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每年过年的时候,周陈都会回老家呆几天,但这大半年,周陈抽条特别快,人长高了五官也长开了,看着变化就大了起来。
“伯娘就让你们住在这里?”周陈对父母居住的环境非常不满。
虽然刚来京市的时候,他们住得也不好,但很快周启仁发迹,搬过两次家,居然条件就越来越好。
尤其是顾家开始进军房地产后,新楼盘一推出来,周启仁就定了最大户型的平层,半个也是请了专门的设计师设计的。
再看看周启义夫妻现在住的地方,起码是二十年前的旧筒子楼,屋里虽然改装了厕所和厨房,但面积就显得十分拥挤了,一个小客厅是全暗的,大白天都得开上灯才亮。
就是客厅那灯,也是暗的,一家人要说话,得去卧室那里说,那里有窗,采光好一点。
不过因为朝向是朝北,也就是明亮一些,根本看不到阳光。
“就这挺好了,你伯娘那个样子,我也实在是不好提要求。”陈美玲眼珠子一转,拉着周陈的手就打听起来,“你大伯说让我去你伯娘店里工作,你伯娘开的什么店?”
住的地方是其次,人都到了京市来了,还怕以后住不到好的地方吗?
陈美玲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罗凤仙的店子,那个丁梅梅可是跟她说了,在工地干活,可没有去门店里上班舒坦。
回到家里陈美玲仔细琢磨了,周启义去工地,还能帮他大哥管着工人,她去工地能干什么?顶多就是帮着做饭而已,好不容易来了城里,她可不愿意守着灶台干活。
如果周启仁知道陈美玲的想法,肯定会笑,陈美玲要是到了工地,他还能真让她去做饭,肯定是安排她管着厨房,顺便负责采购的事。
事实上,一开始周启仁就是这样想的。
他这个人还是有点大家长思想的,自己现在混出头来了,也乐意让弟弟一家跟着喝点汤。
再说了,采购是自己人,他也放心嘛,就算采购捞油水,那也是烂在了自己家的锅里,不影响什么。
采购这事油水丰厚,现在干着的人是丁梅梅家那边的人,对周启仁来讲,是外人。
不过丁梅梅才舍不得让出这肥差,所以才直接跟罗凤仙说,是周启仁安排了这事,让去她店里上班,还在陈美玲耳边唆使了几句。
她说得再多,也不如陈美玲自己说想去哪里呀。
周陈还小,想不清这些弯弯绕绕,周启义呢也不希望跟老婆一天到晚不分开,没吱声,就听着周陈在说,“大伯娘现在开的是服装店,听说下半年准备开美容店的,但大伯娘出了车祸,这事就耽搁了。”
服装店啊,陈美玲有些怕,但转念一想,罗凤仙以前不也跟她一样,都是普通的农村家庭妇女嘛,在村里,她还比罗凤仙人缘好,会说呢。
现在罗凤仙都当老板了,没道理她上班都上不了。
“那行,我明儿就去店里看看,正好你大伯娘现在在医院,也没精力管着店铺。”陈美玲摩拳擦掌,打算好好表现。
就凭周启仁如今富豪的样子,到时候她要能干好了,说不定也能给她开家店当当老板。
从头至尾,陈美玲都没有指望过周启义。
周陈点头,表示明天周末,正好带她妈到处去看一看。
晚上周陈还是回了大宅子,旧筒子楼里就一张床,他根本就没法留宿,他妈虽然舍不得,但还是把他送上了公交车。
周启仁兄弟两个的住处条件虽然一个天一个地,但距离并不算远,公交车也就四站的距离。
看到周陈的父母来了京市,罗江非常羡慕,以前他是不怎么羡慕周陈的,因为罗凤仙是他姑姑,虽然都是亲戚,但家里有罗凤仙照应着,罗江过得比周陈要更自在一些。
但哪有孩子不想父母的,罗江也很想念自己的父母,尤其是现在最亲近的罗凤仙一直在医院住院的情况下。
不过等到临睡前周陈说了一句,明天要跟他妈去店里,罗江就清醒了,第二天一早,就匆匆赶到了医院,跟他姑姑说了这情况。
罗凤仙一听就不高兴了,立马去给周启仁打了电话,结果她的意见自然是没有半点用处的,那店说是她开的,其实还是周启仁出的钱,直接加盟的品牌,甚至都不需要罗凤仙自己配货,完全可以当甩手掌柜的那种。
“你要不乐意,那店就直接给弟媳算了,等你出了院,你再重新开一家别的。”周启仁也是不耐烦,就这一点破事,罗凤仙还抓着不放。
罗凤仙,“……”
就这么给出去,周启仁可真是大度,那店子要真当甩手掌柜,能有现在那么好的生意,她也付出了很多精力在里头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算了,就让美玲先在我那里适应一下吧。”罗凤仙暗暗咬牙,她是不可能把自己的心血拱手让人的,凭什么呀?
挂完周启仁的电话后,罗凤仙让罗江去店里把店长找过来,她有话要交待。
丁梅梅一直关注着罗凤仙这边的情况,收到消息立马给陈美玲报了个信,陈美玲本来对丁梅梅的感观一般,觉得她就是个狐狸精。
但现在狐狸精站在她这一边,还给她通风报信,陈美玲立马就觉得丁梅梅这个人还不错,至于跟周启仁搅合到一起,那也不是她一个当弟媳妇的能管的。
两人的感情立马一日千里,陈美玲确定要去店里上班后,丁梅梅还得前带着陈美玲逛了回街,买衣、买包、做头、美容一条龙,全部让陈美玲体验了一个遍。
陈美玲本来就瘦了很多,从一百六瘦到了一百二,虽然看着还有点丰腴,但真的不算太胖了,而且她是慢慢劳心劳力累瘦的,不是骤然爆瘦,皮肉也没有松垮下来,看着反倒比胖的时候年轻了些。
再这一打扮,立马年轻了不少,往富丽堂皇的店里一站,只要不开口,也不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