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房价重于山的情况下,想捡便宜房子,无异是天上掉馅饼。
可是,这个社会里,还就是有这么一群人,天天在捡馅饼。
这个馅饼倒是到底是肉馅儿的,还是扎舌头的,那么,就不好说了。
便宜房子有,只不过一般人碰不到。
第一种,有关系有人,开发商可能是看关系的面子,给点优惠价,但幅度一般不大,一平几十到几百,具体的就看关系硬不硬了。
关系硬,白送又怎么样?
看的是权力大小,一个红章说不定省下几百几千万!
第二种,就是所谓的经济适用房,不过申请的条件并不是那么容易,申请不到就另当别论了,那是你们的事。
第三种,小产权房,但是没有房产证,很多人也接受不了。
还有一种,就是法院的拍卖房。
法院的拍卖房,低于市场价是非常正常的,甚至是非常非常的低。
为什么呢。
法院拍卖一套房子,首先要评估,如果说是真想要这个房子,干这行的人或者是有门路的,可以跟评估机构商量商量,把这个房子评估的稍微偏低一点。
然后第一次拍卖,如果流拍,可以最多降价20%,然后进行第二次拍卖。
第二次拍卖,还是流拍,可以再降20%!
两次也就是两个20%,到最后,可以用64%的价格拿下来。
100万的房子,理论上64万可以买到,能不香吗?
当然,如果还流拍的话,那么就只能抵顶了。
用最后的价格,顶给债权人。
如果说债权人不要这个房子的话,那么没办法了,你不要,又卖不了,最终只能是退给债务人。
很巧,陆云的一个朋友,李猛。
就是专门干这个的,捣鼓法院的拍卖房子。
低价买入,高价卖出。
看似是挺简单。
但实际上,挣这个钱,是真的不容易。
为什么,很多法院不负责清场。
买了房子之后,如果说里面还有人住的话,法院如果负责清场,法院给你把人清走,你直接可以拎包入住。
如果法院不清场的话,那么,怎么把人弄出去,问题就来了。
如果弄不走,人家在那儿一直住着,住了十年二十年,还是不走,那买这个房子,有什么意义呢?
这个是没有权利住的人在住,如果里边的人有权利住呢?
买卖不破租赁!
就是说,不管买卖双方怎么约定,不能破坏承租人的利益!
如果人家签了长期的合同,那么没有证据证明是假的,这个租赁权法律是保护的。
万一这个合同签了三年五年,还住什么?
很巧,我们的李猛,最近在淘宝司法拍卖网上买了一个房子。
可把他给愁坏了。
让陆云说,还是不够狠,路子不够野。
不然,早就把场给清了,还用受这欺负。
陆云九就认识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人,人家不主营拍卖房,买着玩儿。
买了以后,不搬?
好说,下了腾房通知,到了那天,叫着公证处,提前和派出所打声招呼,叫好人,直接把里边的人给抬出去,东西给搬出去。
还反了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