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七章 好人不长命(1 / 1)海漩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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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白操控着灾难之剑,朝向李寻风斩去。

一道黑色剑芒破体而出,朝向李寻风斩去。

李寻风连忙朝向一旁躲闪,剑芒贴着他的腰身滑过,将二十厘米厚的合金墙壁斩出一条巨大的豁口。

“这只是试剑,下一剑你可就躲不过去了!”

随着李太白话落,控制着灾难之剑,再次朝向李寻风斩去。

“住手!”

就在这时,李寻风高呼一声,在怀中取出一个巴掌大的黄金盒子。

“不要杀我,我把它送给你,这东西与灾难之剑一样,是伙跨国盗墓贼团队从法老王金字塔盗出来,被我黑吃黑抢夺来的。”

“哦?”

李寻风的话,勾起李太白的兴趣,同时他心中也暗暗盘算起来,上一世有记录的第一座秘境,便是在法老王金字塔中附近开启,虽不是最强,但因是第一座开启的秘境,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故此被载入了末世史册。

“看来这法老王秘境,找机会得去一趟了。”

李太白暗道一声,对李寻风道:“打开盒子。”

“好,只要能饶我一命,我这就打开!”

李寻风一点点的打开金盒,同时嘴角露出阴谋得逞的奸笑。

咣当

随着盒子打开,漂浮在半空中的灾难之剑掉落在地上,与此同时李太白与三兽摔倒在地,连动一下手指都很艰难。

李太白朝向李寻风的手中金盒看去,可以看到,盒中放着一块拳头大小,形状不规则的绿色石头。

李寻风仰头大笑起来:“没想到这块石头竟然会派上用场,两年前黑吃黑那伙盗墓贼,就是拿出了这东西,差点要了我命。

幸好老子聪明,早早在几百米外埋伏了狙击手,当我和手下不能动的时候,狙击手将所有盗墓贼击毙,可你们这群畜生没有狙击手。

经过我两年的研究,发现这是一块带有及强放射性的陨石,能够暂时干扰第一次接触它的人行动神经。

也就是说你们现在最少十分钟不能移动分毫,甚至连说话都不可能,十分钟足够我将你这条长虫剥皮抽筋了。”

“没想到这世界还有这种东西。”

李太白心中暗道,因为是辐射不是毒,他体内《血魔经产生的祖血也没用。

上辈子末世三十年,可从来就没听说过有这种东西,可想想也对,这玩意只是第一次接触才有这种效果,谁得到不是视若珍宝当做保命底牌藏起来,怎么可能会轻易示人。

“我会把你们四只畜生的皮剥下来,做成标本摆放我的办公室,让你们看着我如何一统天下,制霸全世界!”

随着李寻风嚣张的说完,捡起地上失去控制的灾难之剑,一步步朝向李太白走去。

剑尖顶在李太白的脖颈:“剥皮就要在脖颈的位置开始。”

灾难之剑乃是世间少有的神剑,李寻风虽不能发挥出它真正力量,但它的锋利却是实打实的,剑尖轻松的穿过子弹都打不透的鳞甲,一点点进入血肉之中。

就在剑尖触碰到喉管的一刹那,李寻欢从外面飞奔进来,一拳打在李寻风的脸上。

“你杀了我父亲,现在我不能让你在杀我兄弟!”

李寻风猝不及防下,被一拳打的向后几步踉跄,稳住身形,眼神微眯,满带杀机的看向李寻欢。

“你为什么没事?”

“去年我来公司找你,可你不再,在你房间的保险柜中,我看到了这两样东西!”

“你是怎么打开我保险柜的?”

“密码就是你的生日,随便一猜就打开了。”

李寻欢张开双手挡在李太白身前:“我不会再让你伤害我身边的任何人!”

“没想到从小微微弱弱,烂好人的李寻欢也有男子汉的一面,可也是你这辈子最后一次逞强了!”

因为陨石放射性对他人身体是有时间限制的,李寻风不敢与李寻欢过多纠缠,上来就用出杀招一剑刺了上去。

剑尖从李寻欢的胸口刺入,又从背后窜出。

鲜血从李寻欢的嘴角缓缓流淌落下,李寻风一愣神,在他出剑的时候,脑海中想过李寻欢无数种躲避方位,可唯独没想到他竟不躲不闪,反而直接用身体迎上剑尖。

就在李寻风愣神的功夫,李寻欢往前踏了一步,背后支出来的剑尖更长了,此时他的胸口甚至顶到了护手剑格,但他没有对李寻风攻击,而是一把抢过他手中的绿色陨石,张开嘴一口吞下。

“把它给我吐出来!”

李寻风神情大变,伸手就要掰开李寻欢的嘴去抢陨石,可就在这时,两把匕首从左右两边飞过来,将李寻风的两边手腕斩断。

“啊我的手!”

鲜血从伤口处喷涌而出,失去双手的李寻风,倒在地上翻滚痛嚎。

“神蜥把‘希望之核’全拿来。”

李太白快步游走的倒在地上的李寻欢身旁:“别说话,留着力气用圣光恢复伤口,在用‘希望之核’进行身体强化……”

“对不起兄弟,我拒绝。”

李寻欢微微摇头,伸出颤抖的手轻抚李天白身上鳞片,艰难的道:“真好,兄弟我羡慕你,竟然可以不用做人,做人太苦,做人太难。

这个世界所有人都背叛我,所有人都背叛我,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其实这样也好,本来我是想从楼顶跳下结束这一切,可如今我能用自己的命,换兄弟你的命,也算值得。

如果有下辈子,我想和你一样,做一条蛇,做一只猫,反正做什么都好,只要别让我做人……”

说到这,李寻欢喷出一口夹杂内脏的鲜血,彻底断了生机。

“你好,我是新的转学生,今后我们就是同桌了,我叫李寻欢!”

“噗,你这名字真有趣,你会飞刀吗?你好我叫李太白。”

“噗,你还说我,你的名字更有趣,难倒你会作诗?”

“太白,你有梦想吗?”

“有啊,考上一个好大学,毕业以后进入大公司上班,再做个总裁,风光无限。”

“好俗的梦想,做总裁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做个医生,可以救死扶伤。”

“太白,他们都是高年级的学生,咱们打不过,快跑!”

“老师这一切和李太白没关系,都是我做的,所有一切我来承担!”

“太白,我要和家人出国了,可能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回来,你要记住有一个叫李寻欢的人,永远是你兄弟!”

每个人童年时,都会有那么几个关系好的玩伴,他们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

随着时间推移,我们长大,我们成人,可时常会想起那时的朋友,不知道你现在过得还好吗,是否也会想起我。

李太白用尾巴缠绕住插在李寻欢肚子上的灾难之剑剑柄,猛然抽出,在他身边写下几个大字。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苍天你究竟是否有眼?好人为何总不长命?

兄弟,慢些走,我会拿背叛你的人脑袋做祭品。

我会让这座大厦以及里面所有的人为你陪葬,因为这一切本该都是属于你的!”

李太白剑指李寻风:“我的承诺,用你的脑袋做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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