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帐第三章:
打了两局游戏,索然无味,刚才去卫生间泡了个澡,心情却还是很浮躁,我本来以为,写友人帐不过是一时兴起,谁知道连着几天,每天晚上我都没办法专心做正事,一想到明年我就要去实验上学就头疼。
那就写吧,写完了,理清楚也好,渔夫和恶魔交易都要付出筹码,我怎么能总是这样患得患失?
今天写什么好呢?上完初中,大概就到高中了,高中……高中我的朋友还真不少呢,好像所有的大事都在高中这短短的三年里发生。
先写七个走读生吧,虽然这段记忆对我来说没那么扎心,不过按照时间推算,高一能想起来的也就是这几个人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太敢参与群体性的交往的认知,应该就是来自于高一时,我参与过的那个小团体。
那时,我刚上高中,认识的人不多,却都很个性,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后,我们班的走读生,加上我一共有6个人,我们每晚结伴而行,一起回家,各自骑着各自的交通工具。
这6个人里,有一个女孩子特别漂亮,性格也十分开朗,这个很开朗的女孩叫小靖,还有一个女孩子是她的发小,她性格安静,长相却颇为精致,叫做小露。
我不愿意提及她们的全名,因为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段太美好的记忆。
我忘了我们是出于什么原因才相约一起回家,可能是她们两个先约了我,后来又约了其他三个走读的男孩子。
男孩子里面最帅的一个叫小寇,他是大部分女生会喜欢的类型,个子高高的,喜欢打篮球,有的时候会用嘴去接女孩子递过来的零食,总之就是一个暧昧天赋点满的男人。
还有一个受欢迎程度稍微次一点的,他叫小龙,长相干净,高高瘦瘦,像个竹竿,他不善言谈,带着眼镜,温温和和的性格,不太张扬,但是对待人很包容。
最后一个嘛,在我心里,对他的印象不太好,他经常会说一些很得罪人的话,长得不丑,倒也算不上好看,皮肤黑黑的,是三个男生里最矮的一个,他叫做小浩。
刚在一起往回走的时候,顺着晚上的街道,吹着清凉的晚风,小靖和小露骑着电动车,三个男生每人骑着一辆山地自行车,我骑着一辆特别可爱我爸看上了我却极其嫌弃的粉红色自行车,六个人在街道上前后排列着走,边走边聊天。
那时候,下了晚自习大概是晚上9.40,我们总会路过桥头,桥头有一片小吃摊,还有麦当劳肯德基。
有的时候,小寇会请我们吃冰淇淋,我们停在半路,停好各自的交通工具,爬上街上的那道天桥,看着底下熙熙攘攘的车辆,聊着各种各样的话题,好不快活。
有的时候,我们会每个人拿出一点钱,去桥头吃一碗馄饨,或者叫两盘炸串,吃完以后,再踏上回家的路。
因为经常举行这样的活动,所以我每晚上回家都会迟很多,往往是晚上9.30放学,10.30才能到家,最晚的一次是晚上11.00我才到家,当时可把我爸妈担心坏了。
随着这个小团体越发的坚固,我们每个人在班里的地位都得到了莫名其妙的提高,我们会相约出去打疫苗,请了假以后,在外面玩的忘了时间,以至于回去以后被班主任教训。
早上,偶尔我也会去小靖和小露家门口等她们,好不容易赶到学校的时候,早自习都快要结束了。
那段时间,我意气风发,只觉得自己有很大的人格魅力,也觉得自己说话做事样样得体,除了小浩以外,这六个人每一个人对我的印象都不错,偶尔我提出意见,她们也会接受。
我零花钱不多,他们聚会却越来越频繁,为了保证参与集体活动,我只能从饭钱里面省出来,每晚上去吃一顿奢侈的“加餐”,再承受着爸爸妈妈的训斥,每天依旧回家很晚。
我想我乐于忍受这些,毕竟在当时,我的眼里,友谊重于一切。
我作为班里的文艺委员,连黑板报办的都是走读生这六个人,但是那时,我并不认为自己是在经营一个小团体,我只是用这样的方式表达我对拥有这些朋友的骄傲。
我用上课的时间描绘走读生这六个人的动漫形象,想为这段浪漫的友谊谱写一首颂歌,就像夏达画的《哥斯拉不说话》一样。
我忘记了初三毕业时失去兜兜的痛苦,当我和兜兜在周末见面的时候,我急着向兜兜表达我刚遇到的朋友多么美好,都忘了注意她沉默的微笑。
就像她说的,我会遇到新的朋友。
后来,走读生里,加了一位新成员,她叫小鑫,是个长相气质都不算特别出众的女孩子,脸蛋小小的,像个邻家妹妹,她是别的班的走读生,因为是小靖的朋友,我们也考虑到一起回家可以互相照应,就答应了让她加入我们的队伍。
然后,这段完美的,单纯的,浪漫的友情,就崩坏了。
这并不是小鑫一个人的错,而是原本就存在于这个小团体里面显而未见的弊端——我们都是情窦初开的孩子。
我一直坚定的认为,友谊就该是友谊,也为了我们这些人之间的纯洁而感到自豪。
小寇,那个最好最帅的男孩子,按照常理来说,我应该会暗恋他,就像当年暗恋小学男神一样,但是出于对这个小团体的公平考虑,我没有对他起过邪念。
小寇喜欢我们班的班长,他为了追班长,挨了很多耳光,也送了许多东西,他疯狂追求班长的时间里,我和小靖小露都颇为愤慨,我们觉得班长配不上小元,小寇表现出的深情和他所遭受的待遇让我们十分愤怒。
我劝过小寇很多次,让他放手,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可是小寇就像是着了魔,不论班长去哪,他都会陪她一起。
不知道是哪个夜晚,小寇经历了很长时间的追逐后,身心俱疲,我当时觉得班长真的很能装,不理解她为什么要拒绝这么好的男孩。
可是我没考虑到,小寇有追班长的权力,班长也同样有拒绝的权力。
在班长身上n次受挫后,晚上我们还是照常回家,但是路过一个没有开放的游乐场的时候,小靖突发奇想,想要爬过栏杆,进去玩一下。
我们都爬进去了,只有小鑫她不敢往里爬,最后小靖实在看不下去了,对小寇说:“你把她抱进来吧。”
这一抱,让我的心里顿时升起了一种怪异的感觉。
而似乎是为了验证我的猜想,很快,小寇的小鑫就发展成了情侣。
我们三个女孩子又把矛头指向小鑫,我们告诉她,小寇喜欢的人是班长,让她不要轻易就把真心交出去,不要受伤。
可我,已经有些疲惫了。
疲惫地跟着他们玩闹的步伐,疲惫地看着他们把我心目中纯洁的友谊发展成一段又一段的阴暗,大家心里想的不再对外讲,对外讲的都是些无关痛痒,最后我发现,能对小寇这种行为保持愤怒的,只剩下了我。
而这种愤怒,多么扎眼,多么格格不入。
小浩和我是同桌,有一天下课,他突然说要告诉我一个秘密,他说他喜欢小露,而小龙,喜欢我。
谢特!
小龙喜欢我这个事,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完全没办法面对小龙对我表现出的种种善意。
我注意到他经常故意放慢速度等着我一起走,我说话没人理的时候他也会和我搭话。
我记得小龙的妈妈是我姑姑的邻居,有一次家里没人的时候,我到小龙妈妈的馄饨铺吃过馄饨。
知道小龙喜欢我以后,我再也没去过那个馄饨铺。
自从知道了这些秘密以后,我没办法直视小龙的眼睛,小寇对友谊的“背叛”,小浩对友谊的“背叛”,和小龙对友谊的“背叛”,让我最终决定,离开这个群体。
那天晚上,我笑着对小靖说:“以后我可能要晚点走,我走另一条路,你们不用等我了。”
我慢慢退出了那个团体,我知道在我刚刚退出的时候,也许他们会议论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最后会忘记我。
也许,我对自己最正确的认知,就是,我知道在哪种情况下,我没有那么重要。
在小寇不听我的劝告非要追班长追到头破血流的时候,在小鑫无视我宁可得罪小寇也要告诉她实话的时候,在小浩向我说那个“秘密”的时候,我知道,我不重要。
我怕小寇受到伤害,我怕小鑫延续小寇的错误,我害怕听到这个团体还有可能发展出情侣,这些,对他们来说,不重要。
既然我不重要,那么他们,也应该不重要。
虽然在现在的我看来,当时有这种想法很蠢,但是在那个年龄,我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实际上是逃避了可能会遭遇的伤害的。
因为那时的我看重了一些,不看重我的人。
郭敬明的小时代里描述的塑料姐妹花,大概就是我在那个团体里感受到的氛围。
换成现在的我,根本就不会加入这种团体,即使加入了,也会找准定位。
也许这段友谊在那个年龄,实在是可歌可泣。
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表面看似坚固,实则不堪一击。
后来,我想开了,我理解他们这样做的理由,但是也没有再参与过那个群体。
理解不等于认可,在那个群体里,我做不了自己,这很难受,我要为自己的每一句话思前想后,明明我什么都没做错,却要为了他们的事忧虑。
他们都很好,比我优秀太多太多,像我这种非黑即白的憨批不多,所以在他们之间,我也有种莫名的自卑感。
高二那年,小靖小露小元都做了音乐生,小浩小龙分到了理科班,我学了美术,小鑫学文,她烫了一头小卷,涂着橙色的口红。
小元就算进了音乐班,也依旧是男神,听朋友说,他艺考很成功,考到了一所著名的艺术学院。
我也算是人不可貌相,勉勉强强考了一个美术统考县第一,去北电艺考打击了一下自己的嚣张气焰,然后老老实实报了一所211大学。
走读生,这提起来就让我唏嘘的三个字,我曾经夸下海口要为我们七个人画一本绘本,可现在想起来,记忆却模糊了,仅仅是为这段经历立传,我都没办法写的很详细。
因为,不重要吧。
就像鸡肋,弃之不舍,食之无味。
这段经历留给我两个阴影,一个是我讨厌混小团体,一个是我讨厌橙色的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