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路越走越吃力,有些路越走越轻松。
——引言
等到李叶开学重返校园,他的心情仍然有些糟糕,他时常会想:“莫非亲人之间真有心灵感应吗?还是出于情感上的偏袒?叔叔在牢里受罪,家庭即将支离破碎,我悲愤难过——可是叔叔并非无缘无故蒙冤受难,他应该受到惩罚……既然如此,我为何会难过呢?”他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了两三个月,只要是空闲时间就躲在教室里看书。期间他又接到刘芳送来的三首诗,每一首在他心中都显得相当有分量,他将那些小精灵一样的短诗只字未改发到校刊上,以示对刘芳才华的最大尊重和青睐。
有天,李叶刚把头转向窗外,忽然看到电线上落满一群家燕,待他走出教室想近距离观察家燕时,那些燕子早已无影无踪了。但他并未因为遗憾而叹气,他看到了足以引起他惊叹的美好景象:草坪上原本干枯的杂草已经泛起片片鹅黄,大道两旁梨树的细长花茎从嫩叶子的根部抽出,上面已结满圆鼓鼓的嫩包,好像只要一个人朝它们吹口热气,就会瞬间绽放一样;春的宠儿,那和煦的风像是柔软的轻纱拂过脸庞,太阳展现出一年四季中最温柔的面貌来,不像夏天的毒辣无情,冬季的若有若无,秋天的凄惨萧瑟。外界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所有人都被温暖包围着,让人误以为这里是不断变化着的宇宙中最恰到好处、最温馨静美的一个角落——如果人们愿意将这昙花一现的光景当做永恒的话。
李叶感觉右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朝右边转过头,只看到并不相识的学生们行色匆匆的走过,他又把头朝左扭过去,看到了一张如同这美好春天一样美好的脸庞,那张脸庞刚接触到他的目光就变成一个甜蜜的笑脸,像是逐格拍摄出的一朵花慢慢舒展开来的样子。
“你呆站在这里想些什么?”刘芳脸上露出了活泼的神情,她用优雅的姿态说了这句话。
“我在想一个女人拍一个男人的肩膀时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李叶将身子转过来,和刘芳面对面站着。
“最近在看什么书呀。”刘芳低下头去,眼睛转了几下,略显不好意思。
“因纽特人你知道吧。”李叶开始信步走着,“走,转转。”
“听说过一点点,”刘芳和李叶并肩走着,“是黄种人,常年生活在极冷的地区。”
“他们还是蛮有趣的,”李叶摊摊手,微笑着看了刘芳一眼,“他们把水放在模子里面冻成方方正正的冰块,然后用那些冰块建造冰屋,冰块相接处用水当做粘合剂,极端低温下,水变成了胶水,冰块越冷越坚硬,整个房子严丝合缝,身体释放出的热量在屋子里不断循环,越来越暖和。”
“这样也不好。”刘芳笑着说。
“怎么不好,”李叶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刘芳发问,“难道还有什么纰漏?”
“如果你在密不透风的房屋里抽一支烟,那还不得烟雾缭绕一整年呀。”
“你怎么知道我抽烟。”
“不抽烟的人对烟味的敏感程度跟小狗的鼻子一样灵敏。”刘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哎?你说因纽特人为什么居住在那么寒冷的地方呢?试想如果地球上只剩下我们学校这么多人,也许大部分人更愿意去更温暖的南方,在那里有无数的方便和好处,即使冬天也有蔬菜和水果吃,稍微披点衣物就不会被冻死。”
“安全感!”李叶说这三个字的时候特意将语气加重,“那地方冷得连细菌和病毒都喊饶命,侵略者也不屑于对一个不毛之地宣布主权,爱斯基摩人虽然不能克服战争,但却克服了极度寒冷——极度寒冷,注定使这个民族不能昌盛,也不能骁勇善战,就像夏尔巴人那样,传说他们能靠一个馒头给予的能量攀上珠峰,但却攀登不了人类权利的珠峰。”
“你这个解释倒是蛮能打发别人心中疑问的。”刘芳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食物在哪儿,人就在哪儿。”
李叶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表示认同,他认真地端详着刘芳,审视着她,意图重新认识她。
刘芳看着脚下的路面,她知道李叶在看着她,但她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虽然她表情轻快,但内心一点儿也不轻快,于是她随意抛出一个问题。
“最近报上准备出些什么内容。”
“刚才我看到电线上落着一群家燕,所以才从教室里出来。”
“见到头顶上有家燕,我只会绕着走,省的一团鸟粪砸在身上。”
“十来年前,我暂居别人家,那时候我还小。有一年春天,两只家燕衔着泥巴开始在屋梁上筑巢,它们刚垒砌一点,我就拿竹竿把泥巴捅下来,现在想想,那些家燕傻极了,它们完全没有发现我的恶作剧,仍然不断地去重复徒劳无功的劳动;我也傻,堂堂大男儿偏偏跟小燕子过不去。同院居住的李雄先生看到后把我拉到一旁,先是粗声粗气教训我,而后语气又变温和:‘你这个小屁孩,燕子不进恶人家,它是吉祥鸟,试想如果有一天你长大了,有力气建造属于自己的房屋的时候,有人破坏你的劳动成果,你一定也很生气;燕子搭好窝之后,就会有长着黄嘴唇的小燕子破壳而出,并向外边探出脑袋来。到时候你更不允许破坏它们的窝了,如果有小燕子不小心掉了下来,爱护小生命才能当一个真正的大男子汉,你要把它们放回窝里……试想如果你的父母离开了你,那么他们该有多难过呀。’当时我学到了一生中的第一个成语——将心比心。”
“你照他的话做了吗。”
“当然咯,我还时常盼望着能有一只光秃秃的小燕子掉下,我好把它们放回去,让我成为一名大男子汉呢。”
“我觉得任何一个父母都会教孩子这些知识吧。”
“那可不见得,我见到调皮的孩子把雏鸟捉来,用绳子绑着腿,拉着雏鸟满街跑。他们从父亲那里偷来香烟,用烟头烫鸟儿的皮肤,那可怜的小鸟只要发出痛苦的叫声,就能引出围观孩子们的嬉笑声。”
“父母们看不到吗?”
“看到了也无暇顾及,只要孩子别去烦他们,乐意去做什么都行。”看到刘芳低头蹙眉似乎在思考什么,显得很难过,李叶岔开了话题,“我家的燕子平平安安地连续飞回来好几年,我们有了新家,便搬走了。第二年春天我再去探望它们,不知是遭遇了不测还是迷了路,它们并没有如期而至,第三年,第四年,一直到现在,再也没有见到过它们的身影。”
“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痛苦怨难伸。设身处地扪心想,谁肯将刀割自身。”刘芳说。
“这是谁的诗。”
“陆游。”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陆游老先生一定先于李雄先生那样教育他的孩子们。”
“我恳请你在下周的校报上发表这样的谚语,”刘芳用真挚热烈的目光看着李叶,“劝君莫劫而立人,贤妻良儿望平安。劝君莫弑珍稀兽,自然生态受株连。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一定。”李叶点点头。“还有,”李叶补充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
李叶和刘芳围着足球场跑道信步走着、谈论着,好像各自心底埋藏的心事已经压得心灵足够沉重,倾吐心曲后使双方都有种如释重负的轻快感,相互赞同、认可,并围绕同一问题各抒己见、相互补充,他们口中不断涌出的带着智慧的言语相互交织在一起,拧成一股无形的绳子,并将他俩逐渐拉近。两颗相同的炽热的心,两个相当年岁的人,爱情的种子在两人营造出来的温馨甜美的氛围中慢慢萌芽。也只有爱情的种子才需要两个人共同的浇灌呵护才能茁壮生长,只要有一个人选择离开或者袖手旁观,无论这颗种子开出的花朵有多绚烂迷人,它都会迅速干枯凋零。
“有些路越走越吃力,有些路越走越轻松。”上课铃响了,刘芳说了这句话,算是告别。
“我晚上还会在这个地方等你的,直到你出现为止。”李叶毫不犹豫地朝着已经慢慢远去的刘芳说,不过刚说完这句话他就觉得有些贸然,他想收回这句话,但又感到满足和开心,他庆幸这句话是出自他之口,而不是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之口。他心里想:“你个蠢货,你成功把自己带入了危险的境地——对一个清白腼腆的姑娘说这些话,你现在还完全分不清她对你的笑是出于基本礼貌还是好感,而这句话保不准还会彻底消除她对你刚刚建立起来的稚嫩脆弱的好感,你的成功率甚至不到百分之五十。如果用抛硬币的方法去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存留,那么那个人获得的痛苦感近似于被直接宣判了死刑!”李叶焦急地等待着回复,时间因等待而被拉长,如果不是刘芳在回头看他,他肯定会在这煎熬中不自觉地抓耳挠腮。
“如果换洗的衣物不是很多的话,我想我会不小心走到这里的。”刘芳说完这句话后快步离开了,在她转身的瞬间,脸颊已铺上一片绯红。事实上,在刘芳初次接触到李叶时,她感觉到自己像是一只饥肠辘辘的蜜蜂寻找到了一朵艳丽的花儿,而这朵花儿所流露出来的热情似乎专门为了迎接她的到来。如果说一个好男人值得女人尝试一次冒险的话,那么一个博学多识的好男人更值得一个女人奋不顾身赴汤蹈火,剩下的问题交给命运和智慧,让眼前的男人足够痴情和专一。自从她遇到李叶后,那颗长久阴霾浑浊的心获得了拨云见日的魔力,可是有时候她又觉得自己仿佛带着那颗明镜一样的心走进了黑夜,她清楚自己身在何处所想所思,可是她已经被黑夜蒙上了眼睛,她看不到出路,也不愿转身回头走出黑夜寻找光明,她变成了一只固执死板的喜欢钻牛角尖的老鼠。
自从动物在漫长岁月中演化出来了感情和智慧,爱情就成了一件需要花点功夫的事儿了。异性之间散发气味、展示武力、相互残杀、唱歌跳舞,甚至长出一些华丽无用的令生物学家头痛的鲜艳毛发和器官。让异性能够感受到善意和受重视的仪式成为求爱所必须的第一个环节。嘴里编织的爱情未免乏味,生活归纳的爱情又太死板,于是世界上就产生了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