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六章---灭杀孩子(1 / 1)律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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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个派出所”,陆云问道。

“秀水派出所。”,一边的小伙子说到。

别说,这里陆云还真有熟人。

“出警的警官,长得什么样子。”

旁边的小伙儿说:“挺高的,胖乎乎得有四五十岁的样子。”

“说话带着什么口音,本地口音,还是外地口音。”

“反正不像本地的,有点儿东北味儿!”

李猛在副驾驶回过头来:“怎么了,认识?”

“可能是会认识吧。”,陆云随口说。

但是也不好说,去看看再说吧。

来到秀水派出所,一个市中心黄金位置,一座三层小楼。

里边灯火辉煌,看来办案的还真是不少。

你们净给人家添麻烦,陆云看了他们一眼。

陆云走下车,李猛对车内吩咐:“你们在这儿等我。”

说完,便拿起一个公文袋下车,陆云问到:“什么东西。”

“法院的拍卖裁定、房产证。”

陆云“哦”一声,二人便进去派出所,派出所大厅现在很空,也很静,只有一旁值班室坐着三四个值班的民警。

李猛刚要掏出手机给民警打电话,告诉他,他来了。

还没打,一边值班的民警拉开小窗子。看着李猛问道:“过来啦?”

“嗯嗯。,李猛答应着,往值班室靠谱去。

显然,这是当时一同出警的民警,年龄比较小,估计是个合同制的辅警。

李猛和他闲聊几句。

“现在这个老头,情绪很不稳定,就咬着你们弄坏了他的锁,不依不饶。我的意思是大事化小,别闹得太出格。”

李猛也没多说什么,之前想要争辩房子是他的,可办案的民警理都不理,所以,学乖了。

陆云在旁边站着,全程没有出声。

李猛之前还想让陆云表明律师身份,震慑一下。

但是,说实话,陆云并不想表明,因为,公检法三个机关中,公安机关对律师的敌视是最大的。

相对而言,检察院要小一点,法院敌视程度更小。

为什么,因为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案件,这个案件要有个好结果,才有成就感。

这个案子等于是他们的孩子,而检察院等于是这个孩子的老师,审核审核这个案子到底有没有可诉性。

法院是考官,评价这案子,到底有罪没罪。

而律师做的,就是说孩子的坏话。灭了他!

考官听了老师的评价,又听听背地里的坏话,综合考虑做出结果,地位中立。

检察院是这个孩子老师,有人说自己的学生不好,那肯定是不行。

而公安机关,伴随着这个孩子的出生、成长,情感深厚。

律师的责任,就是灭杀这个孩子,那肯定是非常的敌视。

至于李猛所说的震慑,就更是异想天开了。

为什么?

公安机关是什么?

强权机关,处理的是什么,社会上的各种阴暗面。

还能让个律师给震慑了?

律师,无权无势,去哪个衙门都是谨小慎微,因为是去办事,办事的是人,就是求人办事!

所依靠的就只能靠自己的知识。

窗户里的民警和李猛说了几句后,掏出手机,给编制的警官打了个电话:“哎,张哥。他来了…哦,好好。”

挂掉电话。对李猛说:“坐着一等。一会儿给你做个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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