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卡洛帝国北境,迷雾之都·泰戈提利斯】
这是一座常年雾气缭绕的城市。
作为帝国北部重要的商贸交流城市之一,「泰戈提利斯」有着相当规模的流动人口。
商道四通达,即便是潮海般的雾气,也很难抵挡住,这座城市商人们的热情。
你几乎能在这里买到任何想要的东西。
有人说,「泰戈提利斯」就像是一座金山,吸引着数不清的梦想家、实业家,在这里创业筑巢。
……
不过,对于,不清楚城市布局的墨十三来说,这里却并没有那么友好。
从醒来的店铺离开后,只是走了几个街区,墨十三就被雾气搞晕了方向,迷了路。
墨】的臂章,也在他丝毫没有察觉的情况下,遗失了。
相比这里,他果然,还是喜欢,爽朗、而又充满大海气息的「圣珊瑚里斯堡」
……
明明是白天,墨十三却只能依靠,街道昏黄的雾灯,慢悠悠的前行着。
以某种魔晶矿石,制造的雾灯,泛着光圈,浮在雾海中,是「泰戈提利斯」最为常见的生活设施。
远处,哥特风格十足的建筑,隐没在迷雾之中,只能勉强看出伟岸的轮廓。
……
就在这时,一个看上去有些阴柔的青年,拦住了墨十三的去路。
“这位朋友,对不起,打扰一下。”
青年的声音似乎有些奇怪,他皮肤白皙娇嫩,神色不安,一副涉世未深的模样。
“嗯,什么事?”
“那个,我迷路了,能不能请你告诉我,迷雾之都的「暗香」酒馆在哪里啊?”
“巧了,我也迷路了,我也在找这个酒馆。”
墨十三有些无奈,表示自己爱莫能助。
“真的啊?”青年似乎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拉住墨十三的衣角,继续说道:
“那,那,那那那,那我们一起走吧!”
这个青年结结巴巴,忸怩的动作,让墨十三一阵恶寒。
特别是当他凑过来时,束发飘来一阵好闻的花香。
墨十三无法自控的警觉了起来!
“喂!离我远点!”
“啊?为,为,为为什么啊?”
望着墨十三凶恶的模样,青年却要紧牙关,不打算松手。他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似乎掩饰着害怕与不安。
墨十三当机立断,这货,定然是好男色!一定要找个理由把他甩掉!
“实不相瞒,其实我是一名「暴躁症」的重度患者。”
墨十三煞有介事的,编了一个借口。
“啊,啊?那是什么?”
青年听了果然吓了一跳,却还是小心翼翼的问着。
“「暴躁症」就是一种会让人充满野性的病症!
我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海扁任何靠近我的男人,用这世界上最穷凶极恶、最歹毒、最狠辣的拳法,暴打他,蹂躏他!打得他生活不能自理!”
墨十三话语中的威胁意味十足,流露着危险的气息。
“什么呀,原来是这样,呼吓我一跳!”
青年却长吁一口气,放下心来,将墨十三的衣角攥的更紧了,似乎怕他跑掉一样。
这动作看得墨十三头皮发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喂,你难道不怕我么?”
“我怕什么,我又不是……”
“你又不是什么?你难道是个娘们?”
墨十三意识到了,这是个女扮男装的「假小子」。
“啊?你这是在看不起我么?爷,花十三!是纯爷们!爷们中的爷们!怎么着?不服?整两盅?”
“花,花十三?”
“没错,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和「幽星神域」的佣兵界「四大父」之首,墨十三,比肩的人物!”
“墨,墨十三?”
“你该不会连墨十三的名号都没听过吧?”
“「四大父」又是什么?”
青年露出一副难以置信的神情,那样子,就好像是遇到了一个,从远古时代穿越而来,目不识丁的野人。
“你连「四大父」不知道也就算了,你在瓦卡洛帝国,连墨十三都不知道,你以后可怎么办呐!我都替你发愁!”
青年表现出,眼前人,前途的忧虑,继续说道:
“不过,已经没事了噢!还好你遇见我了,让我罩着你吧!爷,花十三可以收你当头号小弟!只要你……”
“算了吧,我这人没什么志向的,就此别过吧!祝你早日打败墨十三,成为那个什么「四大叔」猪手,拜拜。”
墨十三扭头就走,谁知,这个皮肤白嫩的青年,死死的拽着墨十三的衣角。
“别,别这么见外啊!你看,你现在都迷路了……”
“喂!放开我!你还不是一样!”
“你人生地不熟的……”
“你也一样吧!”
“你连墨十三都不知道,你肯定也不知道,道上的规矩!”
“规矩?”
墨十三一愣。
青年一看有门,他惨兮兮地,抱住墨十三的老腰:
“拜托!你行行好!别丢下我!
我真的不是因为第一次离家出走,没什么经验。
钱袋子又被人偷了,肚子好饿,肚子好饿,肚子好饿,才在这里,恳求你跟我一起走的!”
“呃……”
原来是没钱了,墨十三一脸黑线,从怀里摸出一个精巧别致的钱袋,十分随意的抓了一把钱币,塞到青年的手里”
“喏,给你钱,放开我。”
青年接过钱币愣了一下。
“哼!你把爷,花十三当成什么人了?”
拿到钱币后,青年似乎又恢复了底气。
“什么意思,你不要?不要还给我!”
墨十三却完全掌握了「他」的脾性。
“等,等一下!”青年尴尬的将钱币揣了起来,大言不惭的说道:
“家训有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决定了!今天起,你就是我,花十三的头号小弟了!让我罩着你吧!”
“我靠,你这是在报答我么?你这是在害我!松手!”
“你有什么不满么?不久的将来,我可是和墨十三比肩的强者!”
“唉,你高兴就好,现在,放开我,我真的要走了。”
“你到底如何才愿意当我的小弟啊!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花十二。”
“真的?”
“真的。”
“缘分呐!那我就更不能放你走了!”
“噗——”墨十三险些一口老血喷出来。
居然信了!这是真的没长大脑么?
“算我求你,放过我吧,让我走!”
“不行!你到底如何才愿意当我的小弟呢!”
“你是不是有病啊!到大街上随便抓一个,就让人当小弟?”
“你要是不想当我小弟的话,为什么给我交保护费!?
身体的本能,是最诚实的!你的身体控制不住的想给我钱,就说明,你在渴求成为我的小弟!”
“我特马……”
墨十三突然有种想暴打她屁股的冲动,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教的出,这样呆傻的孩子。
墨十三略作思考,叹了口气,说道:
“唉,要我当你小弟也不是不行。”
“真的?”
“嗯,你要当我的大哥可以,但是你必须要比我爷们儿,才行。”
“比你爷们儿?爷,花十三!当然比你爷们儿!”
“嘴上说有什么用,要用行动来证明。”
“怎么证明?”
“当然是比谁的胸毛多!”
“胸……你,你你你,你说什么?”
“哼哼哼,怕了吧!”
“怕?爷会怕?你居然说爷会怕?”
“不怕?不怕就来比比嘛!”
说着墨十三解开了自己黑色风衣下的衬衣扣。
随着领口的敞开,棱角分明、光溜溜的胸肌,腹肌,展现在花十三的面前。
花十三赶忙捂住自己的眼睛,却又想到,这样会露出破绽。
于是她只能硬着头皮,盯着墨十三的胸膛,以及,对她而言,像是毒药一般的腹肌。
一时间,她的眼神飘忽不定,红了耳根,都不知道自己的目光,该放在哪里了。
但,最后,她还是故作豪爽的说道:
“哼,也,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啊!我,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你不是连一根胸毛都没长么!”
“是呀,所以,你只要有一根胸毛,我就承认你是我的大哥!”
“这……”
“你在犹豫什么呢?你该不会连一根胸毛都没有吧?那可真是太不爷们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