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骁把秦王赏赐给自己的二十名下人按照他们原先会的重新归位。
该打扫的打扫,该喂马的喂马,该洗衣服的洗衣服。
反正这是个新家,也没什么活,整好险适应着。
午时的时候,让会做饭的到厨房里升火做了饭。
罕见的面饼,烤的流油的猪肉,和一喷蔬菜汤。
伙食相比在军中的时候,丰富的不行。
王骁也是穿越后第一次吃白面做的饼,狠狠的吃了个饱。
“今天的饭是谁做的?”
王骁自从穿越以后,就没吃的这么满足过,有些好奇。
“大人,是奴婢。”
进来回话的是个小姑娘,白白嫩嫩的,看着也不像是个厨子。
“叫什么名字?”
“大人,奴婢叫绿蚁。”
“绿蚁新焙酒?”
王骁突然想到了那首诗,笑道:“好名字,以后你就专门负责给我做饭吧。”
“是,大人。”
绿蚁有些羞怯,自始自终不敢抬头。
“好了,赶紧下去吃饭把。”
吃饱喝足,王骁活动了一下筋骨,道:“盖玄,你留在宅子里看家,不然我不放心。”
“我知道了,大人。”
盖玄本来长得格外俊秀,但左脸颊的疤却破坏了这种俊秀,看去有些狰狞。
“嗨呀,还是咸阳城里好啊,比军中舒服。”
霍陵拍着肚皮,打着饱隔,舒服的大笑。
公孙超在边冷笑道:“哼,这咸阳城可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哈,这么繁华的咸阳城,怎么会吃人?”
霍陵哈哈大笑,拍着公孙超的肩膀道:“公孙,你就是喜欢吓唬人。”
“你懂个屁。”
公孙超像是在咸阳城经历过什么,若有所指,但又没有明说。
“好了,去蓝田大营。”
王骁不想打听别人的隐私,反正现在对于他来说,提升个人实力,立功,就是最重要的事情。
然后就是在统一天下的这场轰轰烈烈的战争中崛起,至于其他的,他暂时懒得考虑。
“走!”
王骁带着公孙超和霍陵,骑马出城,赶往蓝田大营。
蓝田大营距离咸阳城两百余里,是咸阳城的门户之一,也是屯兵所在。
王骁骑在马,全靠两条腿拼死夹着马腹,不然就会被甩下来,所以跑的也不是很快。
“这样骑马也太累人了。”
王骁虽然现在体质非凡,力量也已经超出了普通人很多,但两条腿夹着马腹,依然觉得有些不舒服。
倒也不是费力,而是悬空骑在马背,空有力气却用不出来。
而且如果太用力夹马腹,马会感到不舒服,容易受惊!
霍陵和公孙超更是如此,两个人几乎是趴在马背,紧紧地抓着缰绳。
“要是有马镫就好了。”
突然,王骁灵光一闪,他想起来,明明是有马镫这个玩意儿的。
一左一右挂在马鞍子,然后两只脚就有了借力点,这样就舒服多了。
“对啊,我可以把马镫做出来啊。”
王骁才发觉,这个时代还根本没有马镫!
一旦有了马镫,那无论是骑马还是马作战,都绝对可以瞬间增强!
毕竟现在骑在马,几乎所有的精力都在于控制自己不要掉下马去。
和人对敌的时候,骑在马,恐怕连在地一半的实力都难以发挥!
“不过这种机密暂时不能暴露。”
王骁想了想,决定暂时不把这个东西弄出来,也不报。
因为马镫没有任何技术含量,找个铁匠就能打造。
如果大规模普及,肯定掩藏不住,会流传出去。
到时候大家的实力一起增加,那就不好玩了。
他决定等到自己手下掌握了一支骑兵的时候,他先秘密武装自己的手下。
王骁一想到自己手下的大秦骑士全都从马站了起来,那样爆发出来的战斗力,绝对能吓死敌人!
两百余里的路程,三个人跑了两个多时辰,这已经算是很快的速度了。
“杀!杀!杀!”
震耳的喊杀声自一里之外就听的清清楚楚,奔腾带动的烟尘如云如雾,凝聚在半空迟迟不散。
翻过一个小山坳,王骁三人就看到了那座威武雄壮,屯扎着咸阳附近十几万大军的蓝田大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