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朝律例没有明文规定,男子必须蓄胡须。
故而,在出售女子的胭脂水粉店中,大都同时出售男子剃须、净面所用的刀具。
仲英虽以男子身份存于世,但她到底是个真娇娥,倒是不用剃须的。
可她终日在男人堆里生活,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的。
她以热锦布为赵煜润了面颊之后,便拿起摆在一旁托盘里的薄刀片。
沿着赵煜流畅的下颌线,神情专注的为他剃起了那些坚硬扎手的青茬。
她手法利落、角度事宜,赵煜本是以为她只能为他擦拭面容,便足以。
不想,她竟然还为他剃起了胡须。
赵煜丹凤眸子,缓缓睁开,如墨色的眼眸,充满惊喜之色的望着仲英的眉眼。
他心下满是暖流攒动,唇畔挂上一抹意外的笑容。
仲英为赵煜将青茬清理完,又为他敷了凝花粉。
最后还为他选了一身熏好了乌茶香的干净长衫,让他换了,站到了她的面前。
前一刻还狼狈不堪的病娇王爷,在仲英这一番折腾下,瞬间回到了往日里,风流倜傥,俊俏冷峻的九王爷。
因为心中对人有防范,这些生活琐事,往里日,都是白霖和白霜,会先将下人们送来的东西,检查好了,送进来。
而后由赵煜亲力亲为的,为自己净面、剃须,置换衣衫。
多少年了,除了丽贵妃尚在世的时候,为他亲手换过衣裳,洗过脸。
仲英是第一个,为他做这些事的女子。
赵煜这颗被寒意与防备包裹了多年的心,终于见了光。
他想着,这一刻的幸福,若能成为他余生的素日,那一定是极好的。
可他不知,接下来的一刻,他会得到更加多的温暖。
仲英望着他,美眸中的欣赏,毫不掩饰。
“殿下,从前,见过那么多男子,却没有一人,能向你这般,会令我,见一次,便心动一次的。
殿下真是俊俏极了……”
我的天啊,她这生撩的话,可真是将赵煜给整得,一时竟接不上了话。
他再一次面色红润起来。
仲英见了,连忙抬起手臂,贴到他的身前,将手掌放在他的额上,试了试。
“这怎么好端端的,脸色又变红了!该不是又发热了吧……”
贴了他的,又收回来试了下自己的温度。
“不高啊。”仲英狐疑的抬起清眸。望向头顶那张俊颜。
赵煜面上的红色已经淡了许多,本是暗色的眸子里,浮起一丝玩味的打量。
“芙儿,你这是在挑战本王的极限么?”
赵煜一个欺身向前,将他与仲英的距离,拉近到亲密无间的程度。
他的长臂覆上她的后腰,将她整个人拥在他的怀中。
赵煜垂首侧低,低沉悦耳的嗓音在仲英的耳鬓响起。
“芙儿,本王怎么越发的觉得,当日那个在芙蓉山小木屋里,那个你,与如今的你,不像是一个人呢……
若是芙儿,真的如此眼馋本王的话,那本王倒也不是不能满足你的心愿……”
那时候的仲英,就连抬起头,望着他一眼,都会莫名的面颊酡红,羞涩不已。
可后来的她,不但会趁着酒醉,对他动手动脚。
还曾经出其不意的强吻他,如今更是,当面生撩他过之后,却跟个没事人一样。
“殿、殿下,你此话何意?
我、我,你、不是说,要等到我们成亲后,才、才……”
挑战他的极限?
撩他!?
天地良心,她啥时候存过这样的心啊!
仲英暗自叫苦,她现在做的一切,不过就是顺着她的心,不由自主的亲近他,罢了。
哪有,他说的什么,眼馋他的……
呃,要说眼馋,好像倒也真馋,但是她对天发誓,她最近做的这些事儿,可真是只是出于本心的想对他好而已嘛!
哪有要撩他啊!?
赵煜将他的薄唇又贴紧她的玉颈几分,那玉色声音中,多了几分邪魅的挑逗。
“本王后悔了……也许本王之前的坚持,太过于折磨小芙儿你了。
若是,芙儿真的如此想拥有本王,那本王岂有固守繁文缛节之礼呢?
反正,这一世,你注定会是本王的誉王妃。
芙儿,你又是不拘小节的巾帼女子,本王不如今日就从了你,你说,好不好?”
“不、不、不好!殿、殿下,你等会,我有东西给你看!”
仲英一低头,一弯腰,像一条小泥鳅一样,从赵煜的怀中,钻了出去。
艾玛,这心跳的也太快了!
仲英此刻真是体会到,叶公好龙是啥心理了!
好吧,她承认,这位狐狸王爷的控诉,都是真的!
她确实惦记他好久了,所以,可能不经意间,她的行为,已经将她对他的眼馋,表露了出来。
但是,之前,是赵煜一直在克制,并且许诺与她,会等她成为九王妃之时,才同她行夫妻之礼。
她便从来不会真的紧张过。
可方才那一刻,当她看着他那认真的表情时,她可真的是紧张到,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
仲英一得到自由,即刻跑到圆桌子旁,拿起了那金色软兜,打开来。
她心跳如鼓,将注意力都迅速转移到手上了,完全没有看到。
她身后之人,面上生出的那抹浓浓的促狭笑意。
赵煜本就是打算逗逗她的,谁叫丫头,越来越不把他当做一个正常男子看待了。
他眼底的笑意尚未散尽,房中便飘起了一抹香喷喷的味道。
赵煜被这香气吸引着,走到仲英身后,向着她身前,望了望。
他抬起手,环住她的纤腰,低声道:“芙儿,是怎么想着为本王买这个来的?”
赵煜此刻的拥抱,暖而厚实。
完全不似方才逗弄她时的轻浮,仲英倒也没有挣扎了。
她也是后知后觉,才晓得,刚才这狐狸王爷,怕是故意逗她玩,故意想看她逃跑的……
“殿下既然能对它的味道,印象深刻,而且在说起它的时候,表情是喜欢而非讨厌的。
就说明殿下,是喜欢吃的。
所以,我便去买来了。
难道,殿下其实不喜欢?
那老伯可是听说,我给病人买的,特意多给了两个呢。”
原来,仲英先前骑马出门,是去给赵煜买,前日里,他们从皇宫回来时,在汉阳街遇到的那个馄饨摊的热汤馄饨了。
望着那白瓷小锅里,白洁圆润的小馄饨,赵煜笑道:“本王爱吃。
只要是芙儿买的,无论什么,本王都爱吃。”
这小嘴可真甜,倒是一点没有天下人认知中,那位高冷孤傲的九王爷的影子了。
仲英被赵煜的话,说的心底甜丝丝的。
她便给赵煜盛了一碗,热乎乎的馄饨,并拉着他在圆桌边,坐了下来。
她陪着他,望着他,他看着她,守着她。
两人在誉王府中,可谓是浓情蜜意,蜜里调油、黏糊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