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王殿下——复姓南宫,字墨尘——驾临岳州已经三天了。我却没找到什么名正言顺的理由见到他,只有偷偷打听他的行踪。打开门,却见二十个家丁把我的房间重重围住。
“牧云弥笙,这是什么意思!”我踢开书房的门,指着身后跟影子似的二十个家丁,问道。
牧云弥笙正在看书,见我进来,眼睛都没抬一下:“知女莫若父,我只是照爹的意思,看好你。”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这十天,你乖乖的,一切都好说。”
十天?我掂量着,也就是墨尘离开的日子。
偷溜不成,我又消沉了一日,满脑子都是那日墨尘蹙眉的样子。蓝颜远,相思苦,几番意,难相付。这几日,我便只有这样,对月叹息。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让我等到了相见的机会。
岳州莲湖中心生长着一株紫色睡莲,颜色独特,花期长,可从五月初开到十月末,被誉为“莲仙”。宁王殿下驾到,太守在莲湖设“赏莲宴”,广邀岳州氏族公子和名门闺秀陪殿下游湖赏莲。我自是在同游之列。
这日,我特意选了件粉色流仙裙,势要艳压群芳。
远远的,我便看见他了。这是第二次相见。莲叶田田处,他一袭白衫,长发半披半束,简单饰了支翡翠簪,腰带上绣有蓝鳞龙纹,挂一花鸟相应的玉佩。我不由的看痴了。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潇洒临风动,一步一生莲。
胡世伯一一介绍同行的公子小姐。听到自己的名字,我立即走上前去,欲行礼,不知是谁踩住了我的裙摆,我一个踉跄,向前跌去。眼看便要扑倒在他怀中,我心中暗自窃喜,却见他俊眉一蹙,他竟向后退了两步。哎呦一声,我摔得五体投地。只听曲窈笑道:“宁王殿下威严,牧云小姐,你是吓到了吗?这样大的礼,殿下可受宠若惊啊!”
知是曲窈害我出丑,我火大的把裙摆一掀,露出两截白嫩的小腿肚,咻一声站了起来。“奸险小人,难怪我哥看不上你!”
被戳到痛处,曲窈脸色一白,欲要怼上一番,却被胡一是打断道:“失礼失礼,殿下恕罪、殿下恕罪。”
见墨尘的目光扫过我的小腿肚,我立即放下裙摆,一边整理一边笑道:“失误,失误。”
墨尘道:“楚裕,送牧云姑娘一旁休息。”说完,他便在众人簇拥之下,悠哉游湖去了!
失败,失败!看着被美女环绕的墨尘,我满心沮丧。想象中,我端庄大方、貌美得体、艳压群芳,殿下对我一见钟情,爹爹提亲,陛下赐婚,从此,你侬我侬、幸福美满。可如今,好梦成空。
他大概以为,我是毫无教养的市井泼妇吧!
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瞄了眼旁边的牧云弥笙。“哥,你不是常说这些矫揉造作的女人很难看吗?今天怎么来了?”
“你不是常说这种装模作样的聚会很无趣吗?怎么也来了?”弥笙看着往日痴缠自己的女人已经拜倒在别人的衣袂下,别有一番不是滋味。“若不是知道世叔自愿献出这五十年的葡萄酒,我才懒得浪费时间。”事实上,他只是被迫看住潇潇,省的开罪殿下。
“哼,若不是稀罕这里的下酒菜,我也懒得浪费时间!”我又饮一杯,也不记得喝了多少杯,只顾盯着黏在墨尘身上的八爪鱼,好似那是一碟下酒菜。
弥笙笑道:“别装模作样了。”自家妹子的心事,他岂会不懂。
我向来都是有话直说,才不会装模作样!我轻嗤一声,用力放下酒杯,头有点晕晕乎乎的,以至于接下来要做的事,我完全不由自主。我径直走了过去,扒开碍事的八抓鱼,一把抓住墨尘的衣领,盯着他。
墨尘的脸色,一直都是这个样,没有笑、没有蹙眉。即使被酒气冲天的我抓住衣领,依然维持着礼貌而疏远的神色。
“听清楚了,你是我的!”
弥笙一口酒喷了出来,她还真敢说!拿起手边盛酒的玉壶,空了?弥笙脸色一变,纵身跃起想要阻止,只听众人一阵惊呼。
眼前是墨尘放大的俊颜。而我的唇,已结结实实撞上墨尘的。
怎么办了?自从上次的撞唇事件后,我已经无颜见他了。我趴在桌上,看着窗外随风飘零的栀子花,毫无头绪。
素心端着茶点走进来,见我懒洋洋的模样,便道:“小姐,您是哪里不舒服吗?”
“是啊。”我一手托腮,目光又飘向别处。
素心吓了一跳,忙道:“我去禀报少爷。”
“回来!”我坐起身,想了想,问道,“素心,你多大了。”
“回小姐,奴婢十七。”
我哦了一声。原来素心比我小一岁。“可有喜欢的人?”
素心小脸一红,急忙摇头:“奴是小姐的婢,岂敢自己私定终身!”
也是。我点点头:“假设,我是说假设,假设你有了喜欢的人,非他不可了?”
素心羞道:“自是如实禀告小姐,求小姐成全。”
我的心中,瞬间燃起了希望,既然喜欢,上门求亲不就好了?简单省事、直截了当!
我记得,及笄之后,好些个世叔世伯带着家里的公子前来求亲,例如慕容世伯家的慕容轩,每年都来一次。即是如此,我也该正式登门造访、表明心意。
我虽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但想来并无不妥。过了两日,我找了个哥哥不在的时辰,偷偷溜出府。来到驿馆,我递了哥哥的拜帖。
等了一会儿,楚裕走了过来,手里拿着我的拜帖。我见过他,墨尘的随身侍卫,我施礼笑道:“楚大哥有礼了。”
楚裕回礼,也不问拜帖的事:“姑娘稍等,待属下通传。”
墨尘在书房理事,听楚裕来报,也不意外,想起潇潇的出格举动,他一时不知该作何感想。
“让她进来。”
墨尘出来的时候,我正在园子里栀子花树下发呆。今日,我特意穿了件白百合窄袖裙,只在发髻上插一支碧色翡翠簪。晨风微起,花瓣摇曳,云瀑流泻,裙袂飘扬。知他来了,我回眸一笑。对于自己的容貌,我甚有自信。
“我漂亮吗?”我走向他,笑靥如花。
墨尘有些无语。被撞过的唇似乎现在还隐隐作痛。
“牧云姑娘。”他说。
我靠近了些:“我叫潇潇,三点水,潇湘的那个潇。你叫墨尘,我们一水一土,很配嘛。”
闻言,墨尘蹙眉:“牧云姑娘,请慎言。”
“啊?我有说错什么吗?”我眨眨眼,一脸无辜的看着他。
墨尘无奈:“宣平侯德高望重,世人敬仰,牧云姑娘是侯爷的掌上明珠,必是子承父训、蕙质兰心,虽行事别出心裁,却不至于贻笑大方。”
“喜欢你是贻笑大方吗?”我笑问,“我学不会你们这些七拐八弯的心思。我就是喜欢你,每天都想看着你、陪着你,才不管是世人敬仰还是贻笑大方。”听惯了爹爹哥哥大义凛然冠冕堂皇的教诲,对于他的说辞,我不以为意。怎料,他的一句话,竟让我长久以来的自信和自以为是,分崩解析。
只见他抬眼,轻笑一声,语气温柔,一字一顿道:“可是,我不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