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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酉时,林中小屋后院。

黑灵芝明明已经得手了,为什么孟惊鸿到酉时才来送药呢?

因为,她一觉睡到现在,能有什么办法?

此时的孟惊鸿依然是一身女扮男装,坐在树枝上,左脚踩在其上,右脚在空中摇晃,左手一串糖葫芦,右手一坛醉花阴,悠哉游哉地看着底下的郭云谓在煎药。画面好不逍遥惬意。

不一会儿,糖葫芦吃完了,酒也喝光了,可她还是很饿。

“诶,云渭小弟,你家里有没有吃的?”

他把扇炉火的扇子放下,走进屋:“我去拿。”

“好嘞。”

她跳下树枝,在石头椅子坐下,右手撑着脸,左手的白净纤长的食指在石桌上敲着解闷,偶尔往屋里探探脑袋。

等着等着就乏了。

孟惊鸿觉得,这小子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出来了,不如睡醒了再吃。随后就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不知道过了多久,郭云谓那低沉清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吃饭了。”

孟惊鸿长长地伸了个懒腰,惊喜地看着眼前丰盛的菜肴。

蜜汁烤鸡,糖醋鱼,香辣藕片,芋泥茄子,白灼菜心。

“这……都是你做的?”

“嗯,趁热吃。”他冷冷地应了声,把米饭和筷子放到她面前,便转身继续去看火煎药。

“那我就不客气了。”孟惊鸿先是徒手抓了个鸡腿,扯下一大片入口,软嫩适宜,满嘴香甜。

“这些菜都特好吃啊,云渭小弟,你哪来这么多钱去买食材?”她夹了一块香辣藕片放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

“都是家里养的种的。”他坐在小板凳上,往灶口添柴火。

“唉,你这么贤惠,将来会嫁的很好,不,是娶。”

孟惊鸿心里很清楚,云渭在用这顿饭来报恩。在他这样的贫穷家庭里,能一次性吃上这么多这么好的食物,绝对是不可能的。他有这番心意,她便领情了。

细看眼前的少年,身材修长结实,穿着黑色的粗布麻衣,有龙须刘海。英气的眉眼、高挺的驼峰鼻、紧抿的嘴唇、少见的精灵耳朵都披上了一层火光的朦胧,但自身却带着一股冷气,与人隔绝。

而最引人注意的,是他总是背在身后的一把剑。用黑色的布包得严严实实。不过上次他把剑抵在她的脖子上时,注意到了剑柄上铺满了锦云花纹,像是尊贵的家族图腾。剑身是极其罕见的通体黑色。

孟惊鸿完全熟悉江湖上奇兵怪器,这把剑,她见过。

可他怎么会有?

也许,和三年前江湖上的一件被闹得沸沸扬扬之事有关。

位于苍穹山上樱花林里的陈门,被新帝殷驷灭族,以扰乱国局为由。

那夜,山上的火光亮了整整十天十夜。天定王朝的史册上,称此次的“平叛”为“樱花之乱“。

孟惊鸿清楚,所谓的”扰乱国局“,无非就是朝廷惧怕了武林第一门派陈氏的实力会威胁到自身,想要除之而后快罢了。

“云渭小弟,你身上背着的剑,是你父亲留给你的吗?”孟惊鸿在摩罗通兵器谱上见过那把剑,排行第三。

他惊讶地看着她:“你怎知道?”

“额……这个嘛……我猜的。”他的年龄和那消失不见的陈氏长子陈云天的年纪差不多相符。

八成就是他了吧……

郭云谓取下剑布,从腰间拿出一块干净的布,仔细地擦拭它,像是在抚摸亲人的脸颊那般轻柔。本来冒着寒气的琥珀色眼瞳也放软了许多。

“它叫吾生。我爹取的。”他看着剑,轻声说道。

“你爹取这样的好名字,想必是有道理的。”

“嗯,‘天下苍生皆吾生’。”当年父亲将此剑交与他,便让他牢牢记住这句话,代表着父亲的遗愿,也是他的终生使命。

“你爹他……”孟惊鸿继续打探,想要证实自己的猜想。

郭云谓仰头看着天上璀璨无垠的星河,轻叹了一口气:“仇人找上了门,全家族只剩下我和娘亲逃了出来。”

果然……是他。

“想变强吗?”孟惊鸿的声音突然变得响亮、冷静、执着。

郭云渭有点不习惯她的严肃模样,愣了一秒之后立刻接话道,眼神坚定:“嗯!大丈夫当雄飞,安能雌伏?我要变得跟我父亲一样强。”

孟惊鸿走到他面前:“不,你要更强,才能保护想要保护的人。”

“更强吗?”他低着头,喃喃道,声音飘渺不定,自卑自抑:“我连剑都拿不稳,谈何变强?”

“有纸笔吗?”

“有,在屋里。”

“带我去。”

“嗯。”他不知道孟惊鸿想做什么,但还是依她。

郭云谓站在一旁磨墨,孟惊鸿挺直腰杆坐在椅子上,一笔一划地认真写了一柱香的时间。

“好了。”她很是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小心地吹干上面的墨迹。

写好毛笔字对于现代人来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孟惊鸿初来乍到之时,写的字根本无人看懂,后来她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把字写整齐,至于美不美观,可想而知。

她把纸折好,递给郭云谓:“我义父住在青山村,是一位江湖高手,擅长剑法,而且制作暗器的手法一流。如果你拜他为师,必定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是这个糟老头子的脾气坏的很,从来不收徒。你想去的话,把这封信交给他便可,他会收你的。”

说起来,孟惊鸿的武功很杂,五成是阿爹教的,两成是义父教的,剩余三成是从村里的七大姑八大姨九大舅十大伯那里学的。

比如,刘大爷每天去山里采药,仅仅徒手徒脚地去攀岩覆壁,就像是一只灵活敏捷的黑豹子。她便十分有心的去求学,大爷也十分乐意去教。不出十天,她那爬墙走壁的轻功大有进步。

还有,孟惊鸿的身速是跟隔壁屋里的周婶学的。周婶有个调皮儿子,总喜欢到处玩耍,不准时回家吃饭。她每次都要跑遍周围的好几座山去寻,但总可以在半炷香之内将他拎回来。

另外,昨晚给凌阴王用的迷香便是梅娘教的。梅娘是在青楼里唱曲儿的,卖艺不卖身,每当有男人想要对她有非分之想,她便会使用各种各样的香来制服他们,以求自保,而又不会丢了饭碗。

她一直很纳闷,为什么一个小小的村子里,住着的都是这么厉害的人?江湖高手不应该都是那种向往行走天下、无拘无束、自由闯荡的生活吗?为何要被柴米油盐、耕耘种地的平凡日子所束缚?

孟度不以为然,对她说道:“人嘛,在外面走累了,便回来找个伴,成个家,歇会儿,过点简单的日子。”

这句话的道理似乎很深,可孟惊鸿到现在也没想清楚。

“这……”郭云谓紧蹙眉头,犹豫着,没有接下。

“放心,”孟惊鸿把信塞了过去,“我家也在那边,你可以把你的母亲接过去照顾,那里的环境更适合养病。到时候,你去找我的阿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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