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县城之行(1 / 1)叶上微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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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储奕和储君练出气感,姥娘的生日就要到了。储爸今天要去县城办事,顺便买蛋糕。

今天正好是周六,储奕不上课。在听见他爸喊他一起去县城的时候,他好半天都没反应过来,忍不住抬头看看太阳打哪边出来的。

储爸一看储奕这副蠢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要不是君君前几天找他谈,让他多关心储奕,要对三个孩子一视同仁,他会带他去县城?

君君不知道带一个半大小子出门,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儿。男孩子七八岁正是调皮捣蛋的时候,一眼看不见就跑没影了,带他出门,得打起十二分精神。

为了带出去,还能好好带回来。他板着脸严肃的嘱咐储奕,“我今天去县城有事要办,你一定要紧跟着我,不能离开我半步,知道吗?”

储奕长这么大还没去过县城呢,这时候自然是他爸说啥是啥。双眼放光,咧着大嘴一个劲儿的点头。那憨傻的表情,让人不禁感叹可惜了一张俊脸。

临出门前,储爸看着坐在自行车横梁上,激动的小腿乱蹬的储奕,怎么看怎么不放心。

虽然他平时对储奕关心不多,但村里男孩子都是这样散养的。并不代表他不喜欢这个孩子,毕竟是他们储家唯一的男孙。

咬咬牙,累点儿就累点儿吧。转身对在门口送他们的储君说,“君君,快上来,你也跟爸爸一块儿去,正好能看着点储奕,别让他乱跑。”

闺女虽然比臭小子还小两岁,但最近越来越懂事了,让人不自觉的感到放心。可能,女孩子都比男孩子早熟吧。

储君看他爸的表情就知道,这是不放心储奕。可是,从家里到县城得二十公里的路呢,他爸一个人都得骑一个多小时,再带着他俩,路上怎么也得两个小时。

而且,储君前世住在县城,对县城不要太熟悉了,没什么好奇的。还没等她说出拒绝的话,她爸已经插好车子,把她抱到后座上了。

好吧,那就去吧。

刚开始,储君坐在后座,悠闲的晃着小腿,看着路边大片的田野。绿油油的麦苗,在春风的吹拂下,像浪花一样一层层滚向远方。远处的山云雾缭绕,连绵起伏,似有仙气儿丝丝缕缕的透漏出来,使人心生向往。

这样走了大约三分之一的路程,储君就受不了了,遇到平坦的路还好说,遇到坑坑洼洼的小路,屁股都快颠碎了。

就连一路上兴奋的指着路两边大呼小叫的储奕,这会儿也安静了下来。

还是失算了,后世的路都修的平坦宽阔,储君倒是忘记现在的路况了。不然,至少要带个垫子坐着,也能舒服些。

等到终于到了县城,储君的腿都不会站了,屁股木木的没有了知觉,浑身的骨头也快散架了。想到还得这样回去,心里就发怵,她宁愿走回家。

九十年代的县城,又小又旧,跟储君印象中高楼林立,门店遍地,路面平坦宽阔的县城完全不一样,几乎找不到相似的地方。

储爸先带他们来到蛋糕店门口,店面不大,牌匾也很简单,白底红字,上面写着好味道蛋糕店。

储君环视四周,看到隔着一条街的路旁,有一个如意饺子馆,她恍然,看来这里是花山路了。

她对这个蛋糕店没什么印象,以后蛋糕店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装修的华丽漂亮,面包、蛋糕、慕斯、奶茶等等种类繁多。这个蛋糕店大概并不出众,她没有注意。

但是如意饺子馆,她是很熟悉的,后来成了如意大酒楼,好长一段时间占据县城餐饮业榜首位置。

储君上一世结婚后,就住在酒楼对面的家属院里,九十平米的旧楼房三室一厅,跟婆婆公公住在一起三年多,直到买了新房子。

她这个人,一辈子也没跟人红过脸,跟公公婆婆住在一起虽小有摩擦,但也算和平共处。公婆都是正派的人,可惜,他们的儿子却做了那样的事儿,触到了储君的底线,即使再回去,也难善了了。

缘起缘灭,皆是命中注定。

“蛋糕要订多大的?”女老板热心的问。

店里面空间不大,只有右侧靠墙摆放了一个储物柜,上面放了一些面包和点心。他们进来的时候,老板娘才从后厨出来,看样子并没有雇人,只她一个人在忙。

“都有多大的?”储爸也是第一次进来,并不清楚蛋糕都有什么尺寸。

老板娘也看出来了,不过,面上并没有什么变化。“多大都能做,要不,大哥跟我说说多少人吃,我给你合计一下?”

“老人过生日,光孩子就二十几个,就做个最大的吧!”储爸想到往年的蛋糕都不小,一咬牙说道。

今天估计要出一回血了,这玩意儿可不便宜。要是能哄得老婆给个笑脸,也算值了。

老板娘的脸立即笑成一朵花,“好咧,大哥,你可以先出去转转,一个半小时过来取就行。”说完看了储奕和储君一眼,“大哥,这里的面包都是刚烤出来的,要不要给孩子选两个?”

储奕一听,立刻抬头去看储爸,眼里的希冀让人想忽视都难,好在他还知道要脸,只暗暗咽了咽口水,并没有说话。

储君看他那样子,感觉有些心疼。长大后的储奕,没考上大学,早早的做起食品生意,大魔王的蛋糕、零食、巧克力、果冻等都是舅舅供应的。储君和储欣的孩子,从没有缺过这些东西。

“爸,我不爱吃面包,这才几点,还不饿呢。你给储奕买一个吧,他早上吃得少。”储君忽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以后要对储奕好一些,不能老想着欺负他了。

虽然一进门,店里糕点的香味儿一个劲儿的往鼻子里钻。但她什么好吃的没吃过,三十岁的人了,这点自制力还是有的。

“这一个和这一个,给我包起来。”显然,储爸很买储君的账。

储君想到临走时,可怜巴巴看着他们的储欣,也就没拒绝。

交了钱,老板娘给了储爸一张小票,让他拿小票来取蛋糕。

两个面包倒是不贵,五毛钱一个。可是,蛋糕却花了储爸17块钱。这时候的17块,可不是以后的17块,现在的猪肉才四五块钱一斤。

按照以后的标准,一个蛋糕怎么也要一百以上,动辄二三百一个。但是猪肉却在十块左右上下浮动。这样算起来,17块好像是很便宜了。

其实不然,在这时候的人心里,猪肉多少钱都是要吃的,蛋糕却是多少钱都不会去买的。

所以,储爸现在的心情可想而知。

接下来,储奕和储君有志一同的闭嘴,不敢招惹储爸。看来,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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