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里的稻子一共收了三天才收完,一共收了差不多一千七百石,也就是差不多十七万斤。
仅仅两百亩的地就有这么多收成,虽然早有准备,可是听到结果后在场的官员们还是吓了一跳。
最后粮食直接被户部尚书钱大人叫人来拉走了,连佃户们分到的那些都高价买了。
佃户们知道是卖给朝廷,还这么高价格,也都愿意,并且朝廷还承诺以后还会雇他们教别人种。
所以一时间大家都很高兴。
宋灵芸送走了官员后终于松了一口气,但还不能闲着,因为马上又要种第二季了,而之前育的那些苗也已经长大了。
所以她也没耽误,第二天就让佃农们翻高地继续栽种了。
同时之前学育苗的那几个工部官员也来继续学习了,只不过这次那几位大人倒是没来,这倒是让她松了一口气。
其实她不知道的是她种的这批粮食带回去后在朝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亩产一千斤那是什么概念啊。
现在家家户户都有地,如果能种上这种粮种,那岂不是以后都不用怕挨饿了。
于是朝中的各位大臣们又就着粮种怎么分配吵了起来,而且持续吵了两天谁也不肯罢休。
最后还是敬王抛出一个炸弹,大伙这才消了声。
“这种子要先育苗才能栽种到土里,今年是种不了了,只能明年再说了。”
讨论完种子,大臣们终于想起封赏的事了,当然这个还是是敬王提的,因为他觉得大家好像忘记了这回事,反而理所当然的想要划分好处,却忘了是谁让他们得到好处的。
朝臣们听他提起这才想到这件事,一时间面面相觑,不就是的农女嘛,奖励点银钱就得了呗,还用特地拿出来说吗。
但谁知道皇帝听后却兴致勃勃,对着敬王问道:“朕听说她就是发明盆景那个小姑娘?”
敬王立刻应道:“是的”
皇帝满意点头,“不错,是个好孩子。”
这段时间,随着这件事的发酵,宋灵芸的底细也早被大家查清楚了,都知道她是逃难来的,和敬王府的侍卫是同乡,靠着种花做盆景为生,可以说就是个简单的农女,如果说有什么不简单的话可能是过年时被皇上赏赐了黄金百两和一些珠宝首饰,再没别的了。
皇帝看着朝臣们问道:“虽然是个农女,可能这样毫无保留的把粮种献出来,为咱们大衍也算立了大功,朝廷不能寒了老百姓的心,总要有所表示,不知众位爱卿有何看法?”
大臣们听到皇帝这么说,就知道不能随意赏赐了事了,于是一位大人走出来说道:“启禀皇上,这位女子虽有功,可身为女子,当以家为本,不如就御赐一个耕读传家的牌匾,以示皇恩浩荡。”
敬王听了皱了皱眉头,宋灵芸立了这么大功劳,这人竟然就要想一个牌匾了事,这也太随意了。
于是不等皇帝表态就直接上前开口说道:“启禀父皇,这宋灵芸家里只有她和年幼弱弟,且为了照顾弟弟还甘愿办了女户,虽曾饱受天灾流离之苦,却始终心系朝廷,这次也是她主动献上改良种子献给朝廷,女子养家生活多有不易,故儿臣恳请父皇能给她一个身份,让她以后行事能更方便些。”
皇帝听了他这么说也觉得这孩子确实可怜,不由得问道:“那皇儿觉得给她个什么身份好?”
敬王听他这么问就知道他同意了这个提议,于是想了想道:“宋灵芸虽是一个农女,可做的却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按理说封一个县主也不为过。”
其他的大臣想了想都觉得不错,一个县主,虽然有名号爵位,却没有封地,只付点俸禄罢了,也不影响什么。
而敬王要的就是这个名号,宋灵芸这段时间太高调了,虽然有敬王府在前面挡着,可是总有顾及不到的地方,如果封为县主的话那别人以后对她也能忌惮些。
于是,这件事就在敬王的提议下,被皇帝拍板决定了。
宋灵芸等第二季水稻都种完了才回家,这时朝廷有了高产良种的事已经传的整个京城老百姓都知道了。
听说这粮种等明年就能种上,产量还是之前的好几倍,大家的很很兴奋,对朝廷的怨恨也少了很多。
宋灵芸猜测这应该是朝廷故意传出来的,以弥补之前增加赋税和服劳役带来的负面影响。
不过不管怎么都和她无关。最近小南村的农忙也结束了,这天宋灵芸在家闲来无事,就听到外面传来出来敲锣打鼓的声音。
她本来以为是谁家办喜事呢,结果没多久就听到李江氏在她家外面喊道:“灵芸丫头快出来,有官老爷来找你。”
宋灵芸听到声音后赶紧出去,打开门一看,只见门口竟然来了一群穿着黄马褂的人,抬着几个沉甸甸的箱子子,前面有一个面目须白的中年人,看着不知道有什么地方怪怪的,他的在边上还跟着刘林。
而这群人后面还跟着一群村子里来看热闹的人。
宋灵芸看到刘林后才松了一口气,不由得上前问道:“怎么回事?”
刘林也没时间解释,而是催促道:“赶紧摆香炉,皇上给你传了你圣旨。”
“什么?圣旨?”宋灵芸一惊,皇上为什么会给她圣旨,难道是赏赐?
不过这会儿人都来了,她也没时间想那么多,赶紧把香炉拿出来点上香,还好过年的时候为了祭拜过爹娘,就买了一个。
那个中年人的态度倒是很高,对着宋灵芸笑了笑,尖声说道:“既然都摆好了,那宋姑娘就赶紧跪下接旨吧。”
宋灵芸看他的样子又听了他的声音终于知道了他应该是一位公公,怪不得刚刚感觉不一样,听了他的话后没办法只能对着圣旨跪下,心里却嘀咕着该死的封建习俗。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兹有女宋氏灵芸……国之幸事,特予宋氏灵芸正二品县主爵位,封号安瑜,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