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穿越了!(1 / 1)姬凌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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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都城;南京城,商贾刘家。

刘恒从沉睡中醒过来,刚睁开眼,就发现有一对黝黑清澈的眼睛盯着他。

这双眼睛大大的,圆圆的,无辜的,一眨不眨的凝视着他,刘恒被盯得头皮有点发麻。

“喂,看归看啊,不许乱动,就在那儿待着,乱动小心我翻脸啊。”

刘恒跟这双眼睛的主人,示之以威。

“……”

“嗯,如果你现在出去,我可以考虑晚请你吃宵夜,很丰盛哦。”

诱之以利,有时候是最简单,最实用的方法。

“……”

“好吧,看在本少爷我病体如此衰弱的份,能不能请您老人家出去?我保证,绝不再纠缠月儿了,好不好?”

诱之以利无效的话,动之以情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

“妈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本少爷是病猫?给我滚出去!再不滚,信不信,本少爷让你变成锅里的菜?”

刘恒受不了了,高声喝道。

眼睛的主人终于感受到,刘恒那凌厉逼人的杀气,高傲的抬起下巴,不屑的瞟了刘恒一眼,趾高气昂的出去了。

刘恒松了一口气,轰然倒在了chuang榻。

刚才出去的那位,简直不是人!

事实,它确实不是人。它名叫来福,正确的说,它是一条中华田园犬。

说得更具体一点,它是一条身材魁梧,四肢发达,被训练成专咬人脖子的中华田园犬,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条狗不怎么喜欢刘恒,同样,刘恒也不怎么喜欢它。

令人扼腕的是,来福的武力值,明显高于他,所以,尽管刘恒身为它的主人,却无法驾驭它,更甚者,还要躲着它。

——来福没城府,不懂隐藏它的喜怒哀乐,它喜欢的人,它会在你面前摇尾乞怜,极尽谄媚之能事。

若是它不喜欢的人,没准会扑来咬断你的脖子。刘恒这种人属于后者。

“功高震主啊!”

刘恒在心里哀叹着。功高震主又能拿它怎样?赐它三尺白绫,它也不会老老实实的吊啊。

“少爷,您该喝药了。”

月儿端着药碗递到刘恒面前。

月儿是刘恒的丫鬟,贴身的那种。到今天刘恒都没闹明白,贴身丫鬟跟丫鬟有什么区别。

开始他还以为是伺^候吃穿,然后晚给自己暖chuang,并且主动陪睡的那种丫鬟。

按正常逻辑来说,这么理解没什么不对。

可事实证明他错得离谱,月儿并不跟他住在一个屋子里。

她住在传说中的天字二号房,就是楼左拐,右拐,再左拐,再右拐,再朝前走一百步……

刘恒终于明白:这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贴身丫鬟住在同一座府里,刘恒却没办法仗着少爷的身份占便宜。

——那该死的来福,每晚都守在月儿门口呢。

“不喝,别理我,烦着呢。”

刘恒看着来福在围在月儿身边,讨好的摇着尾巴,心中没好气,这条狗对他不怎么感冒,却一天到晚屁颠屁颠围着月儿转,这让身为主人的他很懊恼。

“不行,您不喝药,老爷和夫人怪罪下来,奴婢可担当不起。”

月儿很执拗,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刘恒,流露出绝不退让的神色。

刘恒不耐烦的瞪着月儿,自从他在这大明朝的醒来后,他就发现这丫头不怎么待见他。

倒不是说月儿对他这个少爷,有什么无礼的举动,相反,月儿执礼甚恭,只是在她恭敬顺服的外表下,刘恒却能感受得到她骨子里,对他的不屑和鄙夷。

何止是月儿,整个方府下的下人们,对他都是这副德行,包括那条叫来福的狗。

月儿才十五岁,却出落得亭亭玉立,更难得的是她手脚勤快,刘恒的衣食住行全都是由她照顾的。

十五岁,换在现代还是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背着书包学的年纪,月儿却在服侍着,刘恒这位纨绔大少爷的起居了,而且还打理得井井有条。

“少爷,请您快点喝,小月刚刚传了话过来,老爷和夫人马就要来看您了。”

月儿淡淡的语气,一副你爱喝不喝,后果自负的模样。

“我……忍!”

刘恒狠狠瞪了月儿一眼,一咬牙捏着鼻子灌下了,那碗黑乎乎的药汤,月儿满意的收拾了药碗退下。

“好男不跟女斗,等少爷我弄明白了怎么回事,收拾不死,你这小丫头片子!”

刘恒盯着月儿婀娜的背影,恶狠狠的暗忖。

是的,来到大明朝整整五天了,刘恒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五天里他一直保持着懵然状态。

似乎觉得自己仍在做着一场奇异的梦,庄周梦蝶,真实与虚幻,是一个难以分辨的哲学问题。

这个问题刘恒思考得很头痛,他的头痛了五天了。

不太明白是吧?好吧,就简单来说,刘恒穿越了。

当刘恒醒来后,发现场景完全变了,矮足的chuang榻,精巧玲珑的烛台,紫檀木的圆桌,描金细雕的茶几,还有山水写意的屏风。

——一看就知道,这乃是华夏古代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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