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八一拿到陨铁战刀,旁边是身首异处通体雪白的黄鼠狼。
对动物不是特别了解的人,很容易就会将那只黄鼠狼当成雪貂。
毕竟两者仅从外观看,实在是太像了。
像,不代表就是同一种动物,两者之间还是存在明显差异的。
黄鼠狼体型比雪貂略短,尾巴也不如后者粗,眼睛是黄色的,而雪貂的眼睛是那种黄蓝相间。
不过,一眼就分辨出被砍下脑袋的东西是黄鼠狼而非雪貂,胡八一并不是从外表判断出来的,而是从眼睛。
“黄鼠狼这种东西活的年头长了,身的毛会先由黄色变成黑色,再从黑色变成白色,最后是金黄色;再有,活的年头久了,黄鼠狼的眼睛也会变得不一样,就比如眼前这一只……”
胡八一说,身的毛变成白色的黄鼠狼,差不多就算是成精了,有了一定的道行,只要有动物跟它的眼睛对、只要它想,就会受到幻术的控制。
以前,他跟胖子在大兴安岭插队帮工那会儿,就曾有一个工人,跟成精了的黄鼠狼对了眼,被黄鼠狼子了身,差点吊自杀!
要不是发现及时,估计他就一挂解千愁了。
听完胡八一的话,胖子难掩担忧的说:“胡司令,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黄鼠狼子这种东西,报复心很强,你杀了一只,难免不会遭到它的同伴的报复,万一……”
“没什么万一,”周安打断胖子的话,道:“有能耐它们就来,我还就不信了,它们能扑腾出多大浪花来!”
胡八一看了看浑身是血的周安,“周爷说得对,小胖,只要有周爷在,别说皮毛是白色的黄鼠狼了,就是黄鼠狼祖宗来了,咱们也能跟它们斗一斗。”
胖子顿时自信心爆棚:“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黄鼠狼子斗也、也还是其乐无穷!”
三个人正在聊天,一声声的狗吠、马鸣由远及近的很快传来。
循声看去,就见星星点点的手电筒照亮的小亮点,出现在视线里。
“可惜了了,现在丁思甜他们才过来,没看到周爷大杀四方时的英雄气概,我都替他们感到难过。”
胖子有些感慨的说道。
周安想起买的东西还在纳戒里放着,担心去到牧民居住的蒙古包再拿出来被人看到,就趁来人还未过来,提前全都倒了出来。
五六分钟后,一行牵着藏獒带着猎枪的三十多号游牧民,出现在三个人的面前。
看到浑身是血的周安,其中一个牧民受到惊吓,立即端起枪对准了周安。
“……我他娘的是人!”周安非常无语的解释。
对方听到这话,愣了愣,脸显出尴尬之色,慌忙放低枪口。
一个扎着大麻花辫,身穿一身旧军装,脚踩与牧民同款皮靴,拿着一个手电筒的姑娘走出人群,看着胡八一和胖子,不敢置信的试探着问道:
“胡八一?王凯旋?是你们俩吗?”
胡八一和胖子闻声都是浑身一震,惊喜道:“小丁!!”
三个一年多未见战友,什么“男女有别、授受不亲”滚一边去,他们紧紧的抱在一起,眼窝子里全是激动、欣喜的泪水。
好半天。
“你们俩来这里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丁思甜嗔怪胡八一和胖子道。
即便是在这偏远的地方被日头晒得红了脸,出去做活被工具磨糙了双手,还是掩盖不住她的漂亮,尤其是她的笑,很有感染力。
看着丁思甜的笑脸,周安失神了那么片刻,总觉得眼熟。
“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你记得吗?”他在心底哼唱出一句歌词。
看到周安,丁思甜问胡八一:“这位是跟你们一起来的?”
她被浑身是血的周安吓到了,以为前面那个血人身受重伤,丁思甜又道:
“赶紧跟我们回蒙古包,那里有药。”
胡八一和胖子对视一眼,同时发出杠铃般的笑声。
一会儿,胡八一才给丁思甜和周安互作介绍:
“这位是丁思甜,我和王凯旋的战友,当初我们一起搞大串联的时候认识的;
这位是周安周爷,他是……反正就是很厉害,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马定乾坤,说他是一位在人间溜达的神仙也不为过。”
周安咧嘴一笑,更吓人了!
“咋有这么多死狼呢?!”一个牧民惊呼道:“这看着大部分死狼都是被利器宰杀的,而不是用枪杀死的……”
有人发现了周安,对同伴朝周安站立着的位置努了努嘴巴。
很快,周安就被人群团团围住。
“我身这都是狼血,”以为他们都觉得自己身受重伤,周安只能再一次开口解释:“那会儿形势太严峻了,没办法,我就杀了几头狼。”
一位老牧民走了过来,指着那一堆被开膛破肚或是拦腰砍断的狼的尸体,问胖子:
“小伙子,地那些死狼,都是你们三个人杀死的?”
胖子指着周安想都不想的回答:“我们俩可没那么大本事,就杀了没几头,剩下的全是我们周爷宰的!”
那表情,嘚瑟到欠揍的地步。
周安就很想冲去踢他一脚——用你话多!
所有牧民们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周安,像是在看着他们崇拜的长生天。
——一个人就杀死了七八十匹狼,还是仅用一把匕首,关键这家伙身还一点伤都没有,怎么做到的?!
“好了好了,咱们还是回蒙古包里去吧,人家舟车劳顿都累坏了。”
丁思甜给周安及时解了围,一行人浩浩荡荡走向蒙古包所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