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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扬,我听说平遥舒家和北疆的一些人走的很近。”

子扬拿不准明珩什么意思,八丈远的事怎么就被他想起来了“回主人,是。”

“他们有什么交集?”

“回主人,北疆虽然是苦寒之地但药材都是极为珍贵的品种。每年舒家进献陛下的进补药材里少不了北疆的药。”

“那还真是可惜啊!”明珩有些懊恼地感叹,“早知道等苍郁那个老家伙议和完再走了,还能好好地敲上一笔,以后给阿珣作聘礼。”

“……”

“主人,北疆的议和团前几日已经离开京城了。”

“哦?没有等十五过完?这可真是太失礼了呢。”明珩面上没一点惋惜之情,眼睛里还闪着奸计得逞的快感“大概是被什么拖住,有些人着急了。”

子扬看他露出邪魅的模样,十分吃惊,碍于身份并没有和陈通一样去扰人思绪。

“走吧,我倒要看看阿珣的长兄是不是有她半分神似。”明珩轻声地说了一句,眼神却是极其的黯淡。“我记得小时候这个舒大公子可是傲气得很,现在看来像极了太子殿下的一条狗,不知道这么多年故人是否是别来无恙啊。”

明珩面如寒潭丝毫没有叙旧的意思,倒像是去寻仇。子扬看他这模样不仅恍惚,像是与多年前的倔强的小小身影重合。他还记得明珩见他说的第一句话。

彼时的明珩刚失去了母亲,宫里的人欺负无父无母的孩子的法子能玩出花儿来,哪怕是明王世子,没了父母庇护也不过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那是子扬第一次下山,阁主对他说:“无论你在宫中见到什么,都不要出手。”哪怕人要死了也不行。天雪山不会选一个轻易被阴谋和屈辱摧折的人,死了,也不过是优胜劣汰,再选下一个就是。

子扬也照做了,无妄阁的人最基本的不就是听话吗?所以那个在雪地里跪了两天两夜,踉跄着站起来又被人踢倒把脸按进肮脏的雪水里的落魄少年毫无畏惧地望向他时,他依然毫无愧色。即便知道这个孩子手无缚鸡之力,身上被“刺客”种下随时都会死的毒,发起疯来像一个怪物,他内心也毫无波澜,甚至连基本的同情都没有。直到那个孩子开口说话。

“你要是来看我笑话的大可以明天再来,说不定还有新的花样。但现在天黑了,你怎么不回家呢?”子扬不知道自己脸上出现了什么从未有过的表情,或许因为从未有人和他提过“家”这个字,才让他如此敏感。心里坚硬的石头轰然炸裂,激起的细碎的石子被一阵强风席卷着撞在心脏内壁上。

接下来的几天果真如明珩所说,手段升级。罚跪简直太过幼稚,无论是皇家贵胄还是世家子弟,但凡拥护太子的人都可以随意在明珩身上践踏,把幼小的身躯当做新颖的玩具,即使玩坏了也不担心有人责怪,反正他没有爹娘,迟早要死。说不定现在“物有所值”的死了,免去长久的痛苦,他们还会得到奖励。毕竟他受伤时大人们的态度是多么坚定而明确啊。

子扬冷眼看着,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替他驱走微不足道的几脚狠踢或者挡掉雨点般落下的石子中微不足道的几颗,直到幼年的陈通咧嘴哭着拉着陈大儒来接他回家,看明珩还有心思去安慰小伙伴,他才离开。

没有人知道他这些“出格”的行为,他也顺利地被阁主派到明珩身边,去守护这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最后见到齐哲时他怀里还抱着一个明媚的女孩,一向冷傲的齐哲竟是一脸宠溺地柔声问她:“这是你选的人,我都听你的,你开不开心啊?”

“齐哥哥最好了,比阿昭还要好。”

“那你告诉哥哥,为什么选他?”

“因为他是无妄深渊里最心软的一个。”女孩有些软软糯糯地回应,没有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小孩。

但,她聪明的可怕,甚至一语成谶。

舒珣自打进了江南西道,整个行程都慢了下来。她还专挑偏僻小路,看什么残冬初春的景。于是常在官道上做生意的福悦客栈就住的越来越少,这一个月竟都在农家住着。

舒珣在天雪山时也没什么讲究,除了弟子们,身旁的侍女都在颜昭出事后被她调走了,她也不是什么金枝玉叶的贵人,没那么娇气。

阿默却一直不愿意,“阿姐,你怎么这么不在意啊!”

“在意什么?”

“江南农家都靠水,又是冬天。又冷又湿,你的伤怎么受得了?”

“放心,这样的屋子我住的安心。”

舒珣不怎么提,但却用行动规避开一切和天雪山有关的事。有些事在不断地提醒她,那些让她颇为感动的恩惠,实则就是笃定她没有闯出舒适圈的胆量,只是另一种监视。既方便她行路,也方便自己被控制。一旦自己做事出格,总能找得到,然后制止。

舒珣穿着一身白衣,用细长的白带把腰肢的线条勾勒的清楚细致。然而一双白皙修长的腿,毫无遮拦地在衣裳交叠的缝隙里闪露着,一双脚踝更是毫不避讳的裸露在不成气候的冷风中。

“阿姐,把大氅盖好。”阿默有些无奈。

“你没听人说过我’虽明药理,不谙时季‘吗?”舒珣无奈地笑着。她对四季变化的感知很弱,但感觉到是一回事,做出反应又是另一回事,被冻出伤寒还不自知的事也不是没有过。如果不是背后的伤迟迟不好,她对寒冷这种事向来都是嗤之以鼻。

舒珣散落着长发,别有一番慵懒和不羁的姿态。在农家休息时就算了,连进城也懒得束发,飘洒的长发舔舐着脖颈,落在身侧,勾勒着曼妙的身姿。

这副模样连看人吃饭的淑宝斋老板都有些摸不着她的道行。

“这位……姑娘。”老板又些不确定该如何称呼。舒珣一副少女的模样,身上的衣服看不出多么贵重,但她的气质总让人产生她在睥睨一切的错觉,也容易和富贵人家挂钩。但富贵人家的小姐哪有这般放纵而潇洒的打扮,一点也不像中规中矩的李唐娇小姐。

“嗯?什么事?”

“您看看有什么想要的吗?”

“我想挑一对银镯,还有一把长命锁……”舒珣话音未落,就有些无奈地摇摇头,孩子都留在天雪山了,还要这些干什么,不是徒增伤悲吗。

“方才的东西都不要了,挑一只上好的银簪和一只凤羽的步摇,不要零星的金丝,每一条垂下的流苏上都要镶嵌着颗粒饱满圆润的玉珠。颜色不要太艳丽,中间的簪子也要用银簪。”舒珣零零碎碎地交代,可单凤羽这一条就把老板难住了。舒珣看老板面有难色,问到:“老板,不会是没有吧?”

“这……确实是不好得,这凤羽的步摇本就难得,更何况还要镶这么多玉的……实在是……”

“可我听说淑宝斋是宝物汇集之地,又养了一群能工巧匠,这只步摇我不急用,赶这个月底能做出来就行。”

“……”

“实不相瞒,小店有一只镶满玉珠的步摇,但被州牧府的舒大人早先留下了,谁是给舒小姐做嫁妆。这种物件可遇不可求,实在做不出第二件。”

“……”舒珣脸色并不好看,甚至是离开就黑了脸,周遭散漫的气息一下子就凝固了,阿默在一旁都有些紧张。

“老板,你看我们可以出更高的价钱。那位舒小姐应该也不急着嫁人,可我们是有急用,不如就让给我们。”

“您也知道,这珍贵的步摇不是一朝一夕做成的,都是大师一笔一笔雕琢的。何况在做也不会有一模一样的啊。”

“你且取出来让我看看,能不能入的了我的眼。”舒珣冷着脸打断了老板的婉拒。

“这……”店老板虽然看不出舒珣的来头,但她的气场让人难以抗拒,只得使了个眼色,让伙计去了出来。

掀开绸布的一刻阿默眼睛都快直了,简直和舒珣描绘的有过之无不及。用闪烁的银簪做底,雕刻出镂空的尾羽。无论是笔触还是形状都足够细腻灵动,栩栩如生。最耀眼的是镶着的玉珠晶莹润泽,几乎和簪子融为一体,垂下的流苏因为轻触而发出清脆的声音。

没有女子会不喜欢这样素雅清新又高贵大方的饰品,连舒珣都有些心动。

“老板,你开价吧。”舒珣平淡且坚定的说,一副势在必得的模样。

“姑娘,真不行。”

“那月底我来拿一模一样的,价钱随你开。”舒珣像是不缺钱一样,让老板看了也心里痒痒。本来就是靠宝贝挣钱,要不是在舒长斌地界上,他真想太高了价钱,卖个天价。

只可惜,强龙不压地头蛇,就算淑宝斋名声在外,要在江南西道远至岭南存活就少不了讨好这位舒大人。谁不知到,平遥舒家所有人都宠着那位唯一的女儿。这要是卖出去,明天就有人来砸店,没有人敢报官,没人敢管。

“姑娘,我们这是小本生意,今天给您了,明天就得卷铺盖走人。给您看看已经是给您最大的面子了!”老板深怕她在纠缠,无奈地皱着脸。

“连看都不行?”舒珣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又像是被气笑的,狰狞地挤出一个表情。

“您不知道,那舒家小姐心气极高,非要作天下最美的一个,就指着奇珍异宝镇场面,让众人开开眼。您说怎么会让别人抢了先?”

舒珣冷哼一声,“我就要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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