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白面书生吐槽林七若一句,但还是告诉她实情。
白面书生名叫温宇宁,在卧龙岗的浅滩上救了昏迷不醒的林七若。从温宇宁处,林七若得知自己昏迷了整整一天。那岂不是三顿饭都没吃?林七若顿时又觉得饿了。算了,还是赶紧回到帝京城吧,免得夜长梦多。
“对了,我的衣服是谁换的?”林七若突然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变了。应该不会是温宇宁帮她换的吧?太可怕了。最重要的是,衣兜里有三块地图,一块是自己的,另外两块是李牧给的,绝对不能弄丢了。
透过小窗,温宇宁指了指对面一户家,“对面的小姑娘帮你换的,你这身衣服,是她姐姐的。你衣兜里的东西,都放在桌子上。”看,他多好心呢,解释得多么到位。
呃,这该怎么办呢?自己现在身上没有带银子,也无法给温宇宁报酬,再说,直接拿钱好像也很俗气的样子,不会被人嫌弃吧,林七若的眼力这次还是比较好的,看得出来,温宇宁是个不缺钱的主。于是她试着开口,“这个这个……我回了帝京,给你送银两当报酬,不介意吧?”
银两?他很像缺银两的样子吗?他对银两才看不上呢,不然也不会放着太原温氏家主不做,跑到帝京边郊的卧龙岗这个小村子来过日子。不过,他打算压榨一林七若,“银两啊,我还真的很缺,实在是太感谢了,有多少来多少。”
说实话,他自己都差点被自己吓到了。他向来视金钱如粪土,认为钱只要够用,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就行,不必大量积累财富。毕竟,人一生出来时,本就是两手空空而来,走之时,也带不走一分一毫。何必呢?
这下轮到林七若懵逼了,温宇宁看起来哪里是个缺钱的主儿?这盛粥的碗,都是用银做的。没想到,居然说出这番惊世骇俗的话来。果然,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长见识了。“呃,我就是客套一下,你不用这么不客气吧?”
不客气?温宇宁表示自己已经非常的客气了,“对你的救命恩人,难道还这么客套?付不起的话,以身相许也是可以的。”开什么玩笑,林七若可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喜欢的是温婉的江南水南女子,林七若半点都不符合。所以,当然是在开玩笑了。
头顶飞过一群乌鸦……林七若尴尬地维持着笑意:“这个玩笑是不是开大了?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哪里敢来祸害你。”虽然她的反射弧是长了点,但是,还不至于连玩笑和真心话都分不清。“对了,你认识温斯严吗?”林七若打算碰碰运气,这两人都姓温,兴许有什么关系也说不定。
何止是有关系,这关系可就大了。这还要追溯到两百多年前,大宣建立起慕容氏政权之后,为了防止世家大族势力膨胀,规定同姓宗族之间不能通婚,否则,一旦被朝廷发现,按律应当被诛九族。
然而,温斯严的母亲出身于太原温氏,父亲出身于金陵温氏,两人私定了终身,可想而知,这就犯了大宣的律法。后来不慎被温斯严的婶娘发现,金陵温氏派人追杀,迫不得已,温斯严的母亲只能带着温斯严出逃。
所以,严格算来,温宇宁和温斯严是表兄弟关系。但是,温宇宁并不打算告诉林七若。在卧龙岗日子逍遥快活,他可不想暴露了自己的住所,只能对林七若说谎了,“不认识。”
闻言,林七若的表情一闪而过有些失落,这也很正常,本就是件概率很小的事,不应该过于纠结的。“温公子,请问从哪里可以去帝京的城门?”她是时候该离开了。
“你现在就要走?这么急?”温宇宁有些诧异,伤还没好呢,就急着要走,一刻也不想停留,避他如蛇蝎似的。
不走还留在这里干什么?蹭饭吃?林七若表示自己的脸皮还没有那么厚,再说,她和温宇宁又不熟。“不然呢?”林七若不答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