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拉平原东北部与精灵森林接壤处,这里由崇山峻岭划出了一条分明的界线,唯有东部沿海岸较为平缓。从艾拉平原往北,先是出现高低不一的丘陵地带,再往后就是高山大海。
黎一路走来,见过狂风暴雨,也遇到过熊人狼人,幸好都只是三三两两地,没有成群结队的。他靠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和水神印记自带的那几个中低阶魔法,以战养战,抢走他们的生命,夺走他们打来的猎物,以战养战,倒也没有饿死。
要不然凭他自己,怎么可能在草原上获得食物呢?
要说空间戒指里的食物,和商队一起出发的第一条就被派斯拿走了。
“他们走的好快啊,可能是被熊人族盯上了吧?”黎一连追了好几天,可是引路蝶一路带过来,始终没有见到派斯和菲琳他们的身影。
越往前走黎越觉得自己往东走,追了三天后,终于发现了熊人族生活的踪迹。
一开始黎只看到了大片吃得光溜溜的骨头,并未分辨出是哪一个部落留下来的。但是仔细搜寻过后,他发现了熊人族的粪便:“出动大致三十只熊人吗?这也不够派斯先生一盘菜啊?”
一路追过去,黎终于追上了那三十来只熊人。可是远远地看去,这些熊人赶路并不是很急地样子,而且继续跟上去的话,这些熊人族前进的方向和引路蝶指引的方向就会出现偏差。
“唔,要是这个样子的话,就说明这些熊人族不是在追菲琳他们咯。”
这样黎倒是稍稍有些放心了,不过这一次追击,倒是浪费了许多时间,走了大把的弯路,而且引路蝶的效果时间已经过去了,一时间他也没办法知道菲琳他们具体在哪里了。幸好之前和派斯的水之分身商量好了,他们约定在沿海国家蓬莱国的一个小镇汇合。
直到前进的路程上出现不高不低的小山坡,路面也不再变得平缓,草原也开始出现裸露的地面。
前方未知的路况让黎变得小心翼翼,直到他遇见一群羊,放眼望去一片白花花的,看了心里顿时舒缓了许多。经历了殊死搏斗活,看着这群埋头觅食的白羊们,仿佛身体和心灵都被治愈了。
见有陌生人过来,羊群们纷纷警惕地看着黎,见他没有什么其他的动作,又继续埋头吃草。有正在哺乳期的小羊羔倒是不怕,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盯着黎看,似乎要看出一朵花儿来。
“乖……”黎缓步上前,嘴上说着安慰的话,慢慢靠近那只游离在最外的那只小羊羔。
一开始小羊羔还不愿意被撸,直到黎施展出无敌撸羊大法,小羊羔直接被撸嗨了。无论它母亲如何“咩咩咩”的呼喊它,它都不曾回应,只在黎地手下舒服地眯起了双眼。
“哇!你对我的羊在做什么啊?!”
蹲下来撸羊撸得正爽的黎应声看去,一位一身白袍,褐色头发脸上还有几颗小雀斑的少年站在高处,手上还举着木杖。
“没有啊,我就是看这只羊太可爱了,所以才忍不住摸了两下。”
黎见状赶紧站起身来,高举双手以示清白:“我没有对你的羊怎么样啊,你要相信我啊。”
而那只被弄爽的小羊羔还不乐意了,使劲拿头蹭黎。尽管黎很想继续下去,但是他忍住了,眼前这位少年看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先保命要紧。
“原来是这样啊,我”少年跑了下来,手上的木杖也收了起来,挂在身后,“我还以为你想偷羊,我看你行单只影,也不知道你去哪里,如果顺路的话,我可以让你同行。”
“正求之不得,”黎瞬间大喜过望,激动地羊也不顾了,冲过去说道,“不过这之前我想问一下,这里继续往东北方向走,能到达蓬莱国吗?”
“当然可以,”少年两眼放出精光,就像猫逮着耗子那般深色飞动,“那这个时候你就需要一位英俊潇洒人见人爱的牧羊人了,偷偷告诉你,在草原上你雇用一位牧羊人,胜过你带十张地图。”
“我带那么多地图干啥啊……”黎只敢默默地在心里吐槽,在这大草原,他人生地不熟的,万一遇上语言不通、恰好错过约定地点怎么办?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皮特·帕托,叫我皮特就好,我是一位见习牧羊人,很高兴遇见你。”少年一边右手抚胸身子微躬行礼一边自我介绍。
黎点点头:“很高兴遇见你,我叫……[活死人],是一位冒险者。”
“[活死人],”皮特对这个名字若有所思,“嗯,确认过眼神,你不是我认识的人。”
“你也是,好了不废话了,我们开始上路吧。”黎扶额道,就这么短短几句话,他就可以确定这个皮特绝对是个新手,还是个逗比。
黎往前走了好几步了,谁知那个皮特却纹丝不动,像是被施了定身术一般。
“你怎么了?”
“你问我怎么了?”皮特的眼神立马变得黯然失色,“我是一名见习牧羊人!”
“对的,我知道。”
“我是牧羊人!我是牧羊人!我是牧羊人!”皮特一连说了三遍,奈何黎就是没反应过来,反而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不知所云。
皮特感觉自己胸口像是中了一箭,一口老血险些喷了出来:“我是说让你雇佣我,这样我才能给你带路啊。”
“这样啊,那我还是自己走路吧。”黎转身就走,丝毫不拖泥带水。
黎才走两步,就感觉自己的某条腿被灌了铅,一点也走不动。回头一看,竟是那个皮特抱住了他的大腿,作痛哭流涕状道:“求你了,我在这里转悠好几个月了,就是没遇见一个人,一笔生意也没做成,羊还被狼叼走几只,我太可怜了……”
腿被抱住的瞬间黎连忙一脚飞了出去,心中暗叫不好:“这家伙没摸到我的大腿骨吧?”
谁料那皮特好像没有感觉到似的,还在那里嚎啕大哭。
黎无奈一笑,轻声说道:“好了好了,我雇佣你就是了,不要哭了,要有男孩子气概啊!”
“不哭就不哭,雇佣金拿来!”一手擦眼泪的皮特一手理直气壮地伸向黎。
“多少?”
“十个银币。”
之前就说了,十个银币是乌诺兰国一个普通家庭一个月的生活费。皮特的收费有点高了。而之前在小镇上买过东西的黎对金钱这个东西稍微有了一些价值观,估算了一下这里到蓬莱国的距离,缓缓说道:“你这个价格,是不是有点贵了?”
“怎么会呢?我这可是良心价,要知道这里距离蓬莱国有六百多里,走路过去可要十天半个月呢!”皮特脸上是一副东量西折的表情,心里却在偷偷窃喜:这下不仅有生意可做,还可以多一个人守夜,岂不美哉?
听了这话,黎有点不乐意了:“你这是要带着羊回去吗?我急着赶路啊!”
“嗯?”这回轮到皮特不高兴了,“照你的意思是这几十头羊就这么丢了?”
意见出现了分歧,一时间两人都没话说。其实黎也知道,不可能就这么把几十头羊就这么丢在大草原上,但是他现在赶时间啊。
最后还是皮特想了个折中的法子:“这样行不行,咱两用半天的时间赶着羊跑,然后半天让羊边吃草边走,这样进度能加快一些,大概七天能到。”
“好吧。”
就这样,两名加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少年出发了,目标——蓬莱国!其实年龄还是黎拖了后腿,只有三岁。
白天皮特拉着头羊使劲跑,晚上随便找个高处挖一个半坑,再拿出一坨一坨地熊人粪便摆上一圈倒头就睡。
黎闻着这不堪入鼻的气味,问道:“原来这些熊人粪便是你放的?”
“我之前捡了一路,有些干了的我就丢了,这些湿的我是特意留着的,有气味的我才留着,这样狼人就不会来袭击了。”说着皮特还颠了一下装粪便的袋子,眼神里满是得意,“前半夜你守,后半夜我守。”
直到后半夜,黎也没有去叫醒皮特。
其实不是黎大方,而是四感灵敏的他,在熊粪堆里完全不能入睡,只好挪了个地方,吹着凉飕飕的山风,心中无比想念在精灵森林的日子。转头看了看熟睡的皮特,黎不禁笑道:“竟然睡得这么香,怎么就熏不醒他呢?”
好奇的黎凑近去一看,原来那个皮特在鼻子下面塞了一种不知名的叶子。悄悄从他手里偷走一片,黎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恍然大悟道:“原来是这股清香。”
恶作剧心理涌现的黎突发奇想,把那片叶子拿走他会不会立刻醒来,看到皮特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后又摇了摇头掘弃了这种想法,自嘲道:“算了,他也不容易。”
天还蒙蒙亮,睡得舒爽的皮特懒腰一伸,两眼一睁:“啊,天亮了啊,[活死人]你怎么不叫我起来守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