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就是杀人的整个过程吗?
“荔枝,陪我再去一趟案发现场吧?”
“好啊......”
荔枝无所谓,只要能跟在苏阳身边就行。
作为第一案发现场,废品收购站到现在依旧是贴着封条的。
平时也几乎没有人会来。
毕竟,作为凶案现场,还是能让很多人心生畏惧。
废品收购站周边,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只剩下废品收购站孤零零的耸立,显得格外的突兀。
苏阳几乎可以确定,凶手就是李佳佳。
她有非常充分的犯罪动机。
对于李胜利的憎恶,她不比陈晓萍和刘晓露少多少,甚至有过之而不及。
连晚睡觉都要穿好几条裤子?
她是在防备谁?
答案一目了然。
只是,她是用什么方式杀死李胜利的?
李佳佳可是有充分的不在场的证据。
案发当天,她和陈晓萍离开家之后,直到晚七八点的时候才一起回家的。她压根就没有作案的时间,陈晓萍和刘晓露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李佳佳把李胜利给砸死。
但是,杀人真的需要亲自动手吗?
李佳佳虽然才十二岁,但是她的心智,甚至比十八九岁的林宛如还成熟。
这和年龄无关。
经历的事情多了,人自然会变成熟。
撕拉....
苏阳推开门,戴了白手套。
荔枝拿出了两个鞋套递给苏阳。
苏阳接过来后,也套在了自己的鞋。
客厅还是保持杂乱无章的原始样貌,只是茶几的小菜和酒瓶都被搜走了。
苏阳直接走进了卧室,一边走一边回忆法医尸检报告。
卧室是第一案发现场,被害人头部和后颈处均遭受重击,致命伤在头部,头骨破裂,失血过多而亡,致命伤位于后脑勺处,血液呈喷洒状。
凶器是十公斤的哑铃,哑铃只有刘晓露一个人的指纹。
嘭.....
李胜利的尸体,正静静的躺在床。
苏阳慢慢的走过去,弯下了腰。
李胜利的眼睛睁得老大,在他脑袋的面前,有一块没有被血染红的半圆状的床单。
尸体,被搬动过。
床边的蚊帐,有细沙一般大小的血迹。
只见一双透明的手,拿着哑铃狠狠的敲在了李胜利的脑袋,血液如喷泉一般喷洒出去。
苏阳顺着蚊帐抬头,只见蚊帐顶破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这个洞口,正好对准了李胜利的脑袋。
啪....
哑铃从天而降,正好落在了李胜利的头?
这,难道就是李佳佳杀人的方式?
苏阳灵机一动,赶紧搬过来一张椅子。
蚊帐的面,则是一块木板。木板钉成了盒子,用于固定摇摇欲坠的天花板,而在木板盒子里,苏阳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弹簧装置。
在弹簧装置的另一头,则绑着一根鱼线,他顺着鱼线往下看,鱼线的另一头垂出了木板盒子,微风轻轻一吹,随风飘扬。
好简陋,但极具用心的杀人装置啊。
苏阳不用想,就知道这根鱼线已经是被崩断了的,鱼线的另一头,不出意外的话是绑在床脚。
当有人在床做剧烈运动的时候,绷断了鱼线,激发弹簧装置,弹簧将哑铃弹了出来,正好落在了李胜利的脑袋。
这,就是杀人的整个过程吗?
至于为什么购买催\/\/情\/\/药?
加大运动量而已。
谜团似乎一个一个被解开。
但是苏阳心里依旧压抑得厉害,这似乎并不是他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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