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095 理想世界(四十四)(1 / 1)谁在暗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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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干嘛!”

见林欢突然掏出手枪,侏儒王的脸色顿时一变。

这小子难道一开始就做好了杀自己的准备嘛?

但侏儒王毕竟是网易镇的主人,也不是轻易能受人威胁的饭桶。

他冷冷一笑道。

“林欢,你可以杀了我。但是,我敢保证你们这几个人也别想活着离开网易镇了!”

“说什么呢?”林欢摆了摆手,一脸轻松地笑了笑道。“我只是听闻侏儒王很喜欢奇珍异宝,而我只是想来和你聊聊生意的。”

侏儒王眉头微微一皱。

“生意?拔出枪指着我,这也能算是做生意?”

林欢点点头,微微一笑道。

“那当然,因为这手枪是我想交易的东西。怎么样,这东西算是宝贝了吧?”

既然指望不上老首领和侏儒王之间的矫情,那么也只能和侏儒王做交易了。

好在自己身上的奇珍异宝还真不少,随便掏出几件都足够外面的人疯狂了。

这核后世界仅有的一把手枪,当然是个不小的筹码。

侏儒王果然顿时来了兴趣。

“你的手枪?”

“对!如果你愿意帮我的话,这把手枪就是你的了,附赠350枚子弹。”

侏儒王略略思考了一番。

他是听父亲说过手枪这东西究竟有多厉害的,那可是真正的杀人利器。

自己也有过一把手枪,但可惜那把核前时代好不容易留下来的手枪早已经坏了,而且他手中也没有子弹。

作为喜欢搜集奇珍异宝的侏儒王,自然对林欢手上这把手枪很感兴趣了。

不过很显然,一把手枪还无法让侏儒王下定决心对抗不死大王。

他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笑了笑道。

“这东西是很不错,但是要我集全镇之力帮你,那光这一把手枪实在是不够看了。”

林欢也清楚一把手枪份量确实不够,想要打动侏儒王明显不现实。

但他又是笑了笑,随后提供了一个令人垂涎的条件。

“那我的那辆蓝色飓风呢?”

林欢拿出自己手里的车钥匙,在侏儒王的眼前晃了晃。

“你的蓝色飓风!?”

侏儒王虽然见多识广,但听到林欢要拿蓝色飓风和自己做交易,顿时间就流口水了。

林欢淡定地点点头。

“对,我的蓝色飓风!最高可达325码,加速时间只需3.2秒。只要你愿意帮我,我的车子就是你的了。怎么样?”

谁都知道黑水镇的新主人林欢有一辆蓝色跑车,那就是速度无人能及的蓝色飓风。

有人听说这辆车的速度可以达到300码以上,这个交换条件就实在有点诱人了。毕竟不死大王的红色暴风,最高速度也就250码。

在这个核后时代,蓝色飓风是当之无愧的第一跑车啊!

侏儒王怎么可能不感兴趣?

“这...我需要考虑考虑。”

此时的侏儒王听到林欢提出的条件,明显呼吸都有些不顺畅了。

在这个车子是宝物的核后时代,拥有一辆世界上跑得最快的跑车,简直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

但侏儒王也没有被冲昏头脑,毕竟自己面对的可是传说中的不死大王。

林欢的蓝色飓风就算是再诱人,自己也必须好好掂量掂量。

毕竟有命拿车,可没命享受那又有什么用?

一想到不死大王的可怕势力,侏儒王终究还是叹了一口气。

“算了。”

林欢听到侏儒王的回答,顿时脸色一惊。

蓝色飓风可是自己压箱底的宝物了,这居然都没有能打动侏儒王?

老首领见侏儒王犹豫半天还是不肯松口,也是豁出了自己的身家,狠了狠心道。

“小丁,只要你帮我们。那我加油站里的所有油全归你了!怎么样?”

侏儒王闻言又是一惊。

加油站所有的油?

这些人的出手真是一个比一个要阔绰啊!

谁不知道在这个物资匮乏的核后时代,拥有一座加油站与坐拥一座金山无异。

如果自己有了加油站的所有油,那么自己就不需要再养猪也能让网易站发电了!

自己也可以从此摆脱掉养猪仔这个称号了!

没错。

侏儒王因为养猪的关系,所以也有一个养猪仔的外号。

不过加油站这些年一直以来都是只进不出,究竟还能剩下多少油呢?

侏儒王不禁有些怀疑地问道。

“严叔,不是我不相信你。你加油站的石油,不知道现在到底还剩下多少的存量?”

老首领呵呵地笑了笑。

“具体不好说,但要供我加油站的人再换个100年的物资肯定是不在话下的。”

听到老首领的回答,如果侏儒王说自己不心动,那肯定是骗人的。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无论是谁都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

林欢知道侏儒王已经非常心动,就差上临门一脚了。

所以,他立刻沉声说道。

“侏儒王,听说你的镇子每年都需要上缴贡品给不死大王。这事是真的吧?”

侏儒王眉头一皱。

“是,那又怎么了?”

林欢今天可算是精准踩雷了。

侏儒王最恨别人提起自己的个头,而第二件事就是当着自己的面说出自己要每年上缴贡品给不死大王这件事情。

毕竟两个人的名号里面都有一个王字,可自己却还要像一个奴仆一样奉上自己的贡品。

任是谁,心里都不会好受的。

林欢微微一笑。

“当我取代了不死大王之后,我可以保证你的网易镇从此不会再有一个人敢觊觎了。当然,也不需要上缴贡品了。”

“你...你想要取代不死大王?你要做荒漠霸主!?”

侏儒王听到这句话,顿时感觉有些难以置信。

“都走到了这一步,我和他之间早就是你死我活的局面了。难道还能存在别的可能吗?”

看着林欢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侏儒王显然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居然有人敢说想要将不死大王取而代之?

怎么可能!

侏儒王立刻看向了老首领,想要老首领给他一个确切的回复。

老首领也是笑了笑道。

“林欢说的没错。我们加油站从打败秃鹫帮开始,就已经是这个打算了。而且我们除了这一条路以外,确实也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

小丁,你应该心里很清楚。即使是你的父亲当年也是恨不死大王恨得要死,只是当时我们都无力反抗罢了。现在就有这么一个机会放在你的眼前,你不想完成他的遗志吗?”

侏儒王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了自己父亲的面孔,沉默良久之后最终沉声说道。

“你们想我怎么做?”

......

等到白鹰带领着2000不死战士到达网易镇的时候,时间已经是晚上了。

网易镇的镇子门口此时闪烁着用甲烷提供的发电灯光,在核后时代这可是极其难得一见的画面。

白鹰看到这样的画面,却只是不屑地笑了笑。

“这个养猪仔倒是很有本事啊。”

他走下了车子,而侏儒王也早就已经在门口迎接了。

侏儒王甩了甩绳子驾着巨人走到白鹰的身前,恭恭敬敬道。

“尊敬的白鹰阁下,欢迎来到网易镇。”

白鹰连看都没有看这个侏儒王一眼,摆了摆手道。

“我的人要在你的镇子里休息一个晚上,明天就启程。”

侏儒立刻问道。

“白鹰阁下,您是要去剿灭占据了黑水镇的林欢吗?”

听到侏儒王如此多嘴,白鹰直接一个冷冷的眼神撇向恭敬的侏儒王毫不客气道。

“这不是你关心的。”

“是!是!”

侏儒王立刻低头回应,甩了甩马缰绳也让巨人低下了头。

白鹰也懒得再与侏儒王多说半句,立刻就带着所有人走进了网易镇。

只是不可一世的白鹰并没有发现,侏儒王伏下身子之后露出的可怕眼神。

网易镇相比黑水镇要更加大,所以容纳2000名不死大王的人也不算是什么难题。

侏儒王早就安排好了,特地在网易镇圈出了一个地方供所有人入住。

只是这样做,那一块区域的网易镇居民就要被迫赶了出来。

“妈的,晚上没地方睡了。”

“没办法啊,他们是不死大王的人。”

“那怎么了,他又不是不死大王。”

“小声一点,千万不给他们听到了。”

“唉,是啊。今天晚上就随便找个地方睡一下吧。”

......

被赶出自己屋子的网易镇居民虽然都很不满,但是谁又敢说一个不字呢?

毕竟不死大王不得人心,但他那些可怕的手段足以让荒漠上的所有人心惊胆战,他们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随着侏儒王的安排,所有的不死战士都被安置在了镇子上。

夜晚似乎过得非常平静,但隐藏在暗夜之中的危险也悄然来袭。

一个身影出现在了白鹰的房间里,掏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搁在了白鹰的脖子上。

睡梦中的白鹰只觉脖间一凉,立刻惊醒道。

“是谁?”

匕首的主人没有说半句废话,只见寒光一闪。

噗嗤。

匕首划过了白鹰的脖子,顿时喷出了一道血柱。

“你...你是...”

白鹰立刻不敢地抓住了匕首主人的手,只看到了一个年轻男人淡漠的面孔。

可惜,这也是白鹰人生中见到的最后一个画面。

“林欢。”

林欢淡淡地说完,随后松开了白鹰抓住的双手。

一刀毙命,他已死了。

林欢一脸的漠然,随后走出了白鹰的房门。

“砰!”

一声枪响剧烈响起,瞬间就将睡梦中的不死战士惊醒。

但当他们睁开眼睛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却是一个个持各种各样武器的可怕身影。

顷刻间,所有的房间都乱作了一团。

不死战士当中也有漏网之鱼趁着混乱冲破了包围,可当他们跑出了屋子之后,却发现他们所在的地方早就被一群手持火把的人给团团围住了。

而在队伍的最前列,则是一脸冷峻的侏儒王......

很快不死大王的战士就被全部剿灭,无一活口。

林欢将白鹰的尸体从房间之中带了出来,随后随意地扔下了地上。

侏儒王驾着巨人走下去狠狠地踩起白鹰的尸体,顷刻间就将其猜得血肉模糊。

发泄一通的他恨恨地朝着已经被踩成肉饼的白鹰啐了一口。

“呸!不是仗着不死大王,你也敢他妈在我的面前叫嚣?”

老首领看到眼前这个情形没有多想什么,只是在心中冷静想着。

这次自己这些人可以说是兵不血刃地干掉了2000名不死战士,甚至还折了一个不死大王的得力手下白鹰。

不过接下来,自己这些人恐怕就要直面不死大王的怒火了。

他看向林欢,开口问道。

“林欢,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

林欢微微一笑。

“明天我要去一趟洪水堡垒,向不死大王下挑战书!”

第二日,洪水堡垒。

蓝色飓风在一阵剧烈的引擎轰鸣声中,来到了洪水堡垒所在的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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