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五章? 大秘之死(1 / 1)廖宅老农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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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三百余字的通报,只言片语将凶案的因果作了衔接,并简要对照了行凶者与被害者的身份差别。它简单得不足以说明其中的逻辑,

最先提出质疑的是陈元兵的家人,陈元兵的儿子陈志远说:“从来没有听说过匡得顺这个人,家族上下也没人跟芙蓉镇有过往来。‘结怨’的说法更是无从谈起。”

陈元兵的家属根据家庭矛盾以及种种离奇的往事,提供了另一条线索。他们告诉幕后的凶手可能就是本村同姓的矿老板陈广秋。并说陈广秋与他们家族结仇多年。而且此人与芙蓉镇的一个叫蒯大鹏,一个叫黑皮的闲散人员关系密切。只可惜。

表面看来这起恶性案件破案神速,处理得“很漂亮”。由于加害者匡得顺与被害者陈元兵案发之时双双毙命,此案无需经过法院即告结案。持怀疑态度的还有一部分。

毕竟任何灾祸都是人们不希望看到的,而闭目塞听并不能将灾难抹杀。已给了我们足够的教训。

是个一不平静的年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银河大酒店案过去六天,空气中还弥漫着血腥气。在银河大酒店不到两里的宾馆又发生另一起血腥命案。在同事们印象中游刃有余,他有着可贵的气质,还因为他的个性中突出一个“忍”字:指着脊梁骨骂他,能忍;无缘无故委屈他,也能忍。这绝不是无能,而是一种胸襟和海量。可是此刻他却静静地伏在宾馆的601房间,左手紧扣着枕头,右手伸向头部。侧于一方的双目鼓得圆溜溜的。嘴微微张着,像一条想要呼吸的鱼。后脑勺的血洞还在冒着气泡,白色的床单被鲜血染红了一大块。

房内并不凌乱,但空气中已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与死亡的气息。

灏州宾馆四号楼601房,临街,距离这一楼的服务台不过两米。但在警方的笔录中,服务员在案发时没有感觉到不正常现象,仅有一名房客表示隐约听到了救命的呼喊声。

2003年12月29日,案发当日的21时20分,赵鹏翔的两位老乡在电话里约他谈事,赵让两人到601房见面。40分钟之后,两位老乡到达宾馆,敲门未见动静;再打赵的手机,亦无人接听。

服务员小红打开门的那一刹那吓得哭了,哽咽了半天才发出狼嚎般的叫喊。

当晚,呼啸而过的警车把不祥的信号传遍了半个市区,4号楼前挤满了好奇的围观者,他们唧唧喳喳地传递着猜测与臆想。警员很快封锁了现场,并控制了整栋楼的房客。

警方很快查明,赵鹏翔,男,1951年生,祖籍本省滨湖市临汾县,早年转业后一直在工作,遇害前协助并联系城建、公安、消防等工作。

一个小时后,警方又从市政府调出了另一份档案,这是案发当日赵鹏翔的行程安排。下午,省政府消防安全检查组抵达灏州,计划展开为期三天的检查。当晚即入住灏州宾馆贵宾楼。

15时至17时,赵鹏翔参加了省检查组情况汇报会;

1时30分,陪同省检查组吃晚餐;

20时至21时,陪同省检查组对城区消防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21时,送省检查组回宾馆……

随后发生的事情,接上了赵鹏翔两位老乡的供述。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赵鹏翔整个头部有十余处创伤,致命伤在后脑部,但案发房间内并不凌乱。

“从现场情况分析,赵鹏翔是被歹徒从身后袭击,用钝器猛敲头部致死,凶手作案的工具不太可能是锤子,而是一种便于携带、隐藏、扁状的钝器。”一名警察说。

警方同时还发现,赵鹏翔身上携带的3000多元现金分文未动,公文包也没有被翻过的迹象,“从中可以推断歹徒不是劫财,估计是熟人作案”。

附近的居民注意到,那晚宾馆门前的警灯闪烁到午夜。当班保安、服务员以及四号楼的房客全被警方带走问话,据说问讯持续了整整两天。当日凌晨两时许,遇害者尸体被运走,灏州宾馆恢复营业。

依赖于有限的线索,“情杀”版本出现在第二天的报纸上。宾馆服务员证实,当晚曾有两名陌生女子进入601房间。在这个“卦”的年代里,桃色新闻显然能比腐败获得更大的关注。

但赵鹏翔的妻子很快就站出来佐证,服务员所说的两名女子其实就是她和自己的大女儿。她向警方介绍,因为天气冷,当晚和大女儿到灏州宾馆601房洗澡,“我和大女儿9点半左右才走,没想到10点多他就出事了”。

若论时间,凶手的作案时间应该是介于9点半至10点之间,也就是肖的妻女离开、两位老乡到来之间。

舆论接下来的一种猜测,则认为“与其主管的工作有关”。据称。

了解赵鹏翔的人,对此进行了极力反驳。在他们看来,文质彬彬的赵鹏翔,一副书生模样,他身为一名秘书,既不具备的性格,也无此能力。赵鹏翔的家人显然也不赞同这一说法,认为“不至于恨到这种地步”。

在排除这三种可能之后,案情一度陷入僵。

两件命案在身,破案的压力令人窒息。一名警官说:“那段时间必须二十四小时待命,回不了家,见不了外人。即使是元旦三天假期,也无一例外地用于破案。”

这一案件还牵扯出了另一大案,命案发生时徐飙也住在该宾馆的四号楼,并且他还去过赵鹏翔的房间,警方对他进行讯问时,当时他便吓得脸色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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