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决定,为了华夏民族,誓死一战!
既然已经决定,为了掩护两千百姓过河,要把仇恨全拉。那就能让突厥人有多恨自己,就多恨自己吧!
最好是,眼里只有自己,只想着,把自己千刀万剐好了。
咻!
两支弩箭向天一射,在空中,旗帜摊开,迎风飘落。
那是突厥鲜卑部族,突厥匈奴部族的族旗!
这是赢丰在幽州城,灭了鲜卑部族之后,斩下来的旗帜。
然后在娘子关前,杀光了匈奴部族,也斩下来了旗帜。
斩将旌旗,得拿了别人的旗,才是真正的踩住了他们的灵魂!
“阿史那哆必!!!”
“本帅,送你个礼物,可还满意?”
弩箭由于挂着旗帜,旗帜迎风飘扬,久久不落。
两面旗帜的突厥文和汉文,都写着一个意思。
“四方胡虏,凡有敢犯者,必亡其国,灭其种,绝其苗裔!!!!”
突厥文,汉文双语标注,现场还剩下的十万突厥人,两万唐军,全部都看清楚了。
颉利可汗眼睛血红,红血丝都要爆炸了。
耻辱,巨大的耻辱!
紧接着,一柄长枪,插着一个人头,如同标枪一样,狠狠的被赢丰投掷了给颉利。
太远了,还差点儿,颉利可汗没有接住,使得突利可汗的人头,在地,摔了个稀巴烂!
不过,从那脏乱的,很有特色的发型来看,颉利,一定认识。
两万大军,把李世民和秦琼他们围了个圈儿,警戒着。
突厥人要想动他们,还一时半会儿动不了。
军阵之中,李世民激动道:“好!”
“赢丰,我大唐英雄,唯我赢丰!”
“没有想到,居然灭了他两个族群部队。”
现任天策将李靖,站在李世民旁边,眉心一皱:“遭了,遭了!”
“他这是在无限的,激怒颉利。”
“他要让颉利眼里只有他,让我们不再危险。”
话音一落,所有武将,都眼眶湿润。
见过傻子,没见过这种傻子!
他已经做得够多了,这是为何啊!
李世民看向赢丰,正在有多张狂,就多张狂的喊话。
他咬着唇,紧握着金枪。
“为什么?”
“为什么,朕,还要始皇帝的后人保护!”
“这是大唐,这是大唐,是朕的天下。”
“为何,为何?”
“老赢家,为华夏民族做得够多了,为何?”
“朕,对不起始皇,对不起你!”
“赢丰!!!”
李世民一声大吼,不仅赢丰看了他一样。
颉利也看了他一眼,不过只是看了一眼。
“这个李世民,白痴啊!”
赢丰暗自骂了李世民一遍,他好不容易才拉起了仇恨。
只要等全部人,都进攻他们。
李世民还有那两万的就轻松了,可以突围到后方。
从后方杀敌,他在前面杀敌,里应外合。
这才是唯一可以取胜的机会,要是被他那么一句,把注意力拉回去了。
一切白搭!
不仅对全局不利,那些百姓,也无法过河了。
不过还好,看来,现在颉利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眼里,只有赢丰!
“拿下,赢丰的人头!”
“连升三级,所在部落,赏赐千牛头,万头羊!”
“攻下长安后,李世民的妻女,所有王工大臣的妻女。”
颉利可汗,满眼怒泪,龇牙咧嘴的大声吼道:“全部赏赐给,提着赢丰的头,来见本汗的人!!!”
这声音,那是有多大声,吼多大声。
寂静的战场,响彻着颉利可汗,对赢丰人头的悬赏。
所有突厥人的狼血都在沸腾,这赏赐,太过丰厚了。
他们好多年长的首领,将领,都见识过当年和亲的义成公主的美貌,简直是惊为天人!
可想而知,李世民的妻女,王工大臣的妻女,在他们眼里,可绝对舍不得吃了。
各种玩乐的方法,瞬间出现在,他们的脑海里。
“杀!!!”
不是颉利可汗的命令,是所有部落首领异口同声的命令。
原本包围着李世民两万人马的,黑压压的大圈儿,不断的变小。
只看见,一个箭头,巨大的人马组成的黑色箭头,开始飞奔在这长长的黄土缓坡。
哈哈哈哈!
赢丰那始皇帝的尊贵血液,在疯狂的涌动。
他一声狂啸,大吼道:“尔等,忤逆始皇圣旨,过了长城,就别想走了!”
“杀!”
咴律律!
汗血宝马,站了起来,一声大叫,策马狂奔。
一人,一马,一枪,快速往下,正面对敌这冲来的大军。
陕西方言,在后方响起。
“没有战鼓,为公子,歌唱助阵!!”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
“批铁甲兮,挎长刀!”
“踏燕然兮,诛胡儿!”
“与子征战兮,歌无畏!”
......
“四方胡虏,凡有敢犯者,必亡其国,灭其种,绝其苗裔!”
“杀!!!!”
嗡!
两百弩箭从高处发射,画着雄壮的抛物线,从赢丰的头顶越过,然后先他一步,射向这些敢于冲击赢丰的人。
一次两百,一次两百,放了再放,放了再放。
直到箭囊完全空了。
喝啊!
在距离第一个突厥人几十米距离的时候,赢丰手中的龙胆亮银枪刺地一挑,百黄土块飞射。
几十个突厥人,全身破洞,倒地而亡。
只见,亮银枪,枪挑如龙,左右摇摆。
同时,战马猛冲,宝枪开道,所到之处,枪尖便要一个人喉咙喋血。
很快,赢丰冲到了军阵之中,不断有人包围他,包围他。
李世民惊讶无比,这简直就是惊为天将。
简直就是,人马合一!
人在杀敌,战马也在杀人。
他们的马蹄铁,可是前端锋利如刀的。
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看着赢丰越来越高,脚下全是突厥人的尸体,垫起来的。
哭了,李世民哭了。
他看到了,赢丰手背的伤疤,那是前些的伤疤。
伤疤,重叠着伤疤,早已不知道多少伤了。
他对赢丰的记忆,还在三个月前,他还是秦王殿下的时候。
“好,好,好啊!”
“你若不死,朕,必定给你封妻荫子!”
“朕最喜欢的女儿,归你了!”
“突围!”
两万人马含泪转向,也被赢丰影响了,热血沸腾,战斗力翻倍。
李靖宝剑一出,十几个人没了命。
程咬金斧头一砍,七八个人,没了脑袋。
尉迟恭钢鞭一打,四五个人,脊椎断裂。
秦琼金锏一出,两边开杀!
李君羡长剑翻飞,左右鲜血满天!
就这样,他们成功突围,在后方开始砍杀起了突厥人。
如此大的转变,都是被赢丰‘威武不屈,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所感染的。
无疑,赢丰的人格魅力,真的已经很高了。
当然,比起始皇那足以影响后世千年,超过200的人格魅力,还差得远。
但是,比起李世民,相信,他的更高!
颉利可汗一看,不好,当了。
这个赢丰,是用自己的命,在给李世民争取突围啊!
“赢丰,你是始皇帝的后人。”
“居然,如此忠诚于李世民!”
“你只要投降,杀了李世民,本可汗,也与你共荣!”
四五十米的尸体山,赢丰蹲下身去,擦了擦,差点儿凝固住双眼的血。
同时,为奄奄一息的汗血宝马,闭了眼睛。
“小宝!”
“到了下面,咱哥俩,还杀四方五胡,一个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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