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七章 集市(1 / 1)玲玲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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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些阴谋都掩盖在平静的表面之下,启勋与陶铭丝毫没有察觉到。

随着疫情的控制接近尾声,回京的日子越来越近,启勋找到陶铭,一来向他交待疫情后续事宜,二来也算是跟好友告个别。

这段日子相处下来,他二人早已将对方视为知己,眼看就要分别多少有些舍不得。

启勋将身上佩戴的玉佩解下递在陶铭的手上,道:“陶兄,此次一别不知多久才能见面。你我相识虽然不久,但是陶兄的侠肝义胆让我佩服,早已认定了陶兄你这个兄弟。这块玉佩是我自小戴在身边的,将来若是有何困难,无论是谁拿着它来找到我,我定当竭尽全力帮忙。”

陶铭自然是感动不已,说道:“既然王爷已经将我想说的话都说了,那么小弟就恭敬不如从命,也请王爷多多保重才是。”说着从自己脖颈上取下一条狼牙项链,道:“小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若是王爷不嫌弃,这串项链可以保平安,小弟就把它送给王爷吧。”

启勋慎重地接过项链,如同珍宝一样爱惜。说道:“既然这样,以后你就不要再叫我王爷了,不如唤我勋哥,我叫你铭弟如何?”

陶铭自然喜不自胜,道:“那当然是再好不过了。可是你是皇子,而我只是一个附属国的平民,只怕……”

启勋当然知道别人会说他高攀了启勋,道:“唉。咱不兴那些虚礼。往后就以兄弟相称。本王最讨厌那些个世俗的繁文缛节,罗里吧嗦。”

“那么勋哥请受小弟一拜。”说着向启勋行了个大礼。

启勋还礼道:“贤弟不必客气。快起来。对了,贤弟,为兄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们肥王,你要多加小心才是,他表面上看起来不问世事,但是从这几日我观察下来,他戒备心特别的强。恐怕对你已经心生嫉妒了。你想想看,这次疫情你的才华已经略有显现,只怕他会担心你功高震主……”

陶铭似乎恍然大悟,一时道:“多谢勋哥指点,这些日子我一心扑在疫情上,只一心一意想着怎样将百姓救出水火之中,那些事情根本来不及去想。还好有你指点,小弟定当加倍小心。”

“这就是旁观者清了。你身在其中当然没有我这个冷眼人看得清楚明白。怕就怕,你在明别人在暗,防不胜防。”

“总比稀里糊涂就遭人陷害来得强些。勋哥就放心地回去吧,小弟心里有数。会适时隐藏自己的锋芒。”

“那么哥哥我就放心了。记得有困难来找我。”

陶铭离开后,想来手上得事情也做得差不多了,启勋这才一下子想起来为忆慈准备点东西带回去,说不定她会喜欢的。于是自己一人出了驿站往小镇上走去。

镇上已经陆陆续恢复了原样,想来也是,疫情已经被控制住了,人们重新恢复健康,集市上当然又热闹起来了。

启勋边走边看,好生热闹啊。集市上卖的东西果然与京城的大不相同,琳琅满目,首饰、器皿大都是银器所制,服装更是充满了裔国风情。

看着各式各样的商品不知从何小手,直到走到一位老婆婆面前才停下脚步,启勋伸手拿起她摊位上的银饰左看右看,再放下挑选其他的,似乎没有一个能够衬托得起忆慈的美。其实那些银饰已经很漂亮了,既精致又美观大方。想来此时的启勋一定是挑花了眼。

老婆婆看着他举棋不定的样子,决定出言相助,说道:“客官是为女儿挑选首饰吧?”

一声“女儿”让启勋尴尬不已,“哈哈,”他笑道。不过想想也是,自己一身朴素的打扮,加上满头的白发,别人认为这样一个老头子不是给女儿买还是给他娇滴滴的娘子买吗?

他连说了两声“是”之后,道:“不如你来帮我选选吧……”

老婆婆看看他,然后低头挑选首饰。说道:“看客官你这样的打扮不想是我们裔国的人,不是外出经商的吧?”老婆婆凭着自己多年在集市上的经验与启勋攀谈起来,想来自己的猜测应该不会错。

启勋倒也是顺着老婆婆的话往下走。“嗯,不错。果然好眼力。”

不由得说得老婆婆心花怒放。

“我就要回乡了,想着给自己的女儿带点裔国的东西回去。”

“你女儿很有福气啊,有你这样一个个爹爹时刻惦记,很好啊……你倒是个称职的父亲。”

“既然这样,不如选一些我们裔国比较有代表性的发簪给她吧。我想她会喜欢的。”说着把手里的一个银簪子递到启勋手上,说:“这个就很好啊……我们裔国人最喜欢银器做的东西了,保平安呢!”

启勋一看,发簪的样子像是一个神灵的图腾一般,有些抽象具体地形状说不上来。“好吧,就要这个。多谢。”

说完付了银子离开。

启勋想着时间还早再多逛逛,难得来裔国一次给忆慈多带点东西回去。

再往前走,是一家专卖衣服的商铺,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衣服,颜色艳丽着实吸引人。启勋走进去,店主很热情地招待了他。

启勋从小看惯了锦衣玉食,可是这样的服饰也是第一次见。店里放满了布料,绣花用的针线,小银饰品。没错,这里的人真的很喜欢银器,不管是发簪还是衣服到处见得到银饰的痕迹……有做好的成品,也有半成品。

若是时间允许,启勋当然想按着忆慈的尺寸给她专门做一件。可是时间本来就短,这得作罢。

于是启勋在做好的衣服里挑选出了一件自己觉得最满意的让店主包起来。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当然了,一套衣服上面绣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纹,还缀满了各种银饰,与宫里的华服比起来也是毫不逊色的,重就在于它的用心。

启勋很满意这次购买的东西,恨不得立马赶到忆慈的面前,让她穿戴上。定当迷死人。

走着走着启勋直觉肚子咕噜噜在叫。这才想到自己还未用早餐就直接出了门,现在已经是大中午了当然饿了。

他看到前面有一家店铺生意不错,因为不熟悉当地的情况,只好找一家人多的地方先吃饱肚子再说。

小二为他推荐了主打饭菜,“鸡肉烂饭”,名字听起来挺怪异的,不过看着旁边的人吃得静静有味,看样子应该不难吃。

算了,先将就将就吧。吃饱肚子才是要紧。

小二很快端来了饭,就着一小碟咸菜,唱起来口味倒是不错。只是吃着吃着,启勋眼皮越来越越重,后脑勺一吃痛,霎时间倒在了桌子上。已然昏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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