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这个沈碧连和他们家天生有缘,才短短的十几天,就和他们家每个人都相处的不错,他甚至还想跟大妞结成异姓兄妹。大妞虽然觉得这个沈碧连没什么问题,可能是潜意识作怪吧,要是一个好好的人,应该不会叫碧连,还是小心为上。好吧,就当她姓名歧视吧,而且她特别不喜欢哥哥妹妹的这种暧昧关系,所以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沈碧连的伤好的差不多了,在走的时候,他拿出一百两当做是感谢大妞一家对他的救命之恩。大妞虽然确实很眼馋那一百两银子,但是她也知道做人不能太贪。“沈公子,其实我们救你只是不想见死不救而已,你也不用这样。我们只收你这几天在我们家的伙食费和住宿费好了。”大妞说完,拿了一两银子,其他的都还给沈碧连了。
沈碧连见大妞不肯收他的钱,感觉非常过意不去,正好他知道大妞家最近正在为兔子的事烦恼,便告诉他们他可以给他们介绍一个兔子买家。
原来豪客酒楼有一个长期合作的伙伴,是专门养殖兔子的。他们不仅养殖兔子,对于零散养殖户的兔子也长期收集。
大妞他们一听这个消息,都开心的跳了起来了。果然,之前的小说还是没有白看,只要是救人就一定会得到好报,虽然她跟其他小说里得到的报酬相比好像是小了点,但是没关系,她还是喜欢靠自己发家致富,而不是完全靠别人。
原来这个养殖户在临镇-秋水镇的一个叫莫家村的地方,离临水村有三十多里地,离得也不是太远,走快点的话三个时辰就能到了。
沈碧连给他们写好了推荐信之后,借了一套杜晨的衣服便离开了,大妞他们都太兴奋了,谁都没有发现沈碧连也在自己的脸上做了伪装,变得跟个农村大汗没有什么区别。
第二天一大早,杜晨和大妞便朝莫家村赶,两个人年轻,脚力也快,才花了两个多时辰就到了。
在莫家村一打听,好像这个莫老大在莫家村很出名,几乎人人都知道。在一个好心人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了莫老大家。
莫老大知道他们的来意之后,再加上有沈碧连的推荐信,所以对他们还是很热情的。幸好大妞有先见之明。在来的时候就带上了家里的两只兔子,莫老大看了兔子之后非常的满意,还直夸他们的兔子养的好,以后不管有多少兔子他们都收了。三个人当即就商量好了兔子的收购价格,一只兔子按斤来算,二十文一斤,因为这里不仅包括兔子肉还有兔子的毛皮,所以卖的价格就高一点。双方说好明天大妞他们带四十只兔子过来,大妞他们便回家了。
做完人生当中的第一笔大生意,大妞和杜晨都很兴奋,尤其是杜晨,发现自从跟大妞表达心意之后,他家的生活就过得越来越好了,怪不得爹娘在家老是在家夸大妞是福星呢。和她一起走在乡间的小道上,现在正是春光明媚的时候,路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野花,美丽极了。但是在杜晨眼里,只有走在身旁笑靥如花的大妞,无论周围的风景有多美丽,始终都比不过身边的大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