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暮斯好奇的一问,楚明笑着答道:“这是我们国的白酒。”
詹暮斯一愣,道:“国的白酒,我喝过啊,但这种颜色的白酒我还真没喝过。”
楚明解释道:“这叫绿蚁酒,经过比较特殊的工艺酿造,酒味醇厚,要是配火锅,那可是一绝啊!”
这里商量着要喝酒,而观察室里的三位妈妈们可坐不住了。
钱妈妈道:“喝酒什么的还是不要喝得好,伤身体啊,钱封就是特别爱喝酒,我都不知道说了他多少次了!”
陈大姨也道:“我们家咚咚也是,太钟意那些红酒了,现在都只能去看医生。”
武妈妈也提醒道:“楚妈妈,关于喝酒这个事情,还是克制着楚明一点,喝多了,真的没好处,不仅耽误事儿,而且还有那种耍酒疯的,可吓人了。”
三位妈妈好意的提醒,楚妈妈也只是淡淡的笑了笑,并没有答话,也没有说要制止楚明喝酒,自己的亲儿子,自己肯定是最了解的,楚明可不是那种喝酒会耽误事儿,喝多了会耍酒疯的人啊。
“其实我觉得男人喝点酒没什么啊,再说一看我老公可不是那种会耍酒疯的人。”
“妈妈担心儿子很正常,不过楚妈妈居然没说话,这是不是觉得有些尴尬啊。”
“哪里有,我婆婆才不会觉得尴尬了,相信她肯定是对我老公有信心。”
“楚明,不管你喝不喝酒,我都爱你噢!”
………….
奥尼尔不解的道:“这什么意思啊?为什么说绿蚁酒配火锅是一绝啊?”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楚明念叨了这首诗以后,接着又道:“这首诗是我们古代诗人来形容火锅的,火锅除了好吃以外,更为重要的是,他能祛除身体中的寒气,诗中那句绿蚁新醅酒,说的其实就是我们面前的绿蚁酒,有绿蚁酒的配合,滋味会更加浓厚。”
“帝啊,国究竟是什么样的国度,为什么从一道菜,一杯酒都引申出那么浓厚的文化。”
科笔由衷的感叹到华夏的神奇,而詹暮斯却道:“那明后面几句又是什么意思啊?”
楚明接着道:“红泥小火炉,指得就是我们面前的火锅,至于后两句,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就是诗人的意境了,意思是一个风雪飘飞的傍晚,诗人邀请朋友前来喝酒,共叙衷肠的情景,这其实也蛮符合我们现在的意境的。”
“神奇的国,神奇的诗歌,感谢帝让我们相遇,为我们的友谊干杯!”
侨丹说着话,举起了手中的杯子,大家一块儿轻轻的碰了一下装有绿蚁酒的杯子,随意的喝了一点,在这个酒桌,所谓的什么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这些是压根就不存在的。
喝着绿蚁酒,吃着火锅,五位篮球巨星,开始向楚明请教起了华夏的文化,吃也好,酒也好,乃至他们根本就搞不懂诗歌也好,各个都像是诚挚的学生,对华夏充满了向往和憧憬。
钱妈妈笑着直摇头道:“哎,我也真是的,如果我家钱封能像楚明这样喝酒是喝的文化,是喝的和朋友间的真挚而纯粹的友谊,我还担心他喝酒干嘛啊。”
武妈妈也道:“看楚明他们喝酒喝得那么节制,而且还喝的那么有意境,真是颠覆了我以前对喝酒的看法,仔细一想想,酒也的确是我们国文化啊。”
就连陈大姨也道:“真应该要让我家咚咚跟楚明学学,喝酒不能为了买醉,而应该要喝出点意境来,同时也要会节制,这样的话,我一点都不反对。”
楚妈妈淡淡的一笑,道:“其实你们之前说的也对,喝酒的确是很伤身,要节制也是对的。”
楚妈妈的这番话,让三位妈妈听了,心里是极为的舒服,同时也让她们打心底的觉得,楚妈妈和他们一般人真的不一样。
何老师接过话道:“四位妈妈说的都对,不过我越来越好奇了,楚明究竟是有多喜欢国文化啊,从家里的装饰,到自身的言谈,给我的感觉,真的是到处充满着国的文人魅力。”
其实何老师是想说的王公贵族,不过这几个字不适宜于节目,只能用文人来代替。
而迪哩热芭和祖儿则是对未曾真正见面的楚明,佩服得五体投地,男人的魅力,不仅仅是展现在颜值和身材,自身的气质以及文化修养,才是真正具备的魅力根源所在,同时也打心底的明白了,楚明绝对不是那种混吃等死的纨绔富二代。
有着这样的身家背景,又有着这么强大的魅力,这样的男人现在可真的是太少了。
连热芭和祖儿都成了楚明的小迷妹,那直播间里的观众们,那更是不用说了。
“我老公真的太有魅力了,不管做什么事儿,都是那么耀眼啊!”
“身为一个国人,在楚明身,我才算是真正的看到了属于我们国人的魅力!”
“来世还做种花家!支持楚明!支持楚明!”
“原以为楚明跟那些让人厌恶的富二代是一个样子,但今天看起来,我还真的错了,路转粉,转粉了!”
“不用说了,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就算没楚明那么有钱,但也一定要像楚明那么有涵养!”
…………….
一顿火锅,可谓是让这一众篮球巨星,大饱了口福,各个都吃得可谓是满头大汗,感觉体内的湿气也被除得七七八八了,不过在当篮球巨星们要求在添满一杯绿蚁酒的时候,却遭到了楚明的拒绝。
楚明道:“酒虽好,但恰好符合了度就行,若是喝多了,那可会是得其反噢。”
楚明这话一出口,出人意料的是,没有任何一个篮球巨星反对楚明的话,而是纷纷表示着同意。
吃过了饭,科比道:“哎,今天真是愉快的一天啊,这要是能再听明,你演奏一次钢琴曲,那就更加完美了!”
(求收藏,求鲜花,求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