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上没睡好的派斯顶着两个黑眼圈,目光呆滞的坐在马车上,裤腿被他右手捏的皱巴巴。
爱丽儿小指头戳戳他的后背,猜测道:“还在琢磨昨天那个人?”
“是……啊不是,我在想今天中午吃什么。”昨天好不容易把爱丽儿糊弄过去,派斯又怎么可能把话题挪回来,禁止套娃。
“嗷!”车厢里面的爱丽儿又缩了回去,今天她的心情美美哒,菲琳不知道是淋多了雨还是怎么回事,一直来在马上上不走,还呼呼大睡起来。她把取暖的毯子尽数盖在菲琳身上,嘴里还说着:“我是姐姐,照顾妹妹是应该的。”
爱丽儿心情太好,周围像是开满了花儿那般到处洋溢着喜悦的气氛。
走在最前的皮特在这时突然感觉到了一丝丝暖意,回头一看,车厢侧窗竟然长出了一朵花儿,他好奇地放慢脚步,等着马车与自己并行,伸手去摘那朵粉色嫩嫩的花儿。
“哎呀!”
花儿没摘下来,马车里面先传出来爱丽儿的惨叫:“是谁打断了本姑娘的开花兴致!”
听见惨叫的派斯如梦初醒,连忙把头伸进车厢里面,只见爱丽儿头靠着侧窗,耳朵好像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正捂着耳朵一脸吃痛的表情,于是他问道:“爱丽儿,你怎么了?”
“刚刚我很开心,就开了一下花儿,没想到外面有一个采花贼,都快把我的耳朵扯下来了!呜呜呜呜……”说着眼里闪着泪花,爱丽儿衣服楚楚可怜的样子。
派斯头一缩一伸的,正好瞧见两只豆豆眼的皮特脸红个泡泡茶壶,怒吼道:“你个小子年纪轻轻学什么不好,当采花贼?!”
而皮特只觉得那花儿入手级软,脑子一热,说道:“我没有,我……”两道鲜红喷射而出,黄毛少年急忙松手,捂住血流不止的鼻孔。
“淦,这你就能流鼻血,等过了这一阵,我带你去楚馆往往,让你长长见识,不过现在嘛,我先让你体会一下社会的毒打!”
霎那间,狂风暴雨光光凝聚在皮特脸上:“你咕噜……#*!##¥”
被强行喂了一把雨夹雪的皮特鼻青脸肿的,躺在地上不省人事,黎瞥了一眼,直接一手抓起他的右腿,强行拖着走。
“不能让作死的人托了我们的后腿!”黎如是说道。
帕蒂瞧见了,想要对皮特使用治疗术,派斯拦住了她,并振振有词道:“我这是在教育他,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到‘彩虹’?”
看着皮特的脸上因为“风雨”而出现的“彩虹”,青一块紫一块的,配着鼻血、金发、棕瞳还有较为白皙的脸,帕蒂认真地在数颜色种类,皱着眉说道:“彩虹明明是七种颜色,他还少一种呢!”
这段小插曲过去,黎拖着皮特走了一路。直到皮特的头磕到一块大石头之后,他才缓缓醒来,像是被强行失忆了一般,两眼无神的。
一路上拖拖拉拉的,不过好在天黑前,他们抵达了千灯镇。
进入小镇时恰好是黄昏,而小镇里,一片灯火通明,每一条道路两旁都布满了泛着黄色光晕的路灯。
“千灯镇果然名副其实,真是让人心旷神怡。”这会儿,俏皮的诡术魔法师先生派斯,摇身一变,成为四处旅行的吟游诗人,艺术感满满,为此他还特意扎了个小辫子。
“不用这么夸张吧,我们现在先找地方休息,填饱肚子要紧啊。”皮特咋舌道,他现在脑子还有点不清醒,语无伦次的。
派斯拍了拍他的头,心潮澎湃的说:“孩子,你终于长大了,都知道吃饭乃人生第一要是,这辫子,不要也罢!”
“等等!”
皮特出声已晚,派斯已用冰刃将辫子一刀斩下,好不容易扎好的小辫子发型立刻变成了爆炸头,众人都啼笑皆非,不知道说什么好。
所以派斯进店的时候一脸黑线,心血来潮地把爱丽儿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脖颈上,企图盖住自己的爆炸头。而爱丽儿虽然已有九岁,心智却和五六岁的孩童一般,觉得新鲜好玩,抓住他的头发直接当马骑。
天才刚刚黑,酒馆里不少人饮酒吹牛,还有正经吃饭的,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
酒馆里面大多数人衣着朴素,唯有一桌人衣着光鲜,装饰华丽,画风都和其他人不一样。只见他们高谈论阔,四处嫌弃酒馆里的一切,什么嘈杂的环境啊、油腻的桌凳啊、低廉的食物啊,反正就各种贬低,好似委屈他们。
“我说这里还真是吵啊!”
那桌中,一金发中年满脸嫌弃说道,屁股下面的凳子还用名贵的皮毛垫着,生怕凳子玷污的他的高贵纯洁。其他人就没这么讲究了,该怎么坐就怎么坐。
其他人都面无表情的,等着他继续说下去。金发中年清了清嗓子说道:“你们知道今天为什么我们相聚在这里对吧。”
其他人面无表情:“嗯。”
“因为有一队丛林守护者来到了千灯镇,把最好的酒馆和旅店占据了,就连领主大人也把他的庭院借给了那些外表高傲的精灵!”
“你说得对。”
有人接他的话茬,金发中年讲得更加津津有味了:“就因为要接一头甘愿被不死生物骑来骑去的银龙?!”
“我们被迫在这种到处都是低贱平民的破烂酒馆里面!喝着劣质的麦酒,吹着没人能听懂的牛皮。”
说道最后,意气风发的金发中年竟痛哭流涕、不能自已。
见状有侍者过来安慰他道:“好了好了,你的牛皮我听懂了,乖,把单买了好吗?你从早上喝到下午,没人打你都算是奇迹了。”
“我还没喝完!”金发中年当当当地敲着桌面,被子里的麦酒洒的到处都是。
说完他又顺着侍者的目光看过去,正好看见黎朝着他走过来,丢下一双洁白的手套。
黎冷冷说道:“和我决斗吧,大叔!”
白手套是从皮特那里拿过来的,黎长剑矗立,等待着金发中年的回应。
岂料金发中年鄙弃地看了一眼被地面稍微有些弄脏的白手套,不屑说道:“低贱的平民,你有资格挑战贵族吗?滚回去找你妈妈喝奶吧!”
“我没喝过!”说着黎继而丢过来一双白手套,这回没有丢在地上,而是丢在了酒桌上。皮特买了很多白手套,不知道是用来干嘛的,反正现在派上用场了。
金发中年脸色一边,往后瞧了瞧,正好对上一个银发萝莉凶狠的目光,顿时背后一凉,战战兢兢说道:“你们该不会就是……丛林守护者要接的人?”
“如果你说的丛林守护者是一队精灵的话,那……”
“那你就猜错了,”派斯连忙出声打断,他眉头紧皱,话语倒是很轻,“我们不过是一队四处冒险的冒险者,怎么会和精灵有关系呢?”
“我就说嘛,你们这群低贱的平民,怎么可能和高贵的精灵扯上关系呢!”金发中年笑道,小指头一拨,白手套就被弹飞,和另一只躺在一起。
黎弯腰捡起弄脏的手套,正要义正言辞一番,派斯却走过来按住了他的肩膀,小声说道:“现在我们快去最好的酒馆——不,我们去领主的庭院!”
然后派斯叫上小队所有人,出了酒馆外随便问了一人,给过小费之后那人很爽快地指了一条路,说道:“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就是了。”
而派斯等人走后,金发中年立即对身边的人说:“鱼儿已经上钩,赶快通知领主夫人,让她准备行动!弟兄们开始干活了!”
其余人闻声而动,一拉腰间系带,化身为精英战士,大步流星朝门外走去。
金发中年也同时起身,将屁股下的皮毛抡了一圈,披在身上,立马从颓废中年贵族变成英俊潇洒的战士,特别是那把从空间戒指里面取出来的巨剑。特别是起身之后的身高,更有玉树临风的味道,酒馆里不少女性投来了爱慕的眼神。
不过我们的金发中年目不斜视,一心只有酒馆大门,没能瞧见隔壁桌搭在地上的斧头,一脚迈过去。
“biu——”地飚出一道血箭,金发中年脸朝下着地,一手捂着小腿,另一手在肮脏的地板上画出一条直线,哼都不哼一句,直接说道:“不要停下来!”
“是!”原本还有几个精英战士回头,想要帮他一把,这下全走完了。
听到脚步声渐行渐远,金发中年才慢慢爬起来,冷静地从胸襟里摸索出白绢,要紧牙关将伤口包扎好,才冷冷吐出一句:“疼死老子了,你个斧头磨这么锋利作甚!砍树吗?”
隔壁桌的狂战士一脸无辜像,手指头挠了挠脸,说道:“怪我咯!”
等金发中年一瘸一拐走到领主府时,发现他的弟兄们个个严阵以待,不敢有丝毫松懈。他很满意地点点头,可一时间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他找了个十分隐蔽的位置,蹲了起来,一蹲就是一晚上。直到黎明时分,小腿上的伤口都结痂了,他才一拍脑袋:“他们该不会是找不到领主府吧!”
金发中年蹲了一晚上,腿有些麻,想要出去走走,却意外发现他的弟兄们一个个都回去了,待他走进领主府,找到那些弟兄们,一问,他们纷纷回复道:“我们找你半天了,就是没找到,刚刚还和领主夫人报告说你失踪了呢!”
“……”金发中年双眼茫然,小声问自己,“是我藏得太隐蔽了?”
而另一边,绕着千灯镇走了大半夜的派斯一行没能找到领主府在哪。由皮特打过头阵确认没问题之后,众人在一家随机找到的旅馆住了一个晚上。
睡前,大艺术家派斯先生感叹道:“今天,总算是领略到了千灯镇的美丽夜景,不虚此行啊!”
灯火通明的千灯小镇,某个平民家里,一人躺着被窝里偷笑:“愚蠢的外乡人,你们的钱就是好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