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六章 霜与火之歌(1 / 1)夏牧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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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里克的书房。

作家先生正在写一本叫《霜与火之歌》的小说,目前刚迎来了第一小节的结尾。

按照沐言的说法,这部分要断得干脆利落,比如在高潮处断开,留下浓浓的悬念,这样才能勾起读者继续追下去的欲望。

作家先生起初觉得这很过分,但后来转念一想,又无比认同,于是一拍大腿做得更加干脆,让疑似主人公的角色被人从窗台推了下去,这一节就此完结。

写完这个情节,放下笔,埃里克望着自己的角色记录表陷入了沉思。

这时马丁端着热咖啡推门而入。

马丁在黄昏酒馆做侍者也有段时间了,随后迅速与埃里克熟悉,并成为了他的仆人。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埃里克的口音很熟悉,好像就是坎萨地区的人,但每当问及对方的身份时,他都笑而不语。

看到墙上贴着密密麻麻的角色,马丁猜想埃里克先生又在头疼这些人物的宿命。他知道这位是个厉害的作家,因为近水楼台的缘故,他也有幸第一时间读到了这本小说,并迅速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不过他很好奇,一个故事在一开始就出现了这么多角色,以后怎么办呢?

放下咖啡,他索性提出了这个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埃里克想了想,“没事的,我的主编说会给我很大的版面,如果孩子们喜欢这个故事……”

“不,埃里克先生,我是说……人物的取舍问题。你只能同时推进几个人的宿命,总有人被搁置。时间一久,旧角色遭到遗忘,新角色的加入又会稀释故事,而要刻画人物命运的波澜又会耗费大量笔墨和篇幅……”

埃里克一听,觉得马丁很有想法,干脆反问:“那你觉得该怎么解决?”

“死。”马丁认真道:“人被杀就会死,既然要塑造多个角色,干脆不要主角。既然没有主角的运气,那么当命运来到某个节点,做出了错误选择时,丧钟就会敲响,人会死,毫无生机。这样就不用头疼他们的戏份了。”

埃里克不禁打了个哆嗦,但他突然感觉到无穷的灵感涌来。

“马丁,你来做我的助手吧。”他不禁道。

“啊?我,我可以吗?”

“是的,只要你足够优秀,我会让你的名字出现在我之后,之后你还有机会自己写一本伟大的作品!”顿了顿,他问:“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全名。”

“乔治·雷蒙德·理查德·马丁,先生。”

马丁激动地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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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第六期《比格纽斯》报发售。

报亭外依旧排了老长的队。

大部分起早排队的学生没有第一时间打开手里的报纸,而是先去教室挑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围过来。

以珈蓝现如今的物价水平,1金币掰开了花可以在外城区勉强吃一天饱饭,不少学生还是不愿用一天的生活费来买一份3天1刊的报纸……

但这不包括德列斯,他还没穷到那个份儿上。

打开今天的报纸,正面罕见地没有讲那些花边新闻,相反,几乎整个版面都在讲故事。

《霜与火之歌》

看标题,应该是幻想世界的骑士小说,这在牧马平原很常见。

文中的新世界往往基于已经发生的历史,用虚构的主角进行冒险,并且常常与精灵发生暧昧的纠葛,最后回到人类国度封爵拜相等等……类似的故事德列斯小时候也看过不少,但那大都有厚厚一沓,而且以如今的眼光看来通篇注水毫无营养,代表人类极端渴望的无非就是泡了精灵当了国王,没其他追求了。

可面前的就这么一张纸,能讲个什么故事?

洛坎没有成熟的出版行业,读书识字并且有余力写书的基本是贵族。

贵族往往不需要为生计发愁,因此写书只是兴趣和娱乐手段,多半用来彰显学识,卖弄风雅,这其中最有名的的莫过于晨星的那位马库斯男爵。

作为在牧马平原上多如牛毛的诸多男爵中的一员,他却能在在晨星城繁华路段开一家名为“牛奶情缘”的连锁酒馆,其雄厚的财力不言而喻。而无论是这笔财富还是酒馆的名字都来自于他由自身经历写就的小说——《牛奶情缘》。

这其中讲述了一个架空世界里与他同名的贵族马库斯在冒险中与多位大胸脯女性发生超友谊展开的故事,内容通俗易懂,描写生动形象,加之马库斯本身就是贵族,对贵族的癖好和性情了如指掌,导致这本书让人爱不释手,其名头甚至传到了珈蓝。

所以眼下这是要效仿?

德列斯记得那本《牛奶情缘》一开始也是薄薄的小册故事,后来马库斯将它拼了起来,才卖出了好价钱。

德列斯也是个爱思考的人,从这份报纸刚出现时就在想沐言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在他看来这位老师是个很神秘的人——神秘而有趣。

但这次,他有些跟不上对方的思维。

仔细读完第一面,这是个发生在虚构世界“维斯特洛”的故事,那片土地上分布着7个公国,共同臣服在龙之后裔脚边。

故事开始于新国王率领七国推翻了龙之后裔,被拥护为王之后。

故事风格比骑士小说更精致,但又不像纪实文字那样严肃……

它没有像一个高高在上的讲述者,而是更加贴近个人——比如故事一开始的主人公既不是那位龙之后裔也不是新王,而是原本的七大国王,现如今的七位公爵之一、拥有勤王之功的兰开斯特公爵家的三位继承人:长子是新王的御前侍卫,长女是新王的王后,而小儿子则是生来就畸形的侏儒。

“怎么感觉像道恩教授在讲故事?文绉绉的……”

德列斯迅速被自己这个想法逗笑了。道恩教授怎么会讲这样活泼的故事:一个背着新王和自己姐姐偷情的御前侍卫,两人还有一个在妓女肚皮上流连忘返的侏儒弟弟,长得丑陋不堪……

纪实文学都是严肃的,死板的,这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如此。

但这个故事是活泼的,德列斯甚至能感觉到写出这个故事的人在冲他频频露出“你懂得”的会意暗示。

这感觉太美妙了。

接着读下去,他丝毫没有感受到时间的流逝,直到剧情戛然而止。

“这就没了?”

他不确定似的翻了翻,终于意识到故事的确就在这儿完结了。

故事里兰开斯特公爵的女儿趁着枕头另一边的国王熟睡,偷偷来到晚风和睦的露台,那位御前侍卫正从窗台下面爬上来,于是两人在黑暗中开始幽会,情到深处时,屋子里突然传来国王剧烈的咳嗽声……

在这里戛然而止。

“该死,偏偏停在这个时候……”

德列斯忍不住爆了句粗口,然后慌忙捂嘴环顾四周。

幸好没什么人发现。

深呼吸一口气,他忍不住又翻到第一面看了遍故事,咂咂嘴,对这个紧要关头的断章又爱又恨。

“看样子三天后的那枚金币也保不住了。”

……

同样的经历发生在角角落落,不同的人身上上演着几乎同样的一幕,就连那些贵族也不例外。

而始作俑者(伪)埃里克则几乎打了一天喷嚏,他也知道自己被人在暗地里问候了无数遍。

“要怪就去怪沐言那家伙,这是他教给我的,什么吊人胃口才能保证好奇心,这是一种良***,为了延长作品生命力必须这样做……”

至于这个罪魁祸首,则正坐在道恩教授的小屋里,替埃里克接受老人绵绵不断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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