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齐认识袁思危,远比你知道的早的多得多。
追溯回去,要从斯齐认识赵景阳开始说起。
那时候斯齐还是名牌大学数学系大三的高材生,赵景阳还是个即将步入高三成绩却一塌糊涂的高二学生。为了给赵景阳补课,赵景阳的父亲找来了颇有些来往的斯齐帮忙补习。那时候的赵景阳叛逆的一塌糊涂,却非常神奇的被斯齐轻松搞定,两个人还成了不错的朋友,后来赵景阳告诉袁思危,可能是因为那时候的自己刚刚发现自己对男人比对女人感兴趣,被斯齐搞定完全是因为“异性相吸”。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明显带着一点小愉悦,傻子如袁思危,都看得出来,那时青葱的赵景阳一定是喜欢过斯齐的。
斯齐果然是个学霸人设,仅用一年半的时间,就帮助赵景阳脱离及格线水平,迅速杀入优等生行列。更在高考前夕成功押对多道高考数学题和文综题,帮助赵景阳顺利考进北城的大学。为此,赵景阳的父亲高兴到大宴宾朋,据说现场不仅不收红包,还给来宾派送了价值不俗的伴手礼。剧照敬仰后来交代,这也是为什么在斯齐创业初期,能轻松获得自己父亲的投资和援手的关系。
去北城读书后的赵景阳和斯齐脱离了师生关系,成为了不错的朋友。赵景阳的大学时光,正是斯齐事业蒸蒸日上的几年,经常深城北城来回飞。去北城的时候偶尔顺路还会约着见一面。
遇到袁思危,就是在这个时候。
那是袁思危和赵景阳大一的下学期,北城已经春暖花开,他们学校的社团开始了新一期的招新活动,全校一百多个社团集结在学校运动场,俗称“百团大战”。赵景阳因为忙于社团活动,便约了斯齐来学校运动场见面。斯齐也难得怀念起学校的时光,换了身休闲的衣服就欣然前往。穿过人山人海的社团大街,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其貌不扬”的话剧社。赵景阳穿着麦当劳叔叔的衣服,画着麦当劳叔叔的油彩妆,正在卖力的大一的学妹推荐自己的社团,样子十分滑稽。斯齐刚想过去嘲笑一番,就被一个“巨型小鸡”拦住了去路。
这个把自己装在巨大的小鸡人偶里,只露出圆圆的脑袋和两个小短手,脑门上还扣着蛋壳帽子的“巨型小鸡”,就是袁思危。
“学弟?学长?要不要加入我们话剧社?”
小鸡眨着渴望的大眼睛,一脸兴奋的看着斯齐。
“不需要,谢谢。”
“唉学长,别走,我们社团很有意思的!美女也多,帅哥也多!任君挑选!”
袁思危不放过任何一个招揽新人的机会,赶紧推销一下。
“真的不需要,我……”斯齐话还没说完,“巨型小鸡”就被“麦当劳叔叔”一个飞踢,撞翻在地。
“袁思危你智障啊,这是我朋友,不是学长!看不出来他是个老头子了吗?”
被撞翻在地的小鸡艰难的爬起来,宣传单撒了一地也不管,冲上来就对“麦当劳叔叔”一个回撞,赵景阳没一点防备,也被撞翻在地。
“敢撞老娘,看老娘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下一秒,小鸡就跳起来,用肚子压住了躺在地上的麦当劳爷爷,直到赵景阳求饶,才爬起来,捡起宣传单继续跑开推销去了。
赵景阳被揍得假发都歪了,灰头土脸的爬起来,看到一脸看热闹的斯齐努力憋着笑。
“大哥,你能不能仗义点,我都被揍了你也不帮一把手?”
“你女朋友……很出色。”斯齐故意戏谑。
“不是我女朋友啦。是好朋友。”赵景阳从麦当劳叔叔的壳子里钻出来,甩掉假发,理了理衣服,“走啦,吃饭去!”回过头对不远处卖力推销的“小鸡”喊了一句“袁思危,我吃饭去了!拯救地球靠你了!”
“赵景阳,你给我滚回来!你敢走我打断你的狗腿!”
眼看小鸡又要杀过来了,赵景阳赶紧拖着斯齐开始跑。一路小跑跑到学校食堂。斯齐一脸不屑的看着在女孩子面前怂到不行的赵景阳,深深的为他的未来担忧。
许久不来学校餐厅,站在人群里排队打饭的时候,斯齐还是有些小感慨的。洗好了脸恢复帅气的赵景阳站在斯齐旁边一起排队,热闹非凡的食堂,斯齐习惯性的沉默着。赵景阳看了下手机短信,“是袁思危,哈哈哈气炸了。”然后突然抬头对斯齐说:“喂,斯齐,要不要我介绍思危给你做女朋友啊?”
得到的答案肯定是拒绝。斯齐连袁思危的脸都没记住,可不想莫名其妙被安排个女朋友。整个午饭时间,赵景阳都像着了魔一样,卖力的推销着自己的好朋友袁思危,说她怎么怎么可爱,性格怎么怎么好,不过更多的是袁思危的很多囧事。斯齐不以为意,只是随意听听,临走还怕赵景阳误会,言辞肯定的又拒绝了一番。
这之后的几个月里,赵景阳总是阴魂不散的卖力“推销”着自己的好朋友,不知是被推销多了还是袁思危的故事听多了,“袁思危”三个字,慢慢的变成了习以为常。如果赵景阳打来电话没有提到这个名字,斯齐还偶尔有点小小的怅然。
后来斯齐总是反复回想,是不是因为赵景阳讲了太多关于袁思危的故事,而他并不讨厌,久而久之,变得感兴趣了起来。又或许,一开始他感兴趣的只是她的名字,因为她的脸,他真的记不住。
那是2008年的春天,夏天过后,赵景阳就传来了袁思危有男朋友的消息。后来斯齐总是在想,如果那时候接受了赵景阳的“推销”,后来的事情会不会完全不一样。他和袁思危,会不会完全不一样。
袁思危恋爱以后,从赵景阳嘴里听到“袁思危”这三个字越来越少,终于很快,再也没有提到了。而不知为何,这个名字却在斯齐的心里扎了根。在他工作的午后想要闭目休息一会的时候,悄悄的潜入他的大脑。
袁思危。袁思危。袁思危。
他知道关于这个女孩的一切,却压根没记住她的样子。
她凭空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却又突然消失无踪。
他不知道她的电话号码,不知道她现在正在做什么,却总是想着她会有一天再出现。
偶尔从赵景阳嘴里听到关于她的事,也都是无关痛痒的一笔带过。关于她做了什么,喜欢什么,爱上什么,都变成了渐行渐远的未知。
直到几年以后,再次见到袁思危。
那是他们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寒假。北城沙尘暴肆虐,飞机无限期延误,斯齐被迫要在北城多呆一晚。三里屯灯红酒绿,跟几个朋友喝到微醺,独自走回酒店的路上,就这样遇到了袁思危。
她站在街边的便利店门口,穿着白色的羽绒服,红色的围巾把半张脸都裹得严严实实,气温过低,她一直动的来回走动,像是在等什么人。
他是记不得袁思危的长相的,却神奇的觉得,那就是袁思危。
夜色中袁思危只露出两个大眼睛,像一只白色的兔子,蹦蹦跳跳的。斯齐莫名的想走过去打招呼,却还没来得及靠近,就被截胡了。
那个人应该就是袁思危的男朋友吧。远远地冲过来,把她一把抱在怀里,说着对不起对不起来晚了,便挽着手走进夜色里。
斯齐有些失落,不知道是今夜酒喝得太多,还是北城的冬夜让人失神。他有些踉踉跄跄的走回酒店,没有洗澡换衣服,就沉沉的睡了。
那一夜他梦到了袁思危。
像小兔子一样在雪地里蹦跶。
他站在背后看着她,却怎么也喊不出她的名字。
他被梦里深深地无力感唤醒,醒来发现窗外的北城真的下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