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超人的目力,兰迪也看清了坐在马车里的那位,只见这人身穿熊皮大衣,头戴一顶河狸帽子。
浓眉大眼面相粗豪,向外张扬地翘起的八字胡,给他平添了几分凶悍。
即便是旧相识,约翰仍然不肯放松警惕,手持一杆锯短了枪管的短铳指着马奎斯,另一只手持枪指着一个脸有淤青,眼眶乌黑的女人说:“是我,距离次一起吃牛排多久了?”
马奎斯笑呵呵的答道:“八个月了”
约翰紧了紧手中的枪饶有兴致的问:“所以你跟我解释一下,一个非洲裔赏金猎人在下着大雪的怀俄明州中部瞎晃悠什么?”
马奎斯用下巴指了指那些尸体说道:“如你所见,我抓了些悬赏的匪徒去红石镇领取赏金。”
约翰:“所以你还在干活喽?”
马奎斯耸耸肩说道:“你知道我的,生活不容易啊……”
约翰又问:“你的马怎么了?”
马奎斯无奈的说:“该死的天气,冻毙了我的马。没办法带着这些混求路了。”
约翰还是不放心,问马奎斯认不认得车夫,马奎斯表示不认识。
约翰终于疑惑尽去:“所以这是个巧合?”
马奎斯有点不爽,略带讽刺的回答:“我特么也觉得是个巧合。”
其实约翰的警惕并不无道理,所谓赏金猎人,并不全是正义的化身,惩恶扬善的使者。
在手头紧的时候也会化身劫匪,抢同行的战利品或者拦路打劫。
赏金猎人的成分也很复杂,退伍军人,破产商人,西部淘金客不一而足。
有时候在荒凉的西部路,也会铤而走险干一票。
约翰又用下巴朝兰迪扬了扬:“那个小子是你的跟班吗?黑白配看起来很搭。”
说完促狭的哈哈大笑。
兰迪缓步走前去,用手扶了下帽檐:“尊敬的先生您好,我是兰迪.迪恩,叫我兰迪就可以了。
我跟马奎斯先生不是一路,也是刚刚才遇到的。请问可以一起结伴同行吗?”
也许是兰迪平和的态度打动了约翰,撇了撇嘴说:“没问题,让我来介绍一下。
这时马车里探出一个金黄色的脑袋,定睛望去是个梳着辫子的年轻女人。
只是这副尊容简直惨不忍睹,满脸淤青貌似被人揍过,尤其是两个黑眼圈格外引人注目,像个国宝大熊猫。
穿着一身黑色大衣,手腕被铁链锁住发出当啷当啷的响声,嘴撇的跟烂柿子似的,肆无忌惮的下打量着兰迪和马奎斯。
“沃伦.马奎斯少校,兰迪先生,这位是黛西.多茉歌。
多茉歌,这两位是马奎斯少校,兰迪先生。”
没看出来约翰还是个绅士,从他礼貌的称呼黛西.多茉歌的姓氏“多茉歌”就看得出来,此人颇有点装腔作势的所谓风度。
如果不是多茉歌脸还带着淤青的话,兰迪差点就相信他是个绅士了,毫无疑问鼻青脸肿的多茉歌就是约翰的杰作。
但是看的出来多茉歌也不是善茬,这年代被通缉的大都是穷凶极恶的法外狂徒。
多茉歌虽然被铁链拴着却仍然不可一世,神态不屑的望着马奎斯说道:“咋地了,黑鬼。”
完全无视了兰迪的存在,兰迪暗暗的笑了,这年头一个被通缉的罪犯也有资格鄙视黑人的嘛,真是个无法无天的国度。
约翰促狭地嘿嘿的笑着说:“这姑娘脾气挺火爆的对吧?”
转头又对多茉歌说:“小姑娘,你不知道,深色皮肤的人不喜欢别人再叫他们黑鬼,他们会觉得很无礼。”
多茉歌叫马奎斯黑鬼的时候兰迪特意观察了马奎斯的反应,并没有勃然大怒,但是眼睛深处隐藏着怒火。看来马奎斯是个很懂得隐忍之道的人。
无奈多茉歌继续作死:“更难听的我都叫过。”
约翰深感没面子,敷衍道:“我信我信,”
又问马奎斯,“听说过她吗?”
马奎斯摊摊手:“我应该认识吗?”
约翰很得意的说:“虽然她不是刺杀林肯的凶手,但是也许你听说过取她首级的价格。”
马奎斯好奇的问:“多少?”
约翰郑重的说道:“一万美元。”
马奎斯很惊讶,忍不住吐槽:“麻蛋,她干嘛了?杀了蓝趣.莉莉吗?!”
蓝趣.莉莉又是谁?兰迪一头雾水,貌似是个大人物来的。
从他们的攀谈中兰迪得知,多茉歌是个很少见的女土匪,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被地方法院悬赏一万美元,所以不得不这么慎重。以防其他的赏金猎人抢食或者同伙营救。
兰迪心里暗暗称奇,这个跟自己女朋友同名的女人竟然是个悍匪。
这到底是个什么神奇的州,产生了这种奇特的生物。
忽地兰迪想起临走时亨特说的话,拜伦夫人的哥哥就是被一伙叫做多茉歌匪帮的人杀害了,难道就是她?
“约翰先生,很抱歉打扰你们谈话,我想知道这位多茉歌小姐,是不是多茉歌匪帮的人?”
“没错,多茉歌小姐的哥哥就是匪帮的老大,这可是家族犯罪团伙。很少见吧…”
约翰说道,接着又得意的说:“为了抓这个小妞我可费了不少力气,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小心了吧,要知道多茉歌匪帮可不是好惹的。”
兰迪点点头不在问,自己可以顺着多茉歌这条线把她身后的团伙找出来,她的同伙一定会来营救她的。
马奎斯对约翰保证,自己对多茉歌的赏金绝对没有想法,告诉约翰自己有三个通缉犯的尸体。
赏金总额高达八千美金,自己已经很满足了,约翰还是很小心,要看通缉令。
小心翼翼的再次重复,让马奎斯像黑糖黏住一般慢慢递过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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