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忍住叫了一声,干嘛呀,衣服都脏了,我还有聚会要参加的!
伍粒立刻将手举得老高,对不起,对不起啦,要不你跟着小伍哥得了,晚上保证你吃得饱,玩得嗨。
我直接反驳,那哪成呀,我还得跟着林队……
话没说完就听到的有人在笑,原来这是他们商量好的,故意糗我,便生气的推开伍粒,讨厌啦小伍哥,人家今天还有重要的事情嘛!
喂,林队,你说好要赔偿我的,你给我站住!
哈哈哈哈……
林鸢一脸嫌弃的在车上等我,见我气喘吁吁爬上车后便说,瞧你那智商,过段时间怎么从警院毕业啊?
我筋了筋鼻子,不以为然的说,那又怎样?我成绩可是一流的,可谁知道你的手下都那么坏啊?故意害我不是?
说到这里又突然想起了什么,直接将脸凑了过去,该不会,是你提前和他们串通好的,整我?
林鸢一个巴掌便将我的脸厌恶的推开,得了,整你还用大家都串通好了?你就是个猪!
随后,在我还没来得及发作之前踩下油门,绝尘而去。
等车开上公路后,我就开始拿着电话跟曾瞬通报行程。自那天曾瞬回来之后,他就从“春风里”把我给接出来了,我虽然很舍不得,但是曾瞬说,无论怎样家都是要回的。风行的“春风里”只是他的家,从来都不是我的。我即便再想留下也得顾及到女孩子的颜面,尤其还是在那天发生了意外的突发事件后,我珍藏了快十八年的初吻因为执行任务给牺牲掉了,牺牲的对象还是眼前这个我并不喜欢,甚至和我有些命运犯冲的“坏”人!
自然,这事我是绝对不会说的,包括风行和曾瞬在内我都不会说,自那天发生这件事后,我便将它生生地憋放在心底,宁愿将它熬成藏在心口的那道不为人知的深深的伤。
林鸢的车开的很快,马上就要到达指定地点了,却因为不经意间的扫射了我一眼而中途掉头,车子驶向了相反的方向。
我倒是没觉得哪里不妥,反正我是个路痴,对于方向感更是一窍不通,基本上都是坐在副驾驶上的位置上也只管睡觉来着,去哪里也都是任由司机师傅手中的方向盘转着,大可以不用征求我的意见。
我今天更是如约而至的睡了,就如同往常一样,尤其还是在那个令我无法提起兴奋点的冗长会议之后。待林鸢再叫醒我时,暮色已经深沉,若没有安全带的固定,停车的时候基本上就可以到椅子下面的地板上去寻我。我揉了揉惺忪的双眼问他,这是哪里?
林鸢拉了拉我身上早已被我摧残的面目全非的安全带说,看来,今后我得叫4S店多给我装几条,而且还要竖的横的全方位的。
我一怔,脑子混沌,没反应过来。
林鸢没好气的又将手里的安全带扯了扯,扯到了最大限度后便对着我的头又绕了几圈。
(⊙o⊙)…林鸢!
林鸢转身下车。
我好不容易解开这厮徒加的“捆绑”,奔下车来的时候,林鸢已经将车钥匙递给了出来迎接的人。
那人毕恭毕敬的对着林鸢点头,鸢少爷,风少爷让我过来等你。
林鸢说,把车开到停车场吧。随后一手便拎起我的后衣领,跟提着行李一样将我拎带进了酒店。
没错,林鸢带我来的就是一个超级豪华的酒店。据说是任氏名下的产业,林鸢外公本想着让这个任家唯一的孙子继承并且打理。只可惜这个唯一的独孙——林鸢,不喜家财万贯,反倒一门心思爱上了警察这个辛苦、薪金微薄的危险职业。不过幸好后来风行的回归令林鸢在任老爷子的面前算是抬起了点儿头,现在任氏名下的产业基本都交由风行打理,只是风行为人相对低调,外界对于风行此次回来之前的其人其貌都不甚了解,资料空白。不过,这每年一度的新年晚宴却还是要照常举办的,而且据说这次相当隆重,因为一直隐秘不宣的任氏新任CEO将会选择在这次晚宴中首次露面,这也在整个任氏乃至L市的商业王国中相当于一枚爆炸力超强的深水鱼雷了。也因此,在进入这家酒店的同时,我尽管被林鸢这厮夹带“要挟”着,却也不难发现进入口都分配了众多的保卫,看守的相当严格。
是为了防止公众的媒体吗?直到林鸢把我拎到一处类似于客房的地方松手,我才缓过口气来,追着问他。
林鸢哼哼了一声,再密不透风的墙,也会有空气渗出去的,这世上只要是你做了就会有痕迹,即便防守再严密的地方,只要是有人在消息就永远都不会落空。所以,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风行既然已经决定的出面,也就证明他已经做好了准备,这个你都不用担心。
我也是自曾瞬这次回来,他将我接回家后,才断断续续地跟我提起风行现在的身份。我一直都很好奇现在的风行在做什么,从前小的时候不懂得什么是未来,对于职业没什么具体的概念。而后风行丢了的那许多年间,估计我是被曾瞬转行做了医生这件事给刺激到了,随后我又出人意料的进了警院,也因此对于风行从事的职业到底是什么展现出了既好奇又相对于恐惧的复杂一面。这也是我为什么都住进“春风里”那么久了都没有开口问过风行的原因,我心里害怕的是他亲口说出的答案会让我感到不安,生怕丢了他那许多年的阴影还会重现,尤其还在从林鸢口中得知了风行曾经那么艰难苦痛的过去。于是后来我就在想,无论他做什么的都好,只要他能回来,能留在我的身边,让我时时刻刻的见到他就好。只要不让我再丢了他,就好。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原本藏不住话的性子已经变为了有好多说不出的秘密,喜欢将事情都慢慢的放在心底,任其熬成了难愈的伤口。
那天,若不是曾瞬久别回归,他做了一桌子我爱吃的菜,我偷偷地喝了他从远方带回来的一口红酒。我相当的不胜酒力,那天的一口便成了后来我满口胡话的罪魁祸首。
我搂着曾瞬的脖子连哭带笑的说我想他,还说了我喜欢风行,向他表白,他明明在那次任务中救了我,却到死活都不承认的事情。
再后来说到那次“繁星”偶遇的嫉妒,我听见曾瞬边笑哄我说,傻丫头,没想到我这才走了多久,我的小猪竟然长大了,知道去追男孩子,还知道了为了喜欢的男孩子和别人吃醋。若是爸妈知道了,想必他们会很伤心的。
我就抬起头含糊不清的问他,长大了为什么爸妈还会伤心?
随后就听见曾瞬的叹气,他说,谁家的小猪养肥了都会送人下锅煮肉的,谁家的不心疼啊。
我立刻借着酒疯大叫,不要!一巴掌烀住了曾瞬的嘴,然后又将自己向树袋熊一样的挂在他的身上说,哥你瘦了。
哥你不许将我送人,我就算是养肥了、长大了,也要赖着你!
哥,还有,我好担心风行哥啊,你说他会不会还和从前一样,虽然找到了家,却也还是居无定所漂流无助?不如我们一起养他吧,还和从前在逐风林时一样,让他住在我们这里。
哥,你是大医生,会赚钱,而我也马上要当警察了,林鸢说了大小也算个公务员,工资还算够用的,我们一起养着风行哥如何?他吃了那么多的苦,别再让他颠沛流离,无处安放了,他可以什么都不用做的,只要他不再离开,我和哥可以一同养他!
……
我后来还说了什么,我自己也都记不清了。不过次日早上酒醒了之后,曾瞬便一字一句的很正式的和我说,小猪,你哥哥我虽然是个医生,但是我养你可以,替你养男人这种事情,就算是我同意,你也得去征求下你男人的意见。
我挠了挠头皮,没懂。
曾瞬又说,和女人不一样,男人是一个很要面子的生物。如果从医学角度上说,你可以解释为生理构造不同原因也行,但是记住,无论怎样都不要在你喜欢的男人面前去说养他的话,他一定会介意。尤其是像风行这种心里曾经受过伤的人,他们嘴上什么都不会说,但心思最为敏感。
他一说到这里,我立刻喜笑颜开,心情老愉悦了。
曾瞬拧了拧眉心说,小猪,我在训诫你呢,你倒是听懂了没啊?
我满脸堆着幸福的笑问,曾瞬,风行是我的男人这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呢?还说的这样顺口,呵呵——
曾瞬上来就想揍我,不过他只是意念,从来都是弄得装腔作势,最后连挨我一下的分量都舍不得让我承受。
最后依旧是化为了鼻尖上的轻扭,他像提着匹诺曹的长鼻子一般揪着我说,小猪,见过追男生的,却没见过像你这样不要脸皮的。
我笑着说,我就是喜欢风行哥,能和他在一起,脸皮破了又算什么?
曾瞬无奈的摇头叹气道,那也得风行他愿意才行。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忘记告诉你了,风行和从前不一样了,他一直都很有钱,还包括你那个刑警队的林队长,无论他们现在身份如何,想法如何,但都无法否认自己那含着金汤匙降生的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