立刻笑呵呵地应上:“诶!来了!”

进了屋,赵叔靠坐在了桌旁的躺椅上,闭着双目,似在休憩。

庄泽见了,径直走上前,从桌上拿起水瓶,给赵叔的紫砂壶满了壶茶水,递了上去。

屠户接过茶水,喝了一口,把茶壶放回桌子上,这才慢悠悠地问:“你小子,有段日子不见,变化不小嘛,又准备好了。”

谈起正事,庄泽一脸自信:“志在必得!”

屠户嗤笑一声:“呵!就凭你这刚筑基的小身板,就敢说大话了?”,随后摇了摇头,有些兴趣索然地道:“我也被你烦得累了!所以我决定,这是最后一次!你要是还拿不走,只能说明那东西与你庄家无缘!以后,你也别再来了!”

闻言,庄泽愣住了,赵叔这话让他倍感压力,眉头不自觉的深深皱起,最后咬咬牙,坚定地说:“好!”

屠户突然咧嘴笑了起来,一巴掌拍在庄泽的肩上:“好小子!这股劲头,就比你们家族那些老家伙强不少!”

说完,又是一阵大笑,从怀里掏出一块叠的,方方正正的丝帕样物什,“啪”的一声,拍在了桌上!

庄泽看着那块看起来就很老旧的“丝帕“,两眼直放光。

三年了!为了这件东西,他往这跑了不下十趟,基本是隔几个月就来一次,这次,终于该有个结果了!

其中的激动,外人很难体会!

“看看吧!好歹也三年了,总不能一直让你白跑!”,赵叔这话,一脸揶揄,似乎笃定他会空手而归似的。

不过他并没有考虑这么多,因为这“丝帕”对他的诱惑太大了!

双手几乎颤抖着打开来,上面有着寥寥百十个字,居然是一卷帛书!

上面的字体看起来更像是篆书,却又有些不同,让人认不清楚。

但庄泽捧着它,看得无比虔诚!屠户也没管他,只是庄泽这副模样,还是让他撇了撇嘴。

不一会儿,那个青年回来了,左手拎着两坛老酒,右手拎着一只烧鸡和几样小菜。

三两下功夫,就全都摆好,除了带回来的烧鸡和蚕豆,还从厨房端出来一盆卤猪蹄儿,看起来,分量倒是足够。

摆好之后,又把那两坛老酒倒在碗里,足足大碗!然后才说:“排骨在锅里炖着,吃完这些,就能上了。”

庄泽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丝帕样的帛书,深吸一口气,暗下决心,这次一定要把帛书带回去!

刚吃过东西,胃里不空,心里就不慌。在赵叔这儿,上来得先喝酒,这是第一关。要是不能陪赵叔喝好,那就啥都不算!

只可惜,他自诩酒量不错,可来这儿是喝一回倒一回,然后一睡好几天,啥都办不成。

也就去年,他好不容易达到了赵叔的酒量要求,可是之后晕乎乎的根本通不过后面的考验。

赵叔的规矩他懂,吃饭喝酒的时候,不能谈别的,说是正事儿容易倒胃口,所以他也就只是吃饭喝酒。

这酒,是镇子里的老酒家酿的,祖传手艺,度数估计能有六十出头,可是在赵叔那儿,照样一干一整碗!

一般人,是不敢像这么喝的。赵叔这么喝,庄泽也不敢不陪着。至于那个叫石头的青年,就在旁边啃猪蹄,眼巴巴的看着。

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庄泽是没见他喝过酒,还说是赵叔这个老酒鬼给他立下的规矩,也是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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