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铃只觉得孟子义的眼神炽热,将她的耳后乃至脖颈都染上了薄红。她心里如有一群小鹿乱撞,索性低下头不再看他。
孟子义故意偏过头去,看着倒像在专心开车,实则通过后视镜偷偷瞄着丁铃的动作。小姑娘敏感地察觉到他的视线转开,悄悄抬头,孟子义便抓住这个时机回头,成功地制造了一场暧昧的对视。
丁铃的脸再次爆红。她很没出息地把头缩回围巾里,像只笨拙的鸵鸟。
好在新荣庄园并不甚远,车还没停稳,丁铃便迅速打开车门跳下了车,希望外界的冷空气能让自己的脸降降温。
真是丢人呀,不过是过个年送个饭,倒像是她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
孟子义只当做没看见,自然地招呼小姑娘进屋。打理宅子的佣人还算用心,屋里的暖气不比常住的孟家老宅差。他自去换了套宽松的居家服,出来时丁铃已经把食盒里的菜肴端了出来,还贴心地摆好了碗筷。
四菜一汤,在食盒里颠沛流离了它们的半生,正是刚好可以入口的温度。丁铃尝了一口,颇有些懊恼:“都凉了呀,哥哥要不还是叫人来重新做一桌吧。”
“还可以,”孟子义的筷子尖挑起一块酥肉送入口中,“不用劳师动众了,我吃这个就行。”
都是他喜欢吃的,不知是不是巧合。
丁铃在孟家已经吃过一顿了,只象征性地坐在桌旁动了动筷子。小姑娘脱掉了累赘的斗篷和围巾,石青色的旗袍款式素雅但并不显老气,倒添了一份才女独有的骄矜。
“对了,”孟子义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铃儿,你上次说的那话本子结局是怎么样的呀,我和你正平哥哥还猜了挺久,总觉得圆不回来。”
丁铃整个人都惊了,一个话本子牵肠挂肚这么久,这还是她英明神武的哥哥嘛?信仰崩塌。
“呃……嗯,也没什么特别的啦,”丁铃哭笑不得,“是一个很狗血的故事。”
孟子义一边夹菜一边示意示意丁铃接着讲。小姑娘整理了一下思绪,娓娓道来。
“……将军就投降了,成了女帝的大雍朝中一个不受重用的降将,每日沉湎酒色,后来攻打周朝国都时,将军主动请缨,轻易破城,昏庸的周帝早已弃城而去,将军与另一些死忠的周朝旧臣在皇宫中自焚而死,与他的国共存亡。”
“他不遗余力攻破周朝国都时,女帝只以为他转了心思,想要借此来一表忠心,没想到转头接到了他的死讯,后来他府上的小厮求见女帝,送来一封书信,是将军出征前写的,大意就是今生有缘无分,来世再做夫妻。”
“女帝把信撕了个稀碎,吩咐把周朝逆臣挫骨扬灰,后来她在位期间海晏河清,盛世太平,烧坏的周朝皇宫被作为行宫重新修葺。”
“她活了五十七岁寿终正寝,一生无嗣,皇位传给了精心栽培的侄儿,葬入皇陵时新帝遵照她的吩咐在她手里放上了一个普通的木盒——那盒子他也偷偷打开看过,里面无稀世珍宝,只有一堆撕碎的纸片,上面字迹模糊难辨,像是被人摩挲过好多次一样。”
“这个结局倒是挺合理。”孟子义风卷残云般扫过了自己的“年夜饭”,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儿。
“好是好,”丁铃蹙起眉头,有些不满,“我倒是觉得那将军过于迂腐,若他真心归附,也未尝不能与女帝相守。”
可男人总该有点自己的骨气。女帝不可能重用一个心思不定的降将,她爱他,爱的也正是他的桀骜。如果把他折断了羽翼圈养在后宫里,他和别的男人还有什么区别呢?他甚至不如那些小倌儿会取宠,女帝迟早会厌了他,而他也早就舞不起长枪了。
不过话本嘛,能圆过去就行,倒也不必揪着这些细微之处不放。孟子义没有去戳破丁铃脑中的粉红泡泡,笑着问道:“铃儿这么喜欢话本子,每天看那么多,课业能做完吗?”
“当然能做完,”丁铃一脸引以为荣的表情,“我看书可快啦,像《风华尽去》那么厚的只要一天就能看完啦。”
兄妹二人趴在窗前看烟花,小姑娘的眼睛亮晶晶的像燃着星光:“我也想像‘熙让’那样,能写出故事的人好厉害呀。”
“嗯?”孟子义一挑眉,“‘熙让’是谁呀?”
“就是写《风华尽去》的那个人,我也不认识他,不过我已经在书肆见过他的好几部话本子了,都写得好棒的。”
“哦。”孟子义有些气闷,在小姑娘心里,他该不会还没有一个写话本的家伙地位高吧?
丁铃并没有察觉到孟子义突如其来的冷淡,很兴奋地提议道:“哥哥去过那么多地方一定知道很多故事吧?想听呢。”
“好啊,一换一,”孟子义懒洋洋地应道,“我讲一个,你也讲一个,铃儿看过那么多话本子呢,该不会讲不出来吧?”
“一言为定嗷!哥哥先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