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默然,他也不希望林局也参与了这件事的策划,既然没有,那就最好不过了。
不过,策划这件事的人,的确很有手段和心计,既然将国安局当成枪来使了。
“策划这一切的,就是明氏集团董事长明胜天吗?”
司徒曜摇了摇头,眼里闪过一道恨意:“不是他,是他的儿子。”
“他的儿子?”楚歌微微一愣,忽然想起什么,瞳孔急缩,“明宇!”
司徒曜点了点头。
楚歌万万没想到,这一切竟然是那个嘴上始终带着几分笑意的帅气男子策划的,看年纪,比楚歌大不了几岁,但是这手段,的确老道。
同时楚歌也认识到,这一次虽然没有直接和明氏集团结仇,但是明氏集团摆了司徒曜、摆了国安局一道,即便上头为了新药,将这事压了下去,然而这事早已成了楚歌、司徒曜、林局还有整个国安局的一根刺!
明氏集团虽大,但是这么名目张道的得罪国安局,楚歌不知道他们有什么依仗的,难道是认为凭借新药,就可以凌驾于整个金陵市之上吗?
……
楚歌醒来之后,运转《帝道功法疗伤能力大大提高,五天之后,楚歌就出院了。
这五天来,明氏集团成为了举世瞩目的企业,就凭那一份药方,明氏几天就大赚了一笔。
而据说东瀛方面,得知药方是假的时候,负责人大发雷霆,甚至还想将木村小太郎等人抓来问责,但是很可惜,前往华夏的东瀛忍者,无一生还。
现在也快开学了,赵恒、赵青霜、方少衍等几人都从老家回到了金陵,承天帮慢慢地重新建立起来了。
只是赵青霜这几天,也没有主动找过楚歌,楚歌也知道她需要一段时间去平复心情,所以也没有打扰她。
出院之后的楚歌,想到紫慕宁给了自己一把钥匙,和一个地址,想着也没什么事,就找了过去。
帝豪苑!
楚歌看着眼前的豪宅,有些发懵。
他想过紫慕宁可能是给自己租了一间房子,但是没想到是一座金陵市最顶尖的独栋别墅,而且不是租的,是全款买的!
以前的时候,他梦想过自己大学毕业之后,靠自己的能力工作两三年之后,买一套房子,再娶个老婆平平静静的过日子,但是没想到这种日子竟然这么快就实现。
而且还是加强版的实现!
和小区门口的保安一翻交涉之后,楚歌也知道了这栋别墅的房主就是自己。
他还忘不了保安小哥的眼神,那是一种既鄙夷,又羡慕的神情。
别说保安小哥了,就连楚歌自己,第一想法就是,自己被养了!
别墅占地三百多平,单单前面的小花园,就有上百平米。
楚歌花了十分钟大概逛完了整栋别墅,别墅一共六个房间,一楼一个,二楼三个,三楼两个,每个房间都是二三十平米大小的,床、衣柜等各种家具、生活用品都非常齐全,而且非常干净,应该是有人定期来打扫卫生的。
一楼的大客厅里,也已经买好了沙发、电视、茶几,就连茶杯、茶叶都准备得十分充分。
就连厨房,像碗筷、碟子、锅炉这些工具,就没有找不到的。
这让楚歌不由十分怀疑,紫慕宁是哪来这么多钱?难道帝都做个小生意都这么赚钱了?
出于对紫慕宁的尊重,他没有细问紫慕宁到底做的是什么小生意,现在从这栋全款别墅来看,小生意估计是紫慕宁的谦虚之词。
随便在二楼找了间房间,就将自己的行李放了进去,还有青钢剑和龙玄刀。
这几天,这一刀一剑都一直在他身边,有点惹人注意,平时不用,还是放在这别墅里头就好了。
刚将宿舍里头的东西也搬了出来,大概搞了一下卫生,司徒曜就来了。
“我靠,你这家伙真是属狗的啊,竟然这么快就知道我在这里了!”
和司徒曜的关系也比较好了,所以两人说话之间,也随便了很多。
而且对于司徒曜的特殊技能,他也是挺佩服的,虽然这家伙的鼻子时灵时不灵的。
“对了,门口保安怎么允许你进来的?”
司徒曜这时得意一笑:“我说我和一号别墅的主人是同僚,今晚有任务,他就让我进来了。”
楚歌一愣,这也行!
这下估计更洗不清了,他的清白估计在保安小哥那里早已经抛到爪洼国去了。
“说吧,又有什么事?”楚歌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在沙发上,随意地拿起一个苹果就啃。
一谈到正事,司徒曜的脸色就变了,眼里带着几分杀机:“我找到泄密的人了!”
楚歌听到这句话后,身体瞬间坐直了,双眼凝视他,问:“谁?”
自从行动结束之后,楚歌和司徒曜分析过,虽然这局是明宇策划的,但是存放假药方的地方,也是机密,为了引敌人上钩,明氏家族应该不会主动暴露出来。
而且,第六小队前往东落巷附近搜索的时候,明显是被人调虎离山了,那么,这么熟悉他们行踪的人,肯定是本地人!
东瀛人人数不多,且容易暴露,绝不会亲自到国安局去盯梢,那么就有一个人,或者有一个势力扮演了这个角色。
“国安局里的内奸,已经找出来了,也被秘密处置了,这个我们不用管了。”司徒曜说,“但是将我们的行踪告诉东瀛忍者的,我们不能放过,他就是,神威武馆,季平!”
楚歌瞳孔急缩,随后细细一想,季平有这个能力,以他唯利是图的本性,绝对可以做得出这样的事情。
“没想到真实冤家路窄!”
司徒曜冷笑一声,说:“你和他的恩怨,我也知道一些,而且,我们发现了一些事情,和你有关。”
楚歌心里一阵疑惑,司徒曜也不卖关子了,打开带来的平板,上面打开了一张照片。
照片中央,是一个被打得面目全非的年轻人,但是楚歌却感觉,这人有一点点儿熟悉,自己应该在那见过。
“这人你可能印象不深了,他叫苟全,外号小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