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菲菲发现自己完全低估程劲了,原以为程劲只是诗词写的好,人也幽默,作曲的话,还算凑合吧,毕竟程劲只拿出过一首《明月几时有》的曲子。
至于写?一个古诗词写的那么好的人,还能不会写?所以写对程劲来说算不什么特殊才能。
但是今天,程劲先是一首《梦中的婚礼》,不但掌握着比王滨滨更好的弹奏技巧,而且,曲子竟然还是原创。
然后是这个叫二胡的乐器,这可是发明一种乐器啊!这是创作几首曲子,所完全比不了的。将来,这种乐器流传开来,作为乐器的创作者,这是可以教科书,学生要被老师要求背诵下来的啊!
也就是说,自己今天捡到宝了?
可惜,有个小不点在一旁,不然她现在一定抱紧程劲,吻个痛快。她现在有些理解,自己的一个闺蜜为什么说有了孩子后,日子变得难熬了!
接着,两人聊起如何能将二胡推广。
聊到这个问题,即便孙菲菲也没什么好办法。
谁让二胡是现代人发明的呢?而现代人一直秉承着‘今不如古’这个观念,就比如诗词,程劲做的诗词足够经典了吧?可大家也只是觉得经典,从来不觉得程劲超出了那些古代的著名诗人。
再比如,一些产品,就喜欢打着‘古法酿造’‘古代工艺’‘传承千年’之类的幌子,就会显得逼格高。
如果真算下来,古代工艺,怎么可能和现代的车床比?怎么和3D打印机比?只能说,古代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能够有那样的工艺,确实非常难得,但不能说古代的工艺比现代好,这不科学。
到了二胡这儿,同样也是如此。
倒也不是没办法,如果程劲能成为世界级的顶尖巨星,那时候,程劲放个屁都有人说是香的,程劲发明的二胡,也会有无数人趋之若鹜。
这是第一个办法,而孙菲菲的第二个办法是——出口转内销。
想办法让二胡在国际造成影响力,外国人越喜欢,国内的人哪怕不喜欢,也会装作喜欢。
不过,暂时来说仍然不太现实。
至于现在的程劲?完全没有那个影响力去推广二胡,即便孙菲菲帮他,效果也不会太大。强行推广,只会招来谩骂和抵制。
……
晚,因为孙菲菲身份的关系,不方便在外面吃饭,程劲和孙菲菲商量了一下,由程劲去买菜,孙菲菲负责做菜。
买完菜回来,孙菲菲去厨房做菜,小萝莉跟着去看热闹,程劲则坐在电脑前码字。
虽然是在码字,但是,他对今晚的晚饭已经绝望了。
甜甜就像是个小间谍一样,隔一会就跑过来给程劲通风报信。
“哥哥,你女朋友放酱油放多了,倒了半瓶。”
“哥哥,她摔碎了一个碗。”
“哥哥,菜糊了菜糊了……”
好在,程劲码字,是不需要思考的,只要把从脑子里复制出来就行,哪怕有小萝莉添乱,仍然不影响他的码字速度。
一个多小时后,程劲尝了尝孙菲菲炒出来的四盘勉强能算作是菜的东西,然后面不改色的夸赞道:“菲菲,你这厨艺,没的说,四个菜都很好吃,只是,这菜好像不怎么够,要不我们再叫两个外卖?”
甜甜连连点头,“嗯嗯,我可能吃了,这些不够吃的。”
孙菲菲气呼呼的看着这俩人,最后,只能有些垂头丧气道:“那就定点外卖吧。”
吃过饭,程劲没有再写,而是陪孙菲菲、甜甜一起看起了动画片。
直到晚8点多,孙菲菲才让助理开车过来接她离开,倒不是怕程劲对她干点什么,她是个敢爱敢恨的人,要不然,也不会放下身份面子矜持,近乎于主动追求程劲。
之所以要走,是因为她明天就要去剧组报道,新电影开拍,要提前回去把行礼什么的收拾妥当。
第二天,程劲和书香出版社的出版编辑夏秋见了一面,见面地点是他家附近的一间咖啡厅。
关于《末日轮盘》的出版,两人已经在Z信已经接触了几次。
随着《末日轮盘》的成绩越来越好,程劲越是不急,倒是夏秋有些急了。
特别是程劲竟然跟孙菲菲在一起了,这使得程劲的知名度一下子提高了数倍,这都是能够影响实体书销量的。
点完了咖啡,夏秋就进入了正题,“程先生,我们书香出版社给出的条件,已经非常优厚了,别的出版社很难给你开出更好的条件。”
“夏主编,我也不废话了,10%的稿税,首印5万套,如果可以,咱们就继续谈,如果不行的话,那就算了。”程劲直接开出了自己的条件。
“程先生……”
程劲直接打断了夏秋:“首先,我不是新人作者,我的诗集正在大卖,会对《末日轮盘》的销量产生促进作用。其次,《末日轮盘》在飞天中文网的均订已经接近3万,而且,每天还在快速增长。最后,我多少也算有那么点儿名气,靠着我的名气,卖个几千套,我想问题应该不会太大吧?”
“最近几年网络的实体销量一直不佳,首印五万套太多了,这对我们出版社的压力太大。程先生,要不,你看3万5000套如何?”
“夏主编,这1万5000套可以算我自费出版,不过,如果加印,加印的部分,稿费提高到15%,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你们出版社都稳赚不赔,你觉得怎么样?”
夏秋苦笑道:“程先生,您知道这不可能的,任何出版社都不会答应。好吧,就首印五万套。”
然后夏秋站起身,对程劲伸出手:“程先生,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