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十年的记忆中,我是个不太会交朋友却渴望交朋友的人,我有过几段幼稚却珍贵的友谊。
以前,我一直没觉得自己交过太多朋友,但现在想想,其实记忆中失败的前二十年,我的朋友都不错。
明年就要升初中,我停不住自己的脚步,如果我选择按照原来的人生轨迹走,我该怎么对妈妈解释我的跳级,又该怎么解释我想放弃能轻松考上的重点高中,我只能安慰自己,以后,我会遇到更好的,就像小黑走了,我还有刘铭昊。
可是心里堵的厉害,以我现在的能力,想跨学校认识他们不难,但是要像记忆中一样成为对方最重要的人,就太不简单了。
我想,我又到了这个岔路口,我又要在未来和过去之间做个选择,而我也已经做了这个选择,只是要接受我的选择,还需要很长时间。
这些事,我不能告诉任何人,自己也承担不来,所以就暂时记在这个文档里,就当为我的回忆,立一块墓碑。”
小迈在电脑上噼里啪啦地打着字,打完这篇短短的序章后,小迈点右键保存word文档,重命名为《友人帐》。
“友人帐第一章:
楔子:“写给薇哥,为我不会再犯的错道个歉。”
初中,我认识了很多朋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兜兜,但是在认识她之前,我还有其他几个不太成熟的朋友。
我记得,在兜兜转学到六中之前,我在班里的位置不尴不尬,因为父母给班主任送礼,让我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深深地怀疑,那时我由内而外地为自己的出身和能力感到自卑。
一个真正自卑的人不会说自己自卑,而是想方设法地逞强来证明自己不是个垃圾。
我也是这样,我渴望认识班里更加优秀的人。
第一次来到初中的班级,我认识的第一个人是班里的班长,她不留刘海,头发全部扎起来,却高高瘦瘦,身上带着一种独特的气质,那种气质让我觉得她很高级,也同样感觉难以接近。
她主动和我搭话,我也迎合性地陪她坐了几天公交车。
直到有一天,她在等车的时候和我讨论马路上走过的车辆,她不停地说那些车的品牌,我却什么都听不懂。
尴尬的陪笑过后,我忍不住说了实话:“不好意思啊,我不太懂车。”
她看了我一眼,勉强笑了笑,说道:“啊,对不起啊,那我不说了。”
那天过后,我会单独走去一个离学校比较接近的公交车站,而不是那个需要绕路的车站。
一个人的感觉,很轻松,我可以观察路上的某两个帅帅的大男孩,还可以抚摸树叶,虽然有些害怕人多的地方,但至少我不用忍受不懂装懂的尴尬。
我知道自己在班里的等级不高,甚至可以说的上是低劣,所以后来理所应当的,我认识了一些和我同等级的人,我承认,她们其中有的并不算是好人,也没给我带来很多帮助,但至少,我在她们面前,不用装扮。
那时,我认识了一个叫刘佳琪的女孩,和她玩的很好,再后来,我又认识了一个叫做李薇的女孩,我们三个人变得很要好。
这段友谊持续到初二,初二那年,李薇在考场上帮助隔壁班一个男孩子作弊,那个男孩的名字,我选择性失忆了,虽然很努力地想过,可就是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
他为了感谢李薇帮他作弊,约李薇去公园玩儿,李薇家在郊区,对城内不太熟,所以叫上了我。
走之前,我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不过是我妈妈从市场花了15块钱买的一件轻纱的吊带,还有一件蓝色的小外搭,一条短裤,一双褪色的运动鞋,我在镜子面前看了很久,甚至涂了bb霜,最后觉得自己还算好看,才踏上去公园的路。
第一次见到那个男孩的时候,他穿着一件背心,肌肉分明,看上去阳光帅气,我喜欢上了他。
我竭尽所能地吸引他的注意力,在石头上跳来跳去,爬上屋顶,脱掉鞋子下水去玩(虽然也不单纯是吸引注意力,我本来就皮),可他全程都在后面和李薇并排走。
我没注意到,我以为他可能喜欢我,于是我玩的更开心了,乐极生悲,我在水里扑腾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块碎玻璃,脚心被划开了一条三厘米的口子。
那一刻他终于注意到我了,他让我别动,要下水把我背上岸。
可我看着他一点点接近,心里突然就慌了,我忘记了疼痛,几步就冲到了岸边,满脑子想的都是“我太胖了,不要压着他。”
后来,他去买了一包纸巾,我草草地止住血,回了家,我不敢和父母说我出去玩了,他们会生气,更不敢提脚受伤的事,于是我从家里翻出了消炎药,把里面的药粉倒出来,忍着疼抹到脚心的伤口上。
抹完以后,我拿出一卷纸巾把伤口包扎好,再用胶带封起来,最后我穿上袜子,就这样,在别人面前,我会尽量保持正常行走,每一下都踩在伤口上,很快,伤口就化脓了。
每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都要在没人的时候脱下袜子,把伤口里肿胀的肉用小剪刀一点点挑出来,自己换药,包扎,第二天忍住疼,继续用正常地方式走路,一下一下,踩在伤口上。
有时候童话就像真的一样,我第一次体会到,小美人鱼变成人以后,踩在刀尖上跳舞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没让任何人发现这条伤口,李薇问过我一句有没有处理好伤口,我笑着回答:“没事,包好了。”
每次路过隔壁班的时候,我总会脑补有个人在盯着我看,那个心情,让我很不安,又暗暗窃喜。
直到有一天,他送了李薇一个手机,表示要追求李薇。
李薇没有接他送的礼物,犹豫了一天后,就明确地拒绝了他,她告诉我说:“我不想谈恋爱,所以拒绝了他。”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原来他喜欢的人不是我!
愤怒和嫉妒吞噬了我的理智,我当天晚上放学就约了刘佳琪,把李薇叫去了一个偏僻的地方,连理由都没想好,就狠狠扇了她一巴掌。
“凭什么我喜欢的,你却可以毫不费力地拒绝?”这句话,我没说出来过,可我的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从此以后,我和李薇断了关系,慢慢的,我也和其他人都不来往了。
我陷入了一场由自己展开的孤立,这场孤立原本我可以避免,可是我无法面对当初那个和我一起去打李薇的朋友,我会怨她没有阻止我,我讨厌她帮我做坏事,所以我不想继续和那群人交往了。
我后悔了,从打了她以后一直都后悔着,以至于后来的几年,我不停地告诫自己:绝对不能把恋人,看的比朋友重要。
后来我谈过很多场运筹帷幄的恋爱,我把恋人和朋友分的很清楚,朋友绝对不可以发展成恋人,即使我对朋友有好感,也得把这份好感发泄在另一个人身上。
我想,这算是我的打她那一巴掌的后果之一吧。
她是我那些不太正经的朋友里面,我最尊重的一个,她是个好人,没有报复我,只是再也没和我有过交集。
一个人去等公交车,或者看着一本《怖客》一路走回家的时候,虽然孤单,但是清净。
我突然想起了当初为什么会和李薇玩的很好,我记得有一天放学后下暴雨,我给李薇打着伞,绕了很远的路,把她送到了她坐车的车站,后来我看雨很大,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想要在雨中奔跑的冲动,所以在那个露天车站,我把自己的伞塞到了她手里,开心地冲进了大雨里。
我真的喜欢在雨里被淋成狗,可从她那震惊的表情推测,估计她不太信我这套说辞。
她是我的好朋友之一,只不过我没能留住她。
那个男孩,变成一道疤,横亘在我的脚心,时刻提醒着我,不要再想起他的名字。
我以为那道疤会一直在那儿,可谁知道不过五年,我就看不见那条疤了,疤痕连同男孩的名字,一起消失在我的回忆中,而李薇,鲜活到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