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不许!”
眉头微皱,张林不断的在嘴中重复着这句话,心里不由得有一丝焦躁。
此事源于晋顷公十三年,子产去世后的第九年,为使国强,赵鞅与荀寅学习子产之策,在汝滨铸刑鼎,并镌刻范宣子所定的刑法,使晋国民众知法懂法,而孔子听说后却恶语相对,说道:
“晋其亡乎!失其度矣。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意思是晋国马上要灭亡了,废掉了原有的法度,铸造了刑鼎,让老百姓从鼎上就能看到法律条文了,那他们还能再尊敬那些贵人吗?贵人又怎能保守祖宗基业呢?贵贱等级没有了,还怎么治理国家呢?
眯着眼睛,默默地深吸了一口气,不断地在心里盘算着此事该如何解决。
依照原本的计划,张林本想依靠杨赐的威望来推进法治,却从未想过,到了汉代,已经不是百家争鸣的时代了,而是儒家一家独大,若是敢铸刑鼎去大肆普法,那就是违抗圣人,不要试图去高估对家的节操,他们必定会给张林安上目无圣人的罪名,以张林现在的小身板,又怎么抗得住?
心中微微一叹,只得再次将视线转回了汉律本身上。
汉律严谨周密,条文众多,到了东汉末年甚至达到了九百零六卷之多,但真正对汉律有所研究的人其实并不多。
其一是汉代求学不易,想要读本论语都不是寻常人做得到的,又谈何汉律。
其二是汉律过于周密枯燥难懂,这么多卷书,根本就不是一般人能耐下心来看的。
其三是学习汉律对一般人来说没前途,因为担任司法官员的常常是世代法家,也就是世世代代都做司法这一行的人,其他人很难在司法体系中得到提升,就连杨赐辞掉廷尉之职所用的借口也是自己并不是出身于世代法家,可见,世代法家之人掌管司法机构,几乎是约定俗成的事。
而张林想要铸刑鼎,其实除了普法之外,也想通过此种方式来精简汉律,因为鼎上是不可能刻满九百零六卷完整的汉律的,大多不重要的,或是有错的地方都会被删掉。
当铜鼎上的法律条文开始广泛得到大众认可的时候,精简汉律,精简司法机构,精简办事流程的目的也就算是达到了,而在简单的办事流程下,想要钻空子也就更难了。
可现在,杨赐一句“圣人不许”就即刻将张林所有的幻想打成了泡沫。
沉思了片刻,张林只得叹了口气,拱手说道:
“汉律条文众多,其文冗杂,虽有贤士试图删削律令,却最终都是无疾而终,到现在,条文越发多,而政令越发混乱,故有豪右阉宦子弟触犯律法之后却被轻拿轻放而有法可依。
如今杨公欲整顿朝纲,重整刑事,林本欲铸刑鼎而不得,现今,林心中只剩一法,还望明公品鉴!”
本来看到张林能想到铸刑鼎的方法,便已经让杨赐另眼相待了,虽然最后无法实行,但也不能否认张林的见识,并不是每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都有这般想法的。
而现在又听到张林说还有一法,那就更让他更高兴了。
点了点头,便很是温和的说道:
“宁安请讲!”
张林行礼再拜,表情很是严肃,却又不紧不慢地说道:
“汉律起于高祖入关之后﹐其与秦地之人所作的约法三章即为最初汉律﹐后又因三章过于简略,不利于国事,便由丞相萧何整理,在秦律的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外﹐又增户﹑兴﹑厩三篇﹐形成《九章律》。
惠帝时﹐叔孙通定汉诸仪法﹐作《傍章》十八篇,再至武帝时﹐又有张汤制定《越宫律》和赵禹制定《朝律》,而至今日,汉律便已有九百零六卷。
明公若想整顿朝堂,律令不一是一个根本就绕不过的坎儿,而如此多的律令,又难免有错误与不一之处,但精简律令的时机又未到,前人未曾做,我等今人也做不了,那我等便只好假借前人之名,行那取巧之事。”
杨赐眉头微皱,对取巧一词很是不喜,但又想听听张林到底是何想法,便只好微微颔首,压制了内心的不喜说道:
“既然宁安心中已有想法,那便说出来让我等看看吧!”
张林注意到了杨赐的表情,双眼微眯,但没有停顿,只是收敛了表情,说道:
“国朝以孝治天下,子不应忤逆于父,同样的道理,后世法典多脱胎于前人法典,虽无父子之名,却有父子之实,那为何后世之典便可忤逆前世之典呢?”
杨赐与王允一听,相对一眼,心中随即恍然,张林这是想假借仁孝之名,行精简法制之事。
杨赐点了点头,应允了张林的说法,说道:
“那依宁安之见,我等当依照何人之法?”
“私以为,当依《九章律》、《傍章律》、《越宫律》、《朝律》共六十篇,《九章律》乃国朝太祖所提,丞相萧何所定,我等后人,不得不依,而后三部,成书最晚于武帝年间,使民盛,使国强,使大汉声威震世,乃强国之策,我等不得不依。”杨赐刚发问,张林便立即行礼答道。
杨赐颔首,并抬手示意张林坐下,想了片刻,说道:
“古今税律已有不同,若我等依宁安之计而行,税率等处又该如何去改?”
张林未敢怠慢,稍作思考便张口说道:
“子替父纠正得失,以正衣冠,不是古就有之么?”
说着,又忍不住叹了口气,说道:
“其实明公所虑林也想过,林世代法家出身,又怎能不知后世之律比前世之律完善甚多,可如今奸逆当道,我等若复杂之法反而给了阉宦等可乘之机,反而不而回归本源之后再弥补缺漏。”
杨赐颔首,随即又哈哈大笑,兴奋地朝着门外大喊道:
“还不快快备酒,今日我当与子师、宁安共醉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