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路子恒来说,他当前最需要的,就是初级还颜丹了。
路子恒看了一眼自己个人信息里的三万元存款,活了半辈子,存款就特么只有三万,原宿主这特么究竟是有多么的凄惨,真是穿越之初,寸步难行啊。
不过现在的时间,也已经不早了,根据家里沙发正方的钟表显示,现在时间已经快要下午六点了。
路子恒匆匆忙忙的穿了一件老旧又老土的衣服,然后又穿了一双老旧的破布鞋,坎肩,也没有再继续鼓捣系统了,直接便出了门,到也不是他不想穿好的,而是原宿主的品味,就那个样,再加又没钱,而且又不舍得花钱,所以导致自己吃的穿的也都不怎么好。
路子恒下楼的时候,看着自己脚的平板布鞋,他的记忆,便不由回到了自己前世脚踩着的那双阿迪,他前世很喜欢的牌子,而且他前世是个鞋控,就算不穿,买回来放着看,也能让他心里老满足了,只是那些牌子货,价格不便宜不说,甚至还有点小贵。
离开楼道,小区里看去也是极其破旧不堪的,墙面涂画着各种油漆画涂鸦,有一种这小区小孩子很多的既视感,而且除了小孩,谁又能给小区破坏成这副样子。
而小区里,看起来却也是相当热闹的,有不少的成年人,都纷纷站在小卖部各自聊着天,也有很多的小朋友,在小区当中嬉戏奔跑,这种场景,他目前也就只有在自己前世十多岁还在学时见过这种画面,现在看到,说真的,让他还真的是有点怀念呢。
路子恒并没有立刻离开小区,反而是走到了小区的小卖部里,这时外面正坐着看露天电视的老板,也是站了起来,跟在了他的身后,两人一起走进了小卖部里,直接便道:
“哟,路哥,你这是要出去?”,老板看去,是一个年约四十多岁的中年老男人,比他还小十多岁,胡子拉碴的,貌似和他还挺熟的。
路子恒闻言,虽然心里依旧有些压抑,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所以他便直接笑着回道:
“是啊,出去走走,老在家待着也不行”。
路子恒进入小卖部之后,他站在柜台前,看着柜子里的各类香烟,他直接说道:
“给我拿一盒煊赫门”。
路子恒前世抽了20多年的烟,所以就算穿越之后,一时也戒不掉的,而且他也不太想戒掉,心里多少都还有点自暴自弃,再加前世也就只有烟陪伴着他了,甚至戒掉他都有点不舍得。
路子恒和小卖部老板唠了一会家常磕,然后便直接离开了小区。
根据路子恒脑海里的记忆显示,他其实和这个老板并不熟,也紧紧只是知道姓什么罢了,只不过他住在这里十多年将近二十年了,他天天在小卖部老板这里买烟,所以慢慢的也就熟络了起来,其实压根就没说过几句话,基本买完烟也就回去了。
路子恒看着小区里的小孩子们快乐的玩耍着,不知道为什么,他此时却是不禁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
“那是我曾逝去的青春啊”。
路子恒摇了摇头,然后便直接离开了小区,趁着当前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的时候,他打算先去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因为根据他当前的记忆,他今晚还是要继续去钢铁厂班的,因为他最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的都是夜班,属于一个月一倒班的机制,现在还没有轮到他倒班呢。
而且门房这份工作,是很无聊很枯燥的那种,基本一晚都是看个门罢了,避免那些小偷小摸的人,进去钢铁厂里面去偷钢铁。
所以路子恒打算趁晚无聊枯燥的时候,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把《黄金瞳》这本给码出来,钱对于当下的他而言,还是很重要的,前世他之所以能一直在家里宅着,还能长到三百斤,完全是继承了父母的股份,每个月都会有一笔钱进账,但现在他可没有产业,一穷二白不说,要是没有钱,他想买什么东西,甚至都得三思许久,这是他完全接受不了的。
路子恒对系统多少还是有那么点怨念的,他更希望自己什么都不用干,直接复制粘贴,粘贴出整本,这样他就会很省力,码字的话,他前世就是作者,自然知道码字的苦和累,简直比工地搬砖都还要累不少,所以对于他而言,码字简直就不是人干的活。
虽是如此吧,但路子恒更多的却还是兴奋之色,毕竟前世他写了十多年的,都还是个扑街作者,属于作者圈里的最底层,这一下子就抽出了一本神作《黄金瞳》,他自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终于要成为大神作者,或者是白金作者了,以他的眼光和角度来看,他自然知道《黄金瞳》意味着什么。
所以路子恒心里多少都是有点迫不及待的想把《黄金瞳》给整出来,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他才马不停蹄的前来买电脑。
纪龙商场,坐落在诚达广场的正中心,这里人来人往,虽然广场里面人看去是密密麻麻的,但却显得并不是很拥挤。
路子恒走到了广场的正中心,然后便直接进入了纪龙商场,纪龙商场是一个集电子及衣服专卖的一个百货商场,基本什么都卖,而且也是魔都十大商场之一。
路子恒进入商场之后,便直接开始往楼走去,甚至一楼他压根就没有做出过多的停留,他知道自己现在的钱包是很拮据的,所以除了电脑之外,至于买别的东西,他压根想都不会去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