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张煜礼突然转过头,看着背对着他犹自呆愣的彩蝶。“你在做什么?我让你取东西,你在那边做什么?!”
“啊……我……”彩蝶立马回过神,慌张地取出抽屉里的东西,一转身,那张煜礼已经在她身后站着,就那样如同阎罗似的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你在做什么?!”
彩蝶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嘴角都因为极度地恐惧而不由自主的抽搐。就差一点点,她就可以找到那个秘密了。就差一点点,她就可以完成任务,离开这个鬼地方,离开眼前这个恶魔了。可……
“我……我……”
张煜礼一皱眉,“我问你在做什么?”
“奴婢,奴婢,找到了它!”彩蝶认命似的飞速把手中东西交了出去。任何时候保命最重要。否则她还没查出个什么,就已经带着秘密永远地闭上了嘴巴了。
“银镯……”张煜礼抬起手,有些颤抖地去拿彩蝶手里的东西。那是一个追着银铃铛的银镯子。是他曾经送给她的唯一一个礼物……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他跟着张瑾进了尚书府不久,那天……
“小姐,小姐?”木易红着脸小声地叫着睡在床上的张瑾。那时他们都还年少,却早已情窦初开。
张瑾一睁开眼,就看到出现在自己眼前红着脸的木易。一下子慌了神,也乱了心。
“你进来做什么?女子闺房你一个男子怎么能进来!你给我出去!出去!”张瑾捂着被子红着脸推搡着木易,让他出去。
木易也是一时心急,不管不顾地就冲了进来,只想给她一个惊喜。却忘了男女之别。张瑾不说还好,一说那本来就红着脸的耿直男孩儿一下子连耳根都红透了。
木易慌慌张张地出了房门,就坐在门口等着,顺便看看那庭院中老槐树,也吹吹风。
“木易……”张瑾噘着嘴,怯生生地唤了一声蹲在门口的男孩儿。她脸蛋粉粉的,说话语气带了些委屈。木易一看见那粉嫩可爱的女孩儿站在自己面前,那刚刚吹冷的脸颊一下子又烧了起来。
张瑾噘着嘴,戳了戳木易,“喂!你大清早的,找我来做什么?”
“我……”木易一抬头,又看见那女孩儿粉粉的脸颊,又忍不住低下了头。只是把手中的东西举起来呈到那女孩儿的面前。
“给……给……这……我……我……”木易一着急一紧张,想说的话什么都说不出来,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气呼呼地在原地跺脚。
张瑾憋着笑,拿起了被男孩儿当宝贝似的精心呈上来的东西,细细地打量。
“原来……是个银镯子呀。上面还坠了铃铛!”张瑾笑着把那银镯子提起来在空中摇了摇。早晨的阳光透过树缝照在了张瑾白皙的脸上。那女子摇着银手镯的画面是那样地美好。
“小……小姐,喜欢吗?”木易小心翼翼地看着张瑾的脸色。
张瑾琥眼睛笑成了月牙儿,那银铃铛在空中欢快地作响。
“喜欢,当然喜欢。这可是木易送瑾儿的第一个礼物,也是瑾儿……收到的第一个礼物。”张瑾咬着唇细细抚摸着那对做功并不精细的镯子。今天本是她的生辰。可她早就习惯了不过生辰的日子。从小到大,她从没有一次对生辰抱有什么希望。只是,今天,她收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礼物。
“小姐,小姐,喜欢就好。”
“嗯嗯。我要把它放在最安全最隐秘的地方好好珍藏着。”
“小……小姐,不戴吗?”木易看着那镯子,结结巴巴地说。一出口就觉得自己不该多此一问。小姐愿意收他送的礼物就已经很好了,而且还说会好好珍藏。可他得寸进尺,非要小姐戴上。小姐明明一直都戴的是那只翠玉镯子。那只翠玉镯子才是真正的配得上小姐的镯子。
谁料木易心中百转千回想了许多,张瑾却是噗嗤一笑,“你也是第一次送女孩子东西吧?”
“啊?……”
张瑾还是笑,笑地那样温柔,微风吹过脸庞,那般沁人心脾。
“你这个镯子给七八岁的我戴还差不多。”
“啊?我……”木易一下子窘迫地无地自容。他以为她那样地瘦,应该戴最小的镯子才合适。
“好啦……木易给地镯子,我还舍不得戴呢!就让我好好珍藏吧。好不好?”
好啊……当然好……
放在她手心的那对镯子。
多年后放在他手心的这只镯子。
分明是一对,如今却只剩下了一只。
它本该是成双成对的啊……
张煜礼死死捏着那只银镯子。上面的铃铛硌在他手中,他都丝毫不觉得痛。让他最痛的,是她的决绝,她的冷漠,她的毫不迟疑地离开。可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就私自离开我。
“不……不可以!张茹,你给我醒来!给我醒来!”张煜礼突然疯癫了,站起身一巴掌一巴掌狠狠地打向那张惨白的脸,“你的命是我的!你是我的!你的所有都是我的!没有我的命令,你怎么可以死!你怎么可以违逆我!我不准!我不准!你给我醒来!醒过来!”
他嘶吼着疯狂拍打着死去的张茹。
“少爷!少爷!您放开小姐吧,小姐已经去了……她自己去了……”彩蝶哭着抓着张煜礼的裤腿,苦苦哀求。
“滚开!她没有去!她去哪儿了!她还在这里!你这死丫头,你胡说些什么!滚开滚开!给我滚开!”张煜礼一脚踢开彩蝶。
彩蝶被重重地踢飞出去,撞到墙上,又跌落在地上,一口血吐了出来,晕了过去。
“她说你死了,我不信。你不可能死的……”张煜礼痴痴地看着张茹,无比爱怜地抚摸着那披散在床榻上的长发,“我没有允许你死……你怎么可以死呢?啊?”张煜礼猩红的眼瞬间变得阴险狠厉,一只手狠狠地掐中了那尸身的脖颈,“你的命是我的,没有我的允许,你怎么可以死!你的命是我的!”
掐住那脖子的手逐渐发力,已经深陷入那细嫩的脖颈,可那人仍旧没有分毫的挣扎和反应。
张煜礼颓然放下手,呆立了良久良久,突地自嘲地笑了,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我要你亲眼看着我成功,亲眼看着我一步一步踏上高座。可我还没成功,你怎么可以先离开我了呢?
我等着有一日我光明正大地来接你,告诉你,我不是你的弟弟,我是这离国的皇子,将来会是这离国的皇帝,我要一统天下,我的雄图霸业没有完成,你怎么可以先撇下我。你要看着我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啊。你怎么可以……
听说虞国要和离国联姻,他们精挑细选竟选择了你做和亲公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们有意而为之。所有人都知道了,下人一个一个地都知道,可我竟一直被蒙在鼓里,最后一个得知你即将要远嫁虞国。圣旨一下,再无回旋余地。
犹记得那时年少,我流落于街头,捡着过往路人丢下的剩下一口的馒头,拼着命的,从狗嘴里夺食物。只为了能活下去,他毫不在乎那日日夜夜地寒冷煎熬。过往路人唾弃着他,用脚使劲踩着蹂躏着他伸出去捡剩饭的手。好痛。可是再痛也要拿到那让自己能赖以活着的一口脏馍馍。春来冬又去,他总想着有一日能站在最顶端,他再也不要过这样可怜可恨的日子。
是那尚书府中最不得宠爱的庶女救了我。像他生命中最温暖的一道光,照亮了他悲惨灰暗的日子。只是一个同样可怜同样熬着日子苟活着的孩子,冬日大雪纷飞,一天地间一片白茫茫。他就一个人瑟缩在墙角。无边无际地寒冷,他努力抱着自己取暖,缩成了一团。在天地之间,他真的太过渺小,太过无力。就在他觉得他要被冻死在这离国的冬季时,她出现了。裹着粉色的披风,走到了他的身边。那小小的穿着绣花鞋的脚走到了他的眼里,他顺着那粉色披风一寸一寸地往上看。那时正是正午时分,冬日尤其雪下得厚厚的一层的时候,正午时分阳光正是刺眼,就一点点阳光都因为白雪照地甚是刺目。那冬日里刺目的阳光就这样挡住了那个女孩儿小小的脸。
街头上混地久了,什么人穿得什么质地的衣服有些怎样的身份和地位。在他眼里,所有人都分成了三六九等。眼前这个女孩穿着固然考究,不比平民百姓的衣不蔽体,或是随便能保暖的袍子,可她身上衣服却看着像是穿了几年,材质也不算上乘。这大概是那个官宦人家的妾生的女儿。那粉衣女孩儿走到他面前,竟然蹲下了身,看着他,掏出了一包点心,拉着他满身冻疮的手,将那点心放在了手心里。从未有人这样对待过他。从未有人注意过脚底下摆着的他的手,没有人会蹲下身来与他平平地对视,更没有人会像这个女孩儿一样拉着他手,在他手心里放一包点心。这一瞬,他的泪水夺眶而出。从小的辛酸,拼了命地挣扎,无数次在寒冷中瑟缩成团。唯有那女孩儿小小的温热的手给了他温暖,丝毫不在意地上的灰尘弄脏了她的衣袍,不在意他粗糙而丑陋不堪的手。
他那时候就下定决心,他一定要留住这个女孩儿。一辈子。只有她,会给他陪伴给他温暖,给他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